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全面加强村(居)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关于全面加强村(居)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文件(中发〔2006〕22号、鲁发〔2007〕9号)精神,着力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工作队伍,筑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为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现就全面加强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村(居)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年来,烟台市基层计生工作不断加强,逐步建立起一支置身群众之中、能够担当重任的工作队伍。但是,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有些新建经济园区、生活小区长期处于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没人管的状态;有些村(居)的宣传、管理、服务网络和体系,因缺乏财力物力支撑而名存实亡;有些村(居)选拔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机制不完善、人员培训不及时,计生主任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工资不兑现,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力度
全市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按照精干有力、管理规范、绩效为重、报酬落实的原则,健全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管理体制,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群众威信、从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工作绩效的基层计生工作队伍。
(一)规范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设置和职责。
l.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山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村(居)”两委“负总责。在农村,每个村要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主任,并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一般每30~50名育龄妇女中选配1名);在城市社区居委会中,要有一名委员任计划生育主任,并根据需要选择部分人员协助做好计生工作。同时,按照计划生育协会章程,选举和配备计划生育协会有关人员,与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实行交叉任职;会长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秘书长山村(居)计生主任兼任。提倡育龄妇女小组、计生协会小组、村(居)民小组三位一体,组长山同一人员担任。
2.村(居)计生主任主持本村(居)计划生育H常工作,具体负责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咨询、人口统计上报、宣传教育和避孕药具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育龄妇女小组长做好本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情访查、药具发放、产后术后随访、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搜集育龄群众的婚孕育信息和需求信息等项工作。计生协会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选拔机制和工作网络。
1.选好配强村(居)计生主任。按照思想作风好、群众威信好、敬业精神好、从业技能好、服务态度好、工作绩效好“六好”标准和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条件选配。村(居)”两委”中有女性成员且适合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一般应担任村(居)计生主任。
2.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对村(居)“两委”成员中没有计生主任合适人选的,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新任计生主任一般应在40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城市社区居委会计生主任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己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同志。连续选任的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但最高年龄不应超过50周岁。
3.育龄妇女小组长可山本组已婚育龄妇女推荐,经村两委研究同意后予以聘用;也可参照村级计生主任的竞聘方式,山村委会组织民主推选。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按照协会《章程》经选举产生。
(三)推行有效的管理机制。
l.乡镇(街道)负责村(居)计生主任竞争上岗和人员聘用工作,与其签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并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H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其德、能、勤、绩、廉和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计生主任落实报酬、表彰奖励、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村(居)计生工作人员的聘期一般为3年,可连续聘任。
2.村(居)计生主任在村(居)”两委”的领导和乡镇(街道)计生办的指导下,负责本村(居)的计划生育H常工作,定期向村(居)”两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办报告工作情况。同时,将各项管理和服务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县级人口计生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制度、规定,制定村(居)计生主任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建立人事信息档案;组织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建设悄况的督导考核。
(四)健全完善人员培训机制。
1.建立县乡负责、以县级为主的教育培训工作休系。县级人口计生局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对村(居)计生主任的上岗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经常性培训。凡新选配或竞聘的村(居)计生主任,在上岗3个月内应当参加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县级人口计生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县村(居)计生主任业务培训;乡镇(街道)计生办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经常性培训。
2.丰富规范培训内容。要重点加强对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依法管理、信息管理、服务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积极组织村(居)计生主任参加省人口学校中专学历函授教育。到2010年,全市村(居)计生主任中,应有95%以上人员达到中专及以上相关学历。
3.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述职汇报、专题讲座、技术操作、技能展示、观摩考察等形式,进行岗位练兵,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落实报酬待遇。
1.在农村,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工资报酬的80%,可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基础报酬数额根据管辖育龄妇女的人数确定,绩效报酬根据乡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和群众评议情况确定。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村(居)计生主任工资报酬由县级财政统筹发放。在城市,社区居委会计生主任的工资报酬按照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报酬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乡镇(街道)要为村(居)计生主任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村(居)级其他计生工作人员应纳入享受误工补贴的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酬标准。对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内兼做计生工作的片长、院长、楼长,也应给予必要的报酬。
2.村(居)计生主任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应优先推荐加入党组织,优先推荐为村(居)”两委“干部。对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完不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不满意的,要进行必要处理。市、县、乡每4年要对辖区内成绩突出的村(居)计生主任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考核、续聘的重要条件。
三、加强领导,把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程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与深化各项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要加大对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的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今年要重点抓好村(居)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落实,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把村(居)计生主任的工资报酬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各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村(居)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规定,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