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9040070 | 紧邻金仓街道叼龙嘴村联大渔业社的养貂场南侧是一大片约有4万多棵黑松林的树林,树林被原莱州市三山岛街道的工作人员张某浩破坏,全部被砍伐,挖沙70多万立方米,张某浩为掩盖挖沙事实将500多亩的沙坑整理成虾池,将莱州湾的海水引入到虾池,海水倒灌对地下水产生污染,使得村民无法使用地下水;海水还倒灌至其他黑松林种植地,导致黑松林被淹死;2019年8月20日前后,张某浩大肆挖掘莱州金仓湿地公园的石头渣子约1万多立方米,填埋整理之后的虾池,破坏生态环境,已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 | 烟台市莱州市 | 生态 | 9月5日,莱州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公安局以及金仓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被举报人张某浩,1979年至1998年在原过西镇政府工作。反映问题现场位于金仓街道叼龙嘴村联大渔业社的养貂场南侧养殖区,面积约304亩,属原过西镇政府莱兴水产有限公司所有。1998年,原过西镇政府将该公司改制给张某浩,并更名为莱州市福浩水产有限公司。 2.经调阅1989年第一次土地详查航拍影像(最早历史影像)和2003年以来卫星遥感影像,张某浩现养殖区已于1989年之前形成,养殖区域内无黑松林木。1998年改制后至今养殖区面积和用途未发生变化。 3.张某浩养殖区域距海岸线约100米,离最近村庄汪里村约650米,村庄与养殖区又间隔沿海防护林,加之张某浩的养殖区域于1989年前已存在,经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该养殖户与海水倒灌地下水和黑松死亡无必然联系。 4.2019年8月14日至15日,9号风暴潮将沿海堤坝多处冲溃。经金仓街道同意,按照应急除险需要,金仓街道工作人员协同张某浩实施池坝封堵,所用封堵石料取自原金仓湿地公园内已拆除违建池坝上的渣石,不存在张某浩大肆挖掘莱州金仓湿地公园的石头渣子问题。 5.2019年以来,先后3次接到类似问题举报,对反映的相关问题均进行了全面调查,书面回复了调查结果。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2 | X2SD202109040227 | 蓬莱区小门家镇双得利水泥,洗沙、打石子,污染环境。 | 烟台市蓬莱区 | 大气 | 9月5日,蓬莱区政府组织小门家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蓬莱区小门家镇双得利水泥有限公司的环保手续于2016年8月17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烟环评函[2016]83号),生产工艺中有破碎工序(不从事石子加工),曾有人租用其厂房洗沙(主要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被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制止,要求其停产,拟对其进行处罚,案件已进入调查阶段。企业按环评要求建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物料储存于物料库内。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检测报告显示,粉尘排放达标。现场存在因保洁不到位,车辆通行时有一定扬尘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拟对其进行处罚,案件已进入调查阶段。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和小门家镇政府将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加大清扫频次,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 | 未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9040254 | 烟台市海阳市留格镇望格庄村支书王某君,乱建乱毁村民的土地、矿山。 | 烟台市海阳市 | 生态 | 9月5日,海阳市组织留格庄镇、自然资源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王某君乱建乱毁村民土地”问题,不属实。被举报人王某君,1991年至2011年担任望格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某君在望格庄村现住房为4间平房,位于村庄西北侧,系2008年购买的本村村民王某英老房,于2009年翻新改造。经现场走访部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均证实王某君不存在乱建、乱毁村民土地问题。 2.信访反映的矿山问题,部分属实。望格庄村有多年石材开采历史。2013年,已停止矿山开采。王某君本人未从事矿山开采活动,不存在乱采矿山行为。 | 部分属实 | 留格庄镇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 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升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望格庄村矿区已列入《海阳市第三轮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下步审批出让后,实现有序开采、规范开采,建设“绿色矿山”。 | 已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9040160 | 金仓街道北杨树村杨某春和李某军在北杨村沿海区域违法填海,把填海造地高价卖给群众建大棚从事养殖。 | 烟台市莱州市 | 海洋 | 9月5日,莱州市组织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公安局、金仓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金仓街道北杨村杨某春和李某军在北杨村沿海区域违法填海”问题。反映区域位于金仓街道办事处北杨村以西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在围海区域内建有养殖大棚,从事海水养殖。杨某春系北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2010年3月开始,北杨村委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围海活动,非法占用海域面积约16.16公顷。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3月依法立案查处,共计罚款人民币121.23万元。李某军系莱州市金仓街道办事处徐家村村民,2011年7月开始,擅自在北杨村以西海域进行围海活动,非法占用海域面积约4.6公顷。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3月依法立案查处,共计罚款人民币21.72万元。根据《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上围海处罚海域基本功能为农渔业区,已确权给莱州湾区海洋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莱州湾区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金仓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 2.“把填海造地高价卖给群众建大棚从事养殖”问题。北杨村委将3.33公顷围海池塘对外租赁招标,本村村民杨某信中标,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限30年,租赁金额90万元。剩余约12.83公顷围海池塘,一直由王某强、张某福、杨某林、杨某军四人建设经营。李某军在其4.6公顷围海范围内建设2个池塘、4个养殖大棚,自主经营,未出售。 | 部分属实 | 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会同莱州市公安局、金仓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严格管控,强化执法监察。 | 已办结 | 无 |
5 | X2SD202109040261 | 碧桂园占用南邵家虎角山乱采乱挖,占用南邵家村南沿海防护林开发建设;南邵家村南海岸三个鱼码头破坏生态环境;海上养殖散乱无序污染环境。 | 烟台市海阳市 | 海洋 | 9月5日,海阳市组织辛安镇、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渔业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碧桂园占用南邵家虎脚山乱采乱挖”问题,不属实。“虎角山”实为“虎脚山”,南邵家村东、虎脚山南的土地2013年9月和2015年8月出让给海阳市鸿辉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商住开发用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开发过程中无超出项目用地范围施工,无破坏山体行为。9月5日,联合调查组对所用地块现场重新复核确认,没有超出范围进行挖土。 2.信访反映的“占用南邵家村南沿海防护林开发建设”问题,不属实。该地块2013年8月出让给海阳市鸿辉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商住开发用地,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9]207号批复的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该用地不占用沿海防护林。 3.信访反映的“南邵家村南海岸三个渔码头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南邵家村南海岸三个渔码头分别为南邵家东码头、顺鑫渔港和丁字嘴码头。其中南邵家东码头目前由养殖户进行渔业生产活动。丁字嘴码头由于自然淤积严重,2012年废弃停用。顺鑫渔港按照“一港一策”标准进行了码头环境整治,目前正常运营。3个码头都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4.信访反映的“海上养殖散乱无序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海上养殖户办理海域不动产权证5个,海域面积751.3842公顷,属开放式养殖用海,主要养殖牡蛎,符合养殖规划,属合法海上养殖,不存在海上养殖散乱无序问题。牡蛎养殖户在南邵家东码头进行渔业生产活动时,产生的牡蛎壳没有随产随清,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 | 部分属实 | 辛安镇采取以下措施: 南邵家东码头牡蛎养殖户立即进行整改,对码头牡蛎壳进行清理。9月6日已清理完成。 | 已办结 | 无 |
6 | X2SD202109040231 | 新港路南头路东、蓬西高速口向北300米路东院内一大型洗砂、石子厂,污染环境。 | 烟台市蓬莱区 | 其他污染 | 9月5日,蓬莱区政府组织新港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洗砂、石子厂实际为烟台中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处理建筑垃圾的资源再利用。2021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年4月按环评批复建设并试生产,2021年7月底应“砂石整治专办”要求停产至今。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密闭,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设有防风抑尘网,物料均用防尘网覆盖。 | 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和新港街道办事处将强化督导检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环评的各项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7 | X2SD202109040030 | 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办事处大丁家村有洗沙的、拆车的单位,污染严重。 | 烟台市蓬莱区 | 水 | 9月5日,蓬莱区政府组织南王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洗砂厂位于南王街道大丁家村北,2021年3月,南王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其予以取缔,设备已全部拆除,原料、产品全部清空。经过实地检查大丁家村,未发现有拆车单位。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9040164 | 徐福街道北乡城村村民反映本村东北方向有七、八个养猪场距离村庄太近,臭味严重。 | 烟台市龙口市 | 大气,水 | 9月5日,龙口市组织农业农村局、徐福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徐福街道北乡城村东北方向养猪场共有9个,均不属于规模养殖场。 2.9个养猪场距离村庄最近直线距离约为170米,最远距离约为530米,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未见粪污乱堆乱放。养猪场干粪场及粪污储存池内存有养殖粪污,周边能闻到异味。养猪场周边为该村葡萄地,个别种植户将发酵好的猪粪作为肥料进行施用,葡萄地内有施肥后的痕迹,现场有轻微异味。 | 属实 |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徐福街道办事处要求: 1.养猪场增加喷洒生物除臭剂的频次,每天早、中、晚各三次喷洒,减少养殖异味产生。 2.葡萄种植户将畜禽粪便经充分发酵后作为有机肥使用,减少异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安排专人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养殖场养殖粪污定期清运。 | 已办结 | 无 |
