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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2-067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农村寄递 物流体系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字〔2022〕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13号)有关要求,确保全面实现“快递进村”,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区市、乡镇、行政村全覆盖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建设以快递进村为基础,以区市级快递园区为中心、乡镇快递共配中心为集散、村级快递公共服务站点为支撑,运行稳定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农村生产、消费循环,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振兴、畅通城乡大循环做出重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在2021年底已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快递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进村成果,发挥快递通达全国、连结城乡的网络流通优势,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面向市场多方合作推进的原则,以长远效益为导向,以合作共赢为基础,按照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抓紧落实,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商合作、快递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驻村设点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打通城乡梗阻,重点推动利用农村客运、邮政基础网络加快进村,促进服务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积极开展村级快递揽收、投递业务,畅通农村市场流通。(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补齐补强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将快递网络基础设施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共同规划建设,鼓励利用交通场站、废弃校舍、厂房以及村集体现有场所、盘活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为邮政和快递企业提供“快递进村”服务站所需要的运营场所。按照“企业投资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区市快递园区、乡镇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网点实行以奖代补。对年处理快件量4000万件以上、使用智能分拣设备共同分拨到乡镇的区市级快递园区,竣工验收后按照不超过企业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乡镇快递共配中心按照不超过企业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村级快递服务网点按鲁政发〔2021〕13号文件进行补贴。补助资金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由市与区市按5:5比例分别承担。争取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一县一园区、一镇一中心、一村一网点,切实提高县、乡、村骨干快递网络运载处理能力,促进农村寄递网络成为农产品上行外销的重要渠道,以及消费品下乡、农村防疫、防汛救灾等物资运输应急保障(体系)通道。到2024年底,农村寄递基础网络设施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化、共享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快件集散能力大幅提高,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循环渠道更加畅通,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成为物流体系的骨干力量。(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寄递、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体系。综合运用电商、快递发展政策,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畅通电商线上销售和线下快递渠道,提升全市电商市场占有率。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综合利用现有交通站场、乡镇商贸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整合在村邮政、快递、商超、供销综合服务社区等资源。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促进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和供销社系统农村服务网络优势,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融合发展。(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方位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鼓励、支持寄递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充分发挥“快递进村”作用,聚焦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海阳白黄瓜、海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开展“一地一品”“一县一品”销售寄递服务。继续打造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银铜牌项目,助力农产品外销,加大快递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冷链寄递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关政策,对新建或扩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通过购置、租赁和外包等方式增加干线和末端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加快农村冷链快递业务拓展,为生鲜规模特色农产品开通冷链运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成立邮政快递业管理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农村寄递服务监管,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支持建立区市级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强化联动合作,加强行业自律。(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确保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邮政业安全中心建设,强化对村级快递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村级快递公共服务网点要配置监控系统,严打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重大寄递安全事件。(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快递进村已纳入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和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建立由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供销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抓好部署落实。

(二)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市县两级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有关邮政地方责任以及鲁政发〔2021〕13号文件第41条和第42条要求,对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按照每个站点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和信息录入设备费用进行奖补;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按照2021年每单不超过0.3元、2022年每单不超过0.2元、2023年每单不超过0.1元给予补贴,确保资金政策扶持到位。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作法。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统计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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