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初级中学2022-2023学年招生信息

日期: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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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初级中学2022年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2022年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凡居住在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的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户口家庭子女、自有住宅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且为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区外五四学制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六三学制小学五年级学生、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并通过报名审核的,均为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审核的,不参与学区排序,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学生家长要按照本《简章》及智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二、学区划分办法

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辖区。

三、招生排序办法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第六类别。学生具有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第七类别。学生法定监护人在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四、学生报到

2022级初一新生采取线上方式报到,黄渤海新区分局将通过“智慧招生平台信息推送”和“手机短信推送”的方式告知家长学生录取学校,请家长及时登录平台“系统消息”栏目查看录取结果,扫描识别本《简章》中相应学校的二维码,于8月3日前完成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线上报到的,可联系学校电话报到(0535-2497003)。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咨询电话:0535-2497003.

六、资助/救济途径:0535-249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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