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事项
您好:
感谢您对夏邱中心卫生院的信任!在您住院期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让我们共同配合,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住院环境,谢谢!
(一)、为维护病人及医务人员的权利,请您遵守住院期间的各项管理要求。
(二)、请您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病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并且及时准确提供与疾病有关的健康情况如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等。
(三)、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的病历资料、收据或病假证明等。
(四)、住院后不得自行离院或院外住宿,以免错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稽核任务,影响住院费用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医生批准并签字后方可离院,离院后出现任何情况均自行承担。
(五)、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以免丢失。一旦丢失,责任自负。
(六)、住院期间请爱护公物,损害公共财物者应照价赔偿。
(七)、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医院内禁止吸烟。
(八)、住院期间请节约用水、用电并注意用电安全,禁止自带电器或取暖设备来院。
(九)、为了保持病室内环境清洁、舒适,请勿向窗外及地面吐痰、扔果皮纸屑、倒水等;卫生间及便池内禁止扔固体物,如剩饭、剩菜、卫生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病人需要一个安静、舒适的治疗环境,请您尽量减少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做好住院病人的生活护理、争取早日康复。
(十一)、病区内禁止大声喧哗,打牌等活动。
(十二)、为防止交叉感染,请自觉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减少探视的次数和人数,勿带小孩入病区。
(十三)、由于病人病情的需要,住院期间需要24小时留有陪护。
(十四)、病房内输液吊钩等禁止悬挂物品以防发生意外。
(十五)、输液过程中禁止私自调节滴速,以免影响治疗效果或产生不良反应。
您的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宗旨,您若对我们的服务有异议,请及时与科主任或护士长联系。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