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高疃小学2022年资助政策指南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市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 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一) 资助认定依据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残疾人子女、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等重点保障对象。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二) 资助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孤儿;
6.残疾学生;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烈士子女;
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11.残疾人子女;
12.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困难:
1.单亲家庭,母亲(或父亲)因患病、年迈劳动能力弱,家庭收入微薄的。
2.单亲家庭,家庭收入微薄的留守儿童。
3.单亲家庭,家庭收入微薄的。
4.健全家庭,父母双方因患病、年迈劳动能力弱,家庭收入微薄的。
5.健全家庭,家庭收入微薄,家中有2人(含)以上在校生及需独立赡养2人(含)以上无收入老人的。
6.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困难:
1.健全家庭,父母一方因患病、年迈劳动能力弱,家庭收入微薄的。
2.健全家庭,家庭收入微薄,家中有2人(含)以上在校生的。
3.健全家庭,家庭收入微薄,需独立赡养2人(含)以上无收入老人的。
4.健全家庭,家庭收入微薄的留守儿童。
5.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等
各位同学及家长如有疑问,可以向学校或教体局资助中心咨询,还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资助政策和信息。烟台市福山区高疃小学资助咨询电话:177535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