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土山镇中心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规范我街道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 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街道学 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 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 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 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 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 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所属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各校设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到 中心学校报帐;中心小学设一名中心报账员,统一到市教体局 核算中心报账。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 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 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 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 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 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 必须及时足额上缴核算中心,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 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 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 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 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 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 元以上的开支、基建投资、设备添置等由中心小学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然 后由办公室主任打报告给教体局办公室审批,批复后按程序购 买或施工。日常用品的购买、计算机、空调等各种设备的维修 先由各处室或责任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报请校长批准,然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或联系维修人员。所属完小:500 元以 下支出,由本完小校长审批;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支出,须 打报告给中心小学办公室,由中心小学领导审批;3000 元以上 的开支、基建投资、设备添置,须打报告给中心小学办公室, 办公室再打报告给教体局办公室审批。
(三)财会人员职责
1.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编制本 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 活动的预测、规划、决策,参与学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运用 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 管理,制止乱收费。
2.报账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 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 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 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 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 月结。妥善保管现金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 金使用范围。严格票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 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 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 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 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 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 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 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 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 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 率。 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 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 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教体局批准。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 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 金。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 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 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办理《收费许可 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 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规范学校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统一到财政局收费中心购买非税 收缴款书,收费结束及时到收费中心缴销。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 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 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实行多退少补。 五、内部牵制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 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 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 定。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 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建 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 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 预算、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