9 | X2SD202109040084 | 村书记王某峰为首的,在西山养鸡、养猪,鸡粪、猪粪全部排入辛安河,污染严重。王某峰长期霸占辛安河拉网养鱼,严重污染饮用水。 | 烟台市牟平区 | 水 | 9月5日,牟平区组织水道镇政府、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韩家夼村西山有多个养鸡场、养猪场向辛安河(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直排污水、粪便”问题,部分属实。水道镇韩家夼村西山上共有2处3家养鸡场,分别为王某某、刘某某养鸡场和周某某养鸡场,均达到规模化养殖,无养猪场,3家养鸡场均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①1处为刘某某、王某某共建的养鸡场,其中刘某某建有1个养鸡棚(笼养),年出栏量约11万羽,养殖粪便经传送带直接送至顶棚式堆粪场贮存;王某某建有2个养鸡棚(笼养),年出栏量约22万羽,均按要求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养殖粪便经传送带直接送至顶棚式堆粪场贮存。该处养鸡场配套建有3个污水收集池,共约为600立方米;建有3个堆粪场,分别约120平方米,均采取了三防措施。该处养鸡场与其附近种植合作社签订了粪便综合利用协议,由该合作社定期将粪便拉走,发酵还田;同时,该处养殖场6月份投资10万多元,建设了一个污水处理池,采用群体生物激活技术,添加生物菌,利用有氧发酵,将养殖污水就地处理,然后由周边农户用于浇灌果树等。该共建养鸡场距离辛安河支流约250米,距离辛安河干流约2000米。上述2家养殖户鸡已出栏,现场未发现该养鸡场存在养殖废弃物外排的现象。鉴于刘某某养鸡场污水收集池破损处问题,已责令其立即进行修补完善,截止9月3日,该污水收集池破损处已修补完善完毕。②1处养鸡场为周某某养鸡场,建有1个养鸡棚(笼养),年出栏量约12.5万羽,按要求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养殖粪便经传送带直接送至顶棚式堆粪场贮存。该养鸡场配套建有1个堆粪场和1个污水收集池,该肉食鸡养殖场距离辛安河干流约1500米,未发现该养鸡场有养殖废弃物外排的现象。9月3日,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上述养鸡场在粪棚周围加围塑料布,防止雨水进入粪棚,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2.信访反映的“韩家夼村村支书王某某在辛安河(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养鱼,严重污染水源”问题。辛安河韩家夼桥桥南约500米左右,设置一条拦河网具,桥北约500米左右,设置一条拦河网具,该养殖活动为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韩家夼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所为,其利用河道流动的水体进行养鱼,鱼类自然生长,未投加饵料。其中桥北部分养鱼区域位于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对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局责令韩家夼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立即清除拦河网具,严禁在辛安河河道从事养鱼活动。9月3日下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9月3日,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辛安河支流、辛安河韩家夼段分别进行了水质采样,对PH、化学需氧量、氨氮3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1.区农业农村局要求2处3家养鸡场规范使用粪污存储设施、不得外排粪污;对场内生活垃圾等及时进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扫圈舍、清运粪。 2.区生态环境分局同时要求上述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粪污乱排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0 | X2SD202109040225 | 蓬莱区振兴加油站往南民和生态园东有一家洗沙厂,打石子毁坏山林3000多平方米。 | 烟台市蓬莱区 | 生态 | 9月5日,蓬莱区政府组织南王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烟台天运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企业安装了石子加工设备,用于处理平整场地、挖基础清理的石料,产生的石子自用。2019年3月设备封存停用至今。2021年3月建成1条洗沙生产线,南王街道办事处发现其生产时立即通知停产,并对物料和设备进行封存。此后,南王街道办事处安排综合执法中队加强监管,禁止其加工砂石。9月5日区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物料完全覆盖。 该公司因占用林地,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于2019年7月、2020年8月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该公司已缴纳全部罚款。其中:《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蓬自然资规罚告[2019]第24号)非法占用林地768平方米,(蓬自然资规罚告[2020]第32号)非法占用林地1098平方米,合计占用林地1866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蓬莱区南王街道办事处拟对其石子加工和洗沙设备进行拆除,同时对物料进行清理,预计9月22日清理完成;后期将加强日常检查频次,杜绝其洗砂和破碎石子的情况发生。 | 未办结 | 无 |
11 | D2SD202109040053 |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玉河庄村,村西牟平区志勇石子厂加工作业时产生噪音扰民,环保检查时就停工,检查结束后就复工;高陵村内高陵联通营业厅东侧有一家卖煤厂家,经营过程中粉尘严重。 | 烟台市牟平区 | 噪音 | 9月5日,牟平区组织高陵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发改局、砂石办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玉河庄村,村西牟平区志勇石子厂加工作业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牟平区志勇石子加工厂位于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玉河庄村西约900米处,年加工石子能力5000立方米,该厂石子加工项目于2014年10月16日通过牟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8年1月6日完成自主验收,在石子加工过程中,破碎工序和筛选工序产生噪声,该厂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了封闭车间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查阅自主验收报告,厂界噪声达到规定标准。2021年8月5日,该公司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了停产申请,从8月6日开始停产,组织更换、维修生产设备,至今未恢复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区生态环境分局未对其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2.信访反映的“环保检查时就停工,检查结束后就复工”问题,情况不属实。2021年3月15日、7月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阅检查记录,该厂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3.信访反映的“高陵村内高陵联通营业厅东侧有一家卖煤厂家,经营过程中粉尘严重”问题,情况属实。位于高陵村内高陵联通营业厅东侧存有1家煤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612MA3DPGQ85R),用地为建设用地,现场确有部分煤堆未封闭仓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 部分属实 | 1.对于作业时噪声扰民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厂恢复生产后,积极采取关闭生产车间门窗等降噪措施,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区发改局责令该煤场业主立即对煤堆采取封闭仓储、密闭运输的措施。截止9月5日,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下步,区发改局、高陵镇政府将不定期地对该煤场开展检查巡查,杜绝粉尘污染。 | 已办结 | 无 |
12 | X2SD202109040012 | 蓬莱区大型搅拌站及砂石料厂存在以下问题:1.蓬莱区南王街道南八角村蓬莱蓬建集团商品混凝土站环保手续不齐;2.蓬莱区南王街道姜沟村东峰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手续不齐;3.北沟镇蔚阳搅拌站,院内还有砂、石料厂均没有合法的手续;4.北沟电厂林区附近环城搅拌站环保手续不齐;5.蓬莱区刘家沟镇马格庄集市附近开元搅拌站无环保手续;6.蓬莱区刘家沟镇乌沟郭家水库边一处搅拌站无相关手续;7.蓬莱区小门家派出所西路南黄水河北大型沙场无相关手续;8.蓬莱区小门家政府东中海水泥厂院内水泥、石子厂、沙场满天飞;9.蓬莱区小门家大驼家村东大型石子厂无相关手续;10.蓬莱区村里集中心小学对面一处搅拌站无环保手续,11.蓬莱区村里集车里张家搅拌站无任何手续;12.蓬莱区大柳行镇金进商品混凝土;13.小门家隋家窑沙场,野王村东大型石子厂无环保手续14.北沟九鼎水泥厂无相关手续,污染严重。 | 烟台市蓬莱区 | 其他污染 | 9月5日,蓬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南王街道南八角村(应为南八甲村)蓬莱蓬建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生产及加工项目于2018年4月28日通过蓬莱市环保局审批(蓬环报告表[2018]38号),2019年2月15日完成自主验收。 2.南王街道姜沟村东峰混凝土搅拌站《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于2009年9月8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9年3月16日完成自主验收。 3.北沟镇蔚阳搅拌站实为蓬莱蔚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蔚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配套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7月30日通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审批(蓬环报告表[2019]46号),2019年12月8日完成自主验收。 4.北沟电厂林区附近环城搅拌站实为蓬莱环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于2012年3月9日经蓬莱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3月30日完成环保验收(蓬环验[2017]6号)。 5.刘家沟镇马格庄集市附近开元搅拌站实为蓬莱区开元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于2019年7月22日通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审批(蓬环报告表[2019]44号),2019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 6.