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决策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利用2年时间,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同时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力争到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全市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一是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街道(乡镇)排查初判、县级(部门)复核评估方式进行排查摸底,托清底数,建立隐患问题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鉴定,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实施分类整治。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实施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强审批监管,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制度体系,健全我市城乡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五、解读部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解读负责人:林伟功;咨询电话:0535-69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