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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关查获非法携带入境烟草制品1.1万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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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海关空港旅检现场在同一航班连续查获5名旅客未申报携带超量烟草制品入境,共查获卷烟37条、电子烟烟弹18条,共计1.1万支。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旅客进境时可以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进境。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目前,海关已暂扣该批烟草制品,并依法进行后续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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