刘家沟镇乌沟郭家水库边一处搅拌站是临时设置的搅拌站,用于蓬莱区郭家水库加固,待水库加固工程完工后进行拆除清理。 7.小门家派出所西路南黄水河北大型沙场实为烟台市蓬莱区山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有土地审批手续(蓬政征字(1999)第93号),无环评、安评、水土保持等手续。已停产,现场无生产原料。 8.小门家政府东中海水泥厂项目于2016年8月17日经烟台市环保局备案(烟环评函[2016]83号),工艺中有破碎工序,从事石子加工及洗砂。 9.小门家镇大驼家村(应为大骆家村)东大型石子厂实为蓬莱乐高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环保手续,无土地审批手续,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下达处罚决定。2021年5月已停产,加工设备尚未安装完毕,现场生产原料已覆盖。 10.村里集中心小学对面的搅拌站为“农村道路提升”工程临时用料加工场所,“农村道路提升”扫尾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清理。 11.村里集镇车里张家搅拌站为“农村道路提升”工程临时用料加工场所,“农村道路提升”扫尾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清理。 12.大柳行镇金进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5年2月25日通过蓬莱市环保局审批(蓬环报告表[2015]11号),2017年5月23日完成验收(蓬环验[2017]13号)。 13.小门家镇隋家窑沙场、野王村东大型石子厂(现已拆除)均为“农村道路提升”工程临时用料加工场所,待“农村道路提升”扫尾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清理。 14.北沟九鼎水泥厂实为蓬莱市九顶粉磨有限公司,该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11月14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0年6月25日完成环保验收。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了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物料入库存放,少量覆盖堆放在设有挡风抑尘网的硬化场地内。厂区和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产生。 | 部分属实 |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将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合规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依法对蓬莱区乐高建材有限公司和蓬莱区山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取缔,拆除设备,清理物料,预计于9月22日完成。 3.按时间节点做好政府专项工程配套项目完工时的拆除清理工作。 | 未办结 | 无 |
13 | D2SD202109040056 | 烟台市长岛县土基镇井口村书记梁某深,1994 年以来,在村民自留地上晒海带,导致海水污染了土地,造成土地盐碱化;近两年来村书记的哥哥在村内东山上砍伐树木。 | 烟台市长岛综试区 | 土壤 | 9月5日,长岛综试区组织砣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井口村书记梁某深,1994年以来,在村民自留地上晒海带,导致海水污染了土地,造成土地盐碱化”问题,不属实。梁某深经调查核实为井口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梁某新,自1994年6月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属于完全脱产干部,只参与村级管理,本人未从事海带养殖产业,村集体曾在1996至2001年期间从事过海带养殖产业。经了解,海带加工晾晒需要在海边石滩上或硬化的地面上进行,在泥地上晾晒会附着泥土不卫生,且极易导致海带变质。1988年全国土地详查,砣矶岛没有耕地,也没有自留地这种说法,故“梁某新在自留地上晒海带,导致海水污染了土地,造成土地盐碱化”说法不属实。 2.信访反映的“近两年来村书记的哥哥在村内东山上砍伐树木”问题,不属实。通过砣矶镇井口村东山实地检查,并询问山林看护人员,未发现有私人砍伐树木情况。同时与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砣矶镇派出所核实相关情况。据砣矶镇派出所调查核实,最近一次接到井口村砍树举报发生在2015年5月,井口村村民朱某秋举报同村村民梁某(非梁某新哥哥)在村内山上砍树,接到举报后,砣矶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未发现砍伐树木痕迹。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14 | D2SD202109040012 | 烟台市经济开发区大季家镇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该企业散发出强烈的农药味,居民不敢开窗。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鑫广绿环位于开封路8号,往西距离最近的居民小区季翔花苑约2.8公里。主要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目前3万吨焚烧炉正常生产,1万吨焚烧炉停产检修,每天焚烧50吨左右。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按要求安装了24小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厂界还安装了无组织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括VOC、硫化氢、氨等。 2.厂区内有少量异味,主要为已经腾空正在重建改造的危废库等逸散;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及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经查阅在线数据,均达标;经查阅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对企业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9月5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达标。 3.为清除火灾事故消防废水在雨水管道内壁附着残留物异味,8月22日至9月4日,鑫广绿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厂区雨水管道进行清洗作业、局部管道更换期间(清洗废水已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雨水检查井口、施工作业处会产生少量异味;近期VOC走航监测的数据显示,VOC浓度处于0-0.2mg/m³之间,低于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8月31日,对季翔花苑小区进行了臭气浓度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低于检出限。 | 部分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鑫广绿环邀请专家全面排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深化治理方案并尽快实施;加快危废库改造施工,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保管理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持续加强对鑫广绿环的环境监管,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加密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频次,一旦发现企业超标、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5 | X2SD202109040146 | 烟台莱阳市沐浴店镇东赵家庄村村民赵某波2009年承包沐浴镇留寺庄村水库养鱼,期间其占用刘寺庄水库大坝西南侧水库看护房,违规开设养猪场,向水库偷排养殖污水,破坏环境。1.其无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尿水随意排,2.污水随意排造成养猪场周边臭气熏天,蚊虫泛滥,3.死猪没有依法处置,随处乱扔,污染环境。多次反映,未解决。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9月5日,莱阳市组织沐浴店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违规开设养猪场,向水库偷排养殖污水破坏环境”问题。养殖场为沐浴店镇东赵家庄村村民赵某波于2008年建设,位于留寺庄村西北1.1公里处,占地面积3亩(并未占用留寺庄水库大坝看护房),主要进行生猪养殖,目前存栏量32头。有营业执照和环评备案,未发现向水库排污迹象。今年7月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留寺庄水库水质进行了检测,符合农田灌溉标准(GB5084-2021)。9月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对留寺庄水库再次取样,经检测符合农田灌溉标准(GB5084-2021)。 2.“其无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尿水随意排”问题。该养殖场配备了粪便干湿分离机,污水经三级沉淀池发酵,污水发酵后主要用于还田,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3.“污水随意排造成养猪场周边臭气熏天,蚊虫泛滥”问题。养殖场猪粪及污水全部排放至三级沉淀池,现场虽然有一定异味,但并不存在臭气熏天,蚊虫泛滥问题。 4.“死猪没有依法处置,随处乱扔,污染环境。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未发现死猪随意乱扔现象。经农业农村局证实,该养殖场若出现病死猪,均由莱阳市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统一处理。今年以来,未接到过投诉该养殖场死猪未依法处理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沐浴店镇、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加强对粪污处理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增加每天喷洒除臭剂次数,最大限度减轻气味污染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6 | D2SD202109040013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从烟台化学工业园(大季家街道开封路附近)中传出类似农药的味道,熏得恶心。现在的味道与去年鑫广绿环再生资源公分有限公司起火时的味道相似,但是比火灾时有所减轻。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鑫广绿环位于大季家街道开封路8号,主要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目前3万吨焚烧炉正常生产,1万吨焚烧炉停产检修,每天焚烧50吨左右。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按要求安装了24小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厂界还安装了无组织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括VOC、硫化氢、氨等。 2.9月5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少量异味,主要为已经腾空正在重建改造的危废库等逸散;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及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经查阅在线数据,均达标;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对企业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9月5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3.信访反映“类似农药味”问题。