1、就诊时,请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那么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2、住院期间禁止擅自离院外出或外宿,如果您坚持要高院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书备案,外出期间发生意外影响治疗,影响新农合和社保报销等不良后果的后果自负,擅自出院者按照自动出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请缴纳足够的住院押金,以免影响您的治疗和康复。
4、住院期向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以免丢失给您造成损失,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5、如需手术治疗,术前一天家属要到病房,医护人员向您交待有关事项和办理相关于续。
6、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请勿在病房内吸烟、喝酒、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
7、请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上午8:00-10:00,下午2:00-3:00,每次探视人员只允许一人进入,疫情期间谢绝探视,病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闭环管理。
8、往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历及医疗文件。
9、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再病房中使用自带的电器,不要带危险物品进入病房。
10、请保持病房清洁整齐,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病床上和床头柜上不要随地或向窗外吐痰,倒水,丢垃圾,随手关灯,节约用电,爱护公共财物.
11、请节约用水,病房每日7:00-8:00、11:30-12:00、16:30-17:00供应开水。洗手间水龙勿将病房用品移动位置甚至移动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凡遗失、损坏、损毁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12、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事先与主管医生商量,如有会诊要求,请与主管医生协商,由院方办理院外会诊手续,如有未经主管医生或院方知情同意的自行治疗行为,责任自负。
13、住院期间患者须有家属陪护,可留一人陪护,否则出现任何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14、楼梯安全通道有箭头指示,如有其他事宜,请向护士办公室或主管医生咨询。
15、参加新农合住院病人,出院后10日内持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到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