为清除火灾事故消防废水在雨水管道内壁附着残留物异味,8月22日至9月4日,鑫广绿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厂区雨水管道和有关市政雨水管道进行清洗作业、局部管道更换期间(清洗废水已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雨水检查井口、施工作业处会产生少量异味;近期VOC走航监测的数据显示,VOC浓度处于0-0.2mg/m³之间,低于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 | 基本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鑫广绿环邀请专家全面排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深化治理方案并尽快实施;加快危废库改造施工,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保管理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定期对烟台化学工业园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持续加强对鑫广绿环等重点企业环境监管,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加密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频次,一旦发现企业超标、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7 | X2SD202109040259 | 2020年12月28日十里金滩的海边出现大型挖掘机,挖掘天然沙滩和滩涂;2021年6、7月大量浒苔涌向沙滩,浒苔滞留在被人挖的大坑、大沟内,淤积、腐烂、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烟台市海阳市 | 海洋 | 9月5日,海阳市组织辛安镇、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渔业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十里金滩”,实为碧桂园·滨海城项目双水湾小区东、马河港大桥南的地块。 2.“挖掘天然沙滩和滩涂”问题。此处属于养殖滩涂,2020年12月,为清理夏天淤积的浒苔,养殖户用挖掘机对自己的养殖滩涂进行清滩。辛安镇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制止,责令养殖户将已经挖出的淤泥回填。 3.“浒苔滞留散发臭味”问题。此处的海沟是受潮流影响多年自然形成的,非人工所致;近年来,受浒苔数量增多影响,海水涨潮将大量浒苔冲到海沟上游,清理不彻底造成浒苔腐烂淤积、散发臭味。2021年8月20日已对该处腐烂淤积的浒苔进行彻底清理,目前整改完成。 | 属实 | 辛安镇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因该处滩涂不动产证已经到期,责令滩涂养殖户,自9月5日起禁止进行滩涂养殖作业,保持滩涂原貌。 2.由于浒苔是每年6月份开始出现,已制定2022年浒苔整治工作方案,计划在2022年6月份于外海设置浒苔拦截网,将浒苔拦截在外海,集中进行打捞和无害化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8 | X2SD202109040145 | 莱阳市沐浴店镇鹤山后村村民违规开设养猪场,无粪污处理设备,粪便、污水等随意排放,污水通过5公里沟渠向莱阳沐浴水库下游的莱阳第二自来水厂排放;污水导致周边臭气熏天,蚊虫泛滥;死猪病猪尸体随处乱扔,致病菌和病毒大量传播。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9月5日,莱阳市组织沐浴店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沐浴店镇鹤山后村村民王某化建设的养殖场,位于鹤山后村东南1.3公里处,占地面积24亩,主要进行生猪养殖,目前存栏量2100头。 1.“违规开设养猪场,无粪污处理设备,粪便、污水等随意排放,污水通过5公里沟渠向莱阳沐浴水库下游的莱阳第二自来水厂排放”问题。该养殖场办理了营业执照,环保备案和设施农用地手续,建设有三级沉淀池,配备干湿分离机,污水经三级沉淀池发酵,干湿分离后的固肥及三级沉淀后发酵肥水,用于还田。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也没有发现有向养殖场外排污的沟渠,不存在通过5公里沟渠向莱阳沐浴水库下游的莱阳第二自来水厂排放问题。 2.“污水导致周边臭气熏天,蚊虫泛滥”问题。该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存在不按时使用除臭剂现象,存在一定异味,但无臭气熏天、蚊虫泛滥问题。 3.“死猪病猪尸体随处乱扔,致病菌和病毒大量传播”问题。经现场调查和农业农村局检查,未发现死猪病猪尸体随意乱扔现象,不存在致病菌和病毒大量传播问题。经农业农村局证实,该养殖场对相关病死猪,全部由莱阳市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统一处理。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令沐浴店镇、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加强对粪污处理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增加每天喷洒除臭剂次数,最大限度减轻气味污染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9 | D2SD202109040007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镇季翔小区内时常会有严重的化工异味,附近有多家化工厂(太原路60号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源头不详。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季翔花苑小区周边化工企业涉及废气排放的主要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烟台海川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齐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环保手续均齐全。 2.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西距季翔花园约670米。已建成运行2套RTO蓄热式焚烧炉,主要处理中节能万润、九目化学、海川化学、万润药业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配套安装了废气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余废气也根据各类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特点,建成运行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9月5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因电力设施按计划于9月4日至7日维修改造,除沸石分子筛车间、污水站以及RTO废气焚烧设施等处于生产运行状态外,其他车间、工序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无异味,查阅在线数据和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万润及其3家子公司废气有组织排放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 3.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西距季翔花园约2.8公里。主要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目前3万吨焚烧炉正常生产,1万吨焚烧炉停产检修,每天焚烧50吨左右。已配套建设了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按要求安装了24小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厂界还安装了无组织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括VOC、硫化氢、氨等。9月5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少量异味,主要为已经腾空正在重建改造的危废库等逸散;废气处理设施及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经查阅在线数据,均达标;经查阅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对企业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9月5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达标。 4.烟台齐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距季翔花园约1.55公里。7月17日,生态环境分局曾接到季翔花苑小区居民异味投诉,经现场排查和VOC走航监测,确认异味为该企业因安全生产紧急停车导致,厂界走航监测数据显示,VOC最高值0.49mg/m3,未超过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因废气中含醇基有机物等物质,嗅觉阈值极低,极易造成异味扰民问题,生态环境分局立即下达整改文书,责令企业全面排查整改。7月20日,企业根据有关要求和专家意见开始深入排查、停产治理。 5.关于时常会有化工异味问题。今年4月份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夜间巡查执法监测力度和频次,累计对季翔花苑周边区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41次,开展VOC走航监测22次,VOC浓度数值最高不超过0.49mg/m3,低于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8月31日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季翔花苑小区进行了臭气浓度采样监测,结果为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低于检出限。综合分析认为,异味主要为齐盛石化因安全生产紧急停车,叠加东风、风速等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另外,不排除鑫广绿环废气有组织排放落点对季翔花园小区造成偶发性异味达标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烟台齐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邀请专家全面排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深化治理方案并尽快实施,确保有效解决异味问题。 2.要求鑫广绿环邀请专家全面排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深化治理方案并尽快实施;加快危废库改造施工,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保管理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定期对季翔花苑小区周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持续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加密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频次,一旦发现企业超标、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2SD202109040155 | 林某在郝家疃村海边大量盗采海沙,沿海环境被破坏。 | 烟台市高新区 | 生态 | 9月5日,烟台高新区管委组织区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山湾管理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郝家疃村位于烟台高新区金山湾管理处,该村北侧临海,岸滩有海沙。 2.2020年5月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金山湾管理处、姜格庄边防所夜查,查获村民林某在郝家疃村海边盗采海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林某盗采海砂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7000元(烟高综执罚字〔2020〕30010号),没收部分采出矿产品140吨。 3.2021年6月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发现郝家疃村林某于2021年4月底、5月期间盗采海砂,对其依法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9300元,罚款4650元(烟高综执罚字〔2021〕第30022号)。 | 属实 | 烟台高新区管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点位,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盗采海砂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1 | X2SD202109040147 | 有人占用村西集体土地,破坏基本农田非法建立的混凝土搅拌站,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废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 烟台市莱阳市 | 大气 | 9月5日,莱阳市组织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穴坊镇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莱阳市穴坊镇南山后村村西150米,S209公路东侧,是莱阳市恒杰建材有限公司所建,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加工、销售。 1.占用村西集体土地,破坏基本农田非法建立混凝土搅拌站的问题。该搅拌站占地总面积26423平方米,西面是办公用房,东面为搅拌车间和硬化场地;经比对莱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处土地地类是裸地和耕地,不是投诉人反映的基本农田。该公司办公用房所占用的土地于201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5)1609号批复为建设用地,搅拌车间办理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硬化场地也未办理用地手续。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8月对莱阳市恒杰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按行政处罚程序查处中。 2.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废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莱阳恒杰建材有限公司环评文件2019年12月批复,2020年10月自主验收。因市场原因车间停产。该公司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产生,设备全部置于车间内部,有效减少噪声产生;粉尘主要来自于搅拌工序、筒仓顶呼吸孔产生的粉尘和物料堆放、装卸、输送粉尘。搅拌工序设置了除尘系统,粉尘经收集进入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其它粉尘采用洒水车和雾炮定期洒水喷淋,避免造成扬尘污染,场区物料已进行覆盖;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2021年4月1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标。 | 属实 |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穴坊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停止企业生产;对莱阳市恒杰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件,责成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1年9月20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未办结 | 无 |
22 | X2SD202109040027 | 赵某杰等人毁坏诸由观镇西羔村黑松林、基本农田、耕地等近15000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烟台市龙口市 | 生态 | 9月5日,龙口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旅游度假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黑松林”问题。西羔村海岸线防护林树种以黑松为主,少量刺槐,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根据林地变更数据统计,在西羔村庄范围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016年度为1600.8亩,2017年度为1525.95亩,2018年度为1525.95亩,2019年度为1503.7425亩,2020年度更新工作正在推进。其中,2017年较之2016年,因部分林地调整为地方公益林,面积发生变化,目前林木仍在,未被破坏;2019年较之2018年,因林地变更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融合衔接,图斑边界修改引起的面积变化。据此,西羔村海岸线防护林面积未有实质性变化。目前,原西羔村范围内建设所占用的林地为市级公益林,2019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烟台龙口融创东海湾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19]663号),同意使用龙口市诸由观镇西羔村集体林地5.6441公顷。 2.信访反映的“基本农田、耕地”问题。西羔村原土地总面积8858.9亩,其中居民点用地406.7亩,与信访反映的15000亩农用地不符。目前西羔村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有龙口奥瑞金包装、龙口南山铝压延新材料、南山融创、翔海浩顺项目,均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 属实 | 龙口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的巡查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耕地和林木资源。 | 已办结 | 无 |
23 | X2SD202109040163 | 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农药生产大企业和众多溴厂、小化工厂污染莱州市土山镇的沿渤海湾海岸线及近海海域;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盐场填海造晒盐场,破坏浅海滩生态。 | 烟台市莱州市 | 海洋 | 9月5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土山镇政府、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土山镇有农药生产企业2家,制溴企业15家,其他化工企业11家,配套建设银山污水处理厂。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农药原药及制剂,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预处理+生化工艺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后,排入银山污水处理厂。2020年11月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网。查阅联网以来历史数据,未发现日均值超标。山东永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农药中间体,环保手续齐全。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生化工艺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后,排入银山污水处理厂。2020年9月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网。查阅联网以来历史数据,未发现日均值超标。土山镇现有15家制溴企业,环评审批、竣工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提取地下卤水,经酸化+氯氧化+吹出吸收+蒸馏等工序,生产溴素。按照莱州市溴盐联产的管理要求,提溴后的卤水均排入卤库内暂存,后排入配套盐田晒盐,实现资源综合利用。11家其他化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其中4家有生产废水产生(1家停产),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查阅《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从2016至2020年,莱州市近岸海域水质均为良好,总体呈现改善趋势,2020年度水质优良面积达到百分之百。9月5日莱州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近岸海域布设6个点位,经检测海水水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二级标准要求。9月6日对莱州市银山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2.2012年以前,莱州市海岸线土山段以北海域共发生莱州市诚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焦某晓、孙某杰等3起非法围海行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依法立案查处、处结并予以没收。该区域为莱州新能源矿产与能源区,适用于盐化工产业发展,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并通过中国海洋大学对该海域的生态评估、分析。 | 部分属实 | 莱州市责成土山镇政府、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严格管控,强化执法监察,全面做好渤海湾沿线和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未办结 | 无 |
24 | X2SD202109040161 | 村霸刘某把村石屋南帮的地卖了30亩,毁坏村民口粮地10几亩;村北山后口粮地挖了几十亩,加上仙人桥村地共计几百亩,开了一个大沙场洗沙污染环境。 | 烟台市龙口市 | 生态 | 9月5日,龙口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马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石屋南帮的地卖了30亩,毁坏村民口粮地10几亩”问题。该区域位于北马镇山后遇家村村西约1公里,原为山后遇家采石场,系村集体所有,为采矿用地,非口粮地。2018年底,根据龙口市石材行业整治要求,该采石场关停。现场检查时,原厂房和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 2.“村北山后口粮地挖了几十亩,加上仙人桥村地共计几百亩,开了一个大沙场洗沙污染环境”问题。该洗沙场位于北马镇山后遇家村村北1.5公里,仙人桥村村西1公里。系山后遇家村村民遇某某于2019年3月、4月分别从山后遇家村、仙人桥村承包的山耩荒坡,共约40亩,并违规在此建房、架设洗沙设备,盗采周边酥石,加工水洗沙。对遇某某非法侵占山后遇家村集体未利用地194.5㎡建房,架设洗沙设备行为,2019年4月,龙口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龙自然资规罚字〔2019〕24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3890元;对遇某某盗采酥石行为,2019年9月、10月,龙口市自然资源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罚(龙自然资规罚字〔2019〕117号、12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采挖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作出处罚后,遇某某即停止采挖行为,缴纳全部罚款,拆除全部洗沙设备,洗沙场彻底关停。现场检查时,该点位未见生产迹象,无洗沙设备,未发现承包地及周边有盗采痕迹。 | 部分属实 | 龙口市将加强对砂石资源的管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破坏环境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5 | D2SD202109040024 | 烟台市蓬莱市南王街道南八甲村村东侧的蓬建集团搅拌站,南王街道姜沟村村南东锋混凝土搅拌站;蓬莱市北沟镇林格庄村206国道北侧的蔚阳搅拌站;蓬莱市北沟镇新政府西侧环城搅拌站;蓬莱市刘家沟镇马格庄集市北侧的开元搅拌站。以上搅拌站环保不达标,砂石料乱堆乱放,扬尘严重,都是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 | 烟台市蓬莱区 | 大气 | 9月5日,蓬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小门家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蓬莱市东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蓬莱蔚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蓬莱环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蓬莱区开元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以上五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按环评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治理措施,物料入库储存,同时配备了雾炮、洒水车,对作业区、厂区道路、物料场地进行洒水喷雾;企业自行检测结果均不超标。现场检查时,五家企业均已按要求对物料采取覆盖措施,现场车辆运输时存在一定扬尘现象。 2.五家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场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 部分属实 |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将强化督导检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及时洒水降尘,降低扬尘现象的发生。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形成监管合力,不定期巡查,杜绝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6 | X2SD202109040056 | 莱阳市健龙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的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落后,每天偷排污水达500吨,导致莱阳第二污水厂氨氮、COD超标。实际产量大于环评审批产量;盗用大量地下水。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9月5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市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莱阳市古柳健龙生化制品厂,主要加工硫酸软骨素,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未生产。 1.使用的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厂区不存在燃煤锅炉,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迹象,生产活动使用一台天然气锅炉,环保手续齐全。 2.污染防治设施落后问题。该企业于2017年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经过第三方评估。企业已对车间进行密封,并建设了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根据莱阳市古柳健龙生化制品厂2021年4月1日、6月29日的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虽然企业能够达标排放,但厂区内仍有一定的异味。 3.企业每天偷排污水500吨,造成莱阳市第二污水厂氨氮、COD超标问题。近两个月企业生产不连续,间歇性生产,经调取地下水使用量莱阳市古柳健龙生化制品厂生产时每日产生废水约25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4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查看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氨氮、COD均不超标。2021年6月2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排放污水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现企业有私设暗管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 4.企业实际产量大于环评审批产量问题。软骨素企业的产能大小由蒸锅数量所决定,经现场核实,莱阳市古柳健龙生化制品厂的实际建设4个蒸锅,与环评蒸锅数量相符,无扩大产能的现象。 5.盗用大量地下水问题。经水务部门核实,该企业已办理取水许可证,证号:D370682G2021-0041,有效日期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年许可取水量为1.8万m³,目前2个月取水量524m³,每月平均取水量为262m³,年预计取水量为3144m³。未超许可水量,不存在盗采地下水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27 | X2SD202109040057 | 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的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落后,每天偷排污水500吨,造成莱阳市第一污水厂氨氮、cod超标。实际产量大于环评审批产量;盗用大量地下水。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9月5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主要加工硫酸软骨素,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未生产。 1.使用的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厂区不存在燃煤锅炉,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迹象,生产活动使用一台天然气锅炉,环保手续齐全。 2.污染防治设施落后问题。该企业于2017年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经过第三方评估。企业已对车间进行密封,并建设了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根据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2021年4月13日、7月13日的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虽然企业能够达标排放,但厂区内仍有一定异味。 3.企业每天偷排污水500吨,造成莱阳市第一污水厂氨氮、COD超标问题。近两个月企业生产不连续,间歇性生产,调取自来水使用量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生产时每日产生废水约30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56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莱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查看莱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氨氮、COD均不超标。2021年7月1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排放污水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现企业有私设暗管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 4.企业实际产量大于环评审批产量问题。软骨素企业的产能大小由蒸锅数量所决定,经现场核实,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的实际建设6个蒸锅,与环评蒸锅数量相符,无扩大产能的现象。 5.盗用大量地下水问题。经水务部门核实,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生活使用自来水,未发现盗采地下水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28 | X2SD202109040126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山东昊德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售沙产生较大噪音,对潮水中学影响较大,无法上课,无法睡觉;该公司西侧800米路北水沟用来存放洗沙原料,造成环境污染。 | 烟台市开发区 | 噪音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综合执法、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纪工委、潮水镇政府等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昊德混凝土公司噪音问题。企业属间歇性生产,检查当日企业未生产。经走访调查,潮水中学西、北两侧均为县道,昊德公司晚间生产以及周边道路重型运输车辆通行噪音影响教职工和学生休息。今年5月21日-23日,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连续三天对该企业进行了厂界噪音检测,6月9日企业自行委托进行了1次厂界噪音检测。四次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昼间厂界噪音最大值为53.7dB(A)、夜间厂界噪音最大值为48.2dB(A),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2.公司路北水沟存放洗砂原料问题。经现场勘查,昊德公司西侧约800米处路北为天然山沟,今年上半年,烟台开发区相关部门检查发现该企业利用该处低洼地势存放砂石,已责成企业进行了清运。目前,山沟内原存放的砂石料已清空,现场已覆盖抑尘网,不存在群众投诉的洗沙原料环境污染问题。 | 部分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公安、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对学校周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限时、限速、限载。增设重点时段货车禁行标志,避开师生上下学时间和晚间休息时间,中午11:20至12:00、下午16:00至17:30、晚上21:00至次日早8:00等时段禁止货车通行;增设电子抓拍设备,对通行车辆进行全时段车速监测,限制车速不得超过30km/h;加大学校周边道路警力巡逻力度,严厉查处运输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 2.对临近道路的学生宿舍实行腾迁。由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潮水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对学校西侧临近026县道的宿舍实行腾迁,利用校园内空闲场地新建两栋学生宿舍,高标准建设厕所等配套设施;沿026县道东路边加装声屏障,最大限度降低道路运输噪音对学校师生影响。 3.对校园周边企业实行生产管控。约谈山东昊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学校周边存在生产性噪音企业,督促企业优化调整生产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午间、夜间从事噪音性生产。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将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管控要求,减少对学校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9 | X2SD202109040049 | 莱阳市宏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每天偷排污水达500吨导致莱阳第二污水厂氨氮、COD超标;实际产量大于环评审批产量;盗用大量地下水;私自使用燃煤锅炉;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9月5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莱阳市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莱阳市宏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即莱阳市古柳天成生化制品厂,位于莱阳市荆山路98号,该厂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是硫酸软骨素。企业因行情和秋收工人放假原因已停产。 1.莱阳市宏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每天偷排污水500吨,导致莱阳第二污水处理厂氨氮、COD超标问题。企业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40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该企业自备水井和自来水用量,日平均用水量约为26吨,实际日均排放污水约为23吨,经处理达标后进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2021年6月2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排放污水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现企业有私设暗管和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 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氨氮、COD均达标排放。企业生产车间有明显异味,废气收集不完善。 2.实际产量大于环评审批产量问题。软骨素企业的产能大小由蒸锅数量所决定,莱阳市宏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际建设共6个蒸锅数量与环评蒸锅数量相符,无扩大产能的现象。 3.盗用地下水问题。该企业已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号为D370682G2021-0039,经核实日取水量为5吨左右,估算年取水量约1800吨,未超过许可证6000吨的年取水总量,不存在盗采地下水的问题。 4.私自使用燃煤锅炉问题。该企业环评批复两台醇基燃料锅炉,现场有两台醇基燃料锅炉与环评相符,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5.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问题。该企业不是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 部分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要求企业开工前完善车间废气收集措施,同时待企业开工后对排放废水进行监测。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0 | D2SD202109040011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烟台化学工业园内郑州路与重庆大街交汇处位置及周边,空气中有农药味,居民闻到会恶心、头晕。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宏鑫超市东侧桥下有异味,是海鲜的腥臭味。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化工园区管理中心、大季家街道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郑州路与重庆大街交汇处距离鑫广绿环企业约700米,信访反映农药味为近期鑫广绿环雨水管道清洗作业导致。8月22日至9月4日,为清除火灾事故消防废水在雨水管道内壁附着残留物异味,鑫广绿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厂区雨水管道和有关市政雨水管道进行清洗作业、局部管道更换期间(清洗废水已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郑州路与重庆大街交汇处位置及周边的雨水检查井口、施工作业处会产生少量异味。目前,因为雨水管道清洗作业已经结束,现场已无异味;近期VOC走航监测的数据显示,VOC浓度处于0-0.2mg/m³之间,低于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 2.信访反映宏鑫超市桥下海鲜腥臭味问题。桥下河道无流水、无垃圾、无异味。附近存在一雨水排放口,该排放口及周边市政排水管线结构正常,未发现异常情况。 | 部分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化工园区管理中心、大季家街道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监管,依托近期建成投用的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快速监测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环境问题。同时,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加密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频次,一旦发现企业超标、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加强宏鑫超市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雨水排放口增加检测频次,对照数据结果及时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1 | X2SD202109040123 | 万华化学工业园外排臭味、酸味气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休息。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万华化学工业园基本情况。园区于2011年开工建设,现已建成运行老厂搬迁MDI一体化、环氧丙烷及丙烯酸酯一体化、高吸水性树脂、特种胺、特种聚氨酯及园区辅助设施等项目23个,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燃烧废气、储罐废气、装卸车废气及污水处理构筑物挥发废气等,均建设了相应的废气脱硫、脱硝、除尘、除VOC等处理设施,按要求安装了24小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园区厂界安装了14套无组织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括氯气、氯化氢、可燃气体等。 2.园区无异味,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及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园区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查阅在线数据,均达标;查阅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对园区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9月5日对园区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综合以上情况及日常对万华化学工业园环境执法检查、VOC走航监测情况,认为信访反映万华化学工业园外排臭味、酸味气体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32 | X2SD202109040002 | 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季翔小区,有时候会闻到一种类似焚烧的化工气味,气味浓重呛鼻,持续到现在没有解决,据了解,气味来自于周边化工厂,近期可能相关部门的检查,多发生在夜间,白天较好。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季翔花苑小区周边化工企业涉及废气排放的主要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烟台海川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齐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环保手续均齐全。 2.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西距季翔花园约670米。已建成运行2套RTO蓄热式焚烧炉,主要处理中节能万润、九目化学、海川化学、万润药业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配套安装了废气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余废气也根据各类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特点,建成运行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9月5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因电力设施按计划于9月4日至7日维修改造,除沸石分子筛车间、污水站以及RTO废气焚烧设施等处于生产运行状态外,其他车间、工序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无异味,查阅在线数据和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万润及其3家子公司废气有组织排放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 3.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西距季翔花园约2.8公里。主要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目前3万吨焚烧炉正常生产,1万吨焚烧炉停产检修,每天焚烧50吨左右。已配套建设了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按要求安装了24小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厂界还安装了无组织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括VOC、硫化氢、氨等。9月5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少量异味,主要为已经腾空正在重建改造的危废库等逸散;废气处理设施及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查阅在线数据,均达标;查阅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达标;8月31日,对企业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9月5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达标。 4.烟台齐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距季翔花园约1.55公里。7月17日,生态环境分局曾接到季翔花苑小区居民异味投诉,VOC走航监测,确认异味为该企业因安全生产紧急停车导致,厂界走航监测数据显示,VOC最高值0.49mg/m3,未超过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因废气中含醇基有机物等物质,嗅觉阈值极低,极易造成异味扰民问题,生态环境分局立即下达整改文书,责令企业全面排查整改。7月20日,企业根据有关要求和专家意见开始深入排查、停产治理。 5.信访反映有时候会闻到化工气味问题。8月31日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季翔花苑小区进行了臭气浓度采样监测,结果为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低于检出限。综合分析认为,异味主要为齐盛石化因安全生产紧急停车,叠加东风、风速等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另外,不排除鑫广绿环废气有组织排放落点对季翔花园小区造成偶发性异味达标扰民问题。 6.信访反映多发生在夜间问题。今年4月份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夜间巡查执法监测力度和频次,累计对季翔花苑周边区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41次,开展VOC走航监测22次,VOC浓度处于0-0.49mg/m3之间,低于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日常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均未发现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和夜间偷排问题。 | 部分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烟台齐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邀请专家全面排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深化治理方案并尽快实施,确保有效解决异味问题。 2.要求鑫广绿环邀请专家全面排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深化治理方案并尽快实施;加快危废库改造施工,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保管理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定期对季翔花苑小区周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持续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加密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频次,一旦发现企业超标、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3 | X2SD202109040133 | 小区东北角围墙外,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异味严重,工作时噪声扰民。 | 烟台市开发区 | 大气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综合执法局、福莱山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凤台小区小型垃圾压缩站自2012年9月建成投用,主要服务周边凤台小区、金城小区居民。目前小压站采取“三个一”的作业模式,即一次压缩、一次冲洗、一次消杀除臭;每天清运一次,实现日产日清。经查,该小压站每天早上6点进站作业,噪音主要为设备工作噪音。异味主要为垃圾积存异味和下水道异味。 | 属实 | 1.规范日常管理。将小压站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和责任人联系方式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定人定岗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小压站作业流程,加强保洁、维护、除味、防噪音等工作,提升小压站精细化管理水平。将进站作业时间调整为早上七点,必要时进一步延后。 2.降低异味挥发。根据不同季节垃圾积存程度动态调整作业频次,结合实际实行“一日两清”,减少垃圾存放时间。将小压站下水道硬隔离改为软隔离,减少下水道异味。 3.加装密闭设施。新增建设装配式压缩站房,具备更完善的喷洒、消杀等功能,该站房作业时开启、停止作业后可完全封闭,将有效降低异味噪声扰民。预计建设时间约30天。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4 | X2SD202109040009 | 海底出现大量废旧网袋,是养殖户分苗后把苗留下,塑料网袋扔到海中,影响船舶出行还造成环境污染。 | 烟台市开发区 | 海洋 | 9月5日,烟台开发区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海洋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暂未发现养殖户随意丢弃网袋现象,海面亦未发现塑料网袋;因该海域为养殖海域,海底环境复杂,且考虑保护养殖环境,不适宜潜海勘查海底网袋情况;针对群众反映海底网袋问题,烟台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因垃圾回收站较远且网袋回收利用率低,不排除个别养殖户在海上丢弃废旧网袋。 | 基本属实 | 烟台开发区责成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海洋发展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畅通海上生产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置渠道。在涉海村居、渔港码头、渔船停泊点、渔业养殖场户聚集区等选址设立小型垃圾收集站、加密布设海岸带范围垃圾桶,方便群众收集处置各类渔业生产生活废弃物。安排具备渔业生产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废弃物的清理、转运、处置等。严格落实“海上环卫”机制,提高海岸带范围废旧渔业网具、养殖笼、网袋等清理频次。 2.加大陆海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对海上养殖区、捕捞渔船作业区、停泊区的执法检查力度,生产旺季提高执法检查频率,督促相关企业、场户清除本单位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拒不清除或者将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海上环卫宣传月”“世界海洋日”,加大海洋生态环保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保护海洋意识,从源头杜绝向海洋丢弃废弃渔业网具、养殖笼、网袋等生产生活垃圾。印发《关于加大海洋生产生活废弃物清理坚决杜绝海洋污染的倡议书》,适时曝光一批涉海违法违规案例,达到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目的。 | 已办结 | 无 |
35 | D2SD202109040023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桐林路四季花城小区,小区东门门口12号楼震华超市的制冷机和空调外机,每到夜间每隔40分钟,就有像拖拉机的噪音产生,每次持续约1分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多次向莱山区环保局反映未果。 | 烟台市莱山区 | 噪音 | 9月5日,莱山区责成初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噪声源为四季花城小区东门口12号楼外墙上的空调外机、压缩机。其中1套空气压缩机、1台空调外机属振华超市所有,另有2台空调外机属吉润台球厅所有。9月6日昼间、9月7日夜间,初家街道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现场和周边距离较近的部分居民家中,开展两轮噪声检测。昼间边界噪声和室内噪声为52dB、44dB、夜间边界噪声和室内噪声为46dB、39dB,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为减少噪声影响,初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立即要求相关场所负责人制定降噪方案,对设备进行检修。9月10日,上述设备已经封包,完成降噪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6 | D2SD202109040067 |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玉泰街玉皇中学路北偏东100米左右有三家工厂,分别是铸造企业、建材企业和石粉加工企业,不清楚三家哪家企业在每天晚上02:00-05:00期间排放气体,存在异味,周边居民嗅到后会熏醒,只要有检查就正常排放,检查结束后就排放刺激异味。 | 烟台市莱州市 | 大气 | 9月5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州市城港路街道玉泰街玉皇中学路北偏东100米左右三家工厂分别为:莱州新忠耀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列车、轨道车辆、石油钻采、机械压缩机等配件生产,产生废气的工序为制芯、熔炼、浇注、抛丸、打磨、表面涂装,配套安装喷淋塔、脉冲布袋、UV光氧、活性炭吸附等污染处理设施;莱州结力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扫地机、合成树脂瓦、钢塑复合板制造,产生废气的工序为混料、加热、挤出成型、注塑,配套安装喷淋塔、布袋除尘、UV光氧、低温等离子等污染处理设施;莱州市凯信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粉加工;三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其中:莱州新忠耀机械有限公司、莱州结力工贸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莱州市凯信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已停产。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曾接到过类似反映问题,通过不定时检查、突击夜查、走航监测等方式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共计100余次,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布点监测,未发现超标情况。为进一步解决异味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先后5次邀请省环科院专家现场指导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21年7月在该区域加密布设3个VOC监测点位,24小时连续监测,VOC数据未发现异常。 3.2021年9月6日至8日连续三天凌晨对莱州新忠耀机械有限公司、莱州结力工贸有限公司、莱州市凯信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莱州新忠耀机械有限公司、莱州结力工贸有限公司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可闻及异味,莱州市凯信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厂区无石粉原料,无生产痕迹。期间因连续降雨,9月6日、9月7日无法开展废气采样检测,9月8日凌晨3时,对以上2家企业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尚未出具。莱州市凯信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无生产痕迹。 | 部分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会同城港路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对该区域涉气企业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进一步提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 未办结 | 无 |
37 | D2SD202109040042 | 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2019年开始村西的三山岛渔港被民舶公司圈占,使用拖海底的耙子(捕鱼工具)和绝户网捕捞海底的蛤喇苗,鱼苗,各类海底微生物的苗,破坏海底的原有生态环境。9月2日起至今,每天05:00-17:00期间民舶公司派出30条船捕捞,每条船捕捞6万多斤的蛤喇苗。 | 烟台市莱州市 | 海洋 | 9月5日,莱州市组织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公安局、三山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莱州三山岛渔港位于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为公益性渔港,由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负责管理,不存在被民舶公司圈占问题。信访反映的“民舶公司”实为莱州明波水产有限公司控股的莱州湾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2.2019年起,莱州湾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在自有确权海域内进行蛤蜊养殖,苗种均为公司人工投放。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2019年8月莱州湾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邀请专家对使用“莱州湾蛤蜊网”采捕进行了论证,专家一致认定“莱州湾蛤蜊网”合理合法,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2021年8月20日,莱州湾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向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提出申请,要求采捕自繁自养海域养殖蛤蜊,作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作业区域为自有确权海域,作业船只为莱州籍拖网捕捞船,作业工具为“莱州湾蛤蜊网”。 3.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对申请严格审核后,同意其采捕申请并在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备案。 4.莱州湾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自9月2日启动采捕,每天派出包括7艘公司自有船只和25艘证照齐备的船只出海采捕,每条船捕捞数量不等。执法监管中,未发现莱州湾区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采捕过程“使用拖海底的耙子(捕鱼工具)和绝户网捕捞蛤喇苗”问题。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注:按照规定,受理编号“D2SD202109040032”信访件办理情况不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