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06-36097 成文日期: 2006-04-1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06年 第8号(总第37号) 文件类型: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一五”规划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赶超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以烟政发〔2006〕44号文件印发实施。

为保证规划实施的刚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对“十一五”规划中的重要工作事项实行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如期顺利实现。

二、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把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研究落实推进措施。部门和行业专项规划要与全市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形成规划实施的合力。

三、市发展改革委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和部门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十一五”规划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意见

 

一、调整经济结构,建立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工业经济由大变强;全面提高服务业层次和水平,促进服务业发展由慢变快;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第一产业向优质高效发展。争取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新一轮结构调整基本到位,建立起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6:61:33。

(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

1.做大做强四个支柱产业,打造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以重大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资合作,实行集约投入,加快形成具有规模经济、现代技术、领航优势的战略产业。到2010年,全市机械、电子、食品和黄金四大支柱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0亿元。其中机械制造1800亿元、电子信息1600亿元、食品加工1000亿元、黄金600亿元。(主办单位:市经贸委、信息产业局、黄金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积极发展三个潜力产业,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石化工业,改造提升冶金工业,突破发展生物制药业,加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争取到2010年,石化工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新兴产业,建设国家和省石油化工基地;冶金工业实现销售收入600亿元;生物制药实现销售收入170亿元。(主办单位: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开发区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突出发展六个产品集群,拉长优势产业链条。以龙头骨干企业和优势终端产品为依托,提高骨干行业、重点产品上下游配套能力,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链条长、配套半径小、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产品集群。到2010年,汽车及零部件产品集群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船舶及配套产品集群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全市造船能力达到150万载重吨;电脑产品集群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手机产品集群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葡萄酒产品集群实现销售收入90亿元;金银珠宝产品集群,全市深加工用金量达到100吨。(主办单位:市经贸委、信息产业局、黄金管理局、汽车办、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大力开展应用技术和高技术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优势科研领域为重点,鼓励原始创新,引导集成创新,大力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争取到2010年,全市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达到120个,其中中国名牌20个;省级著名商标达到220件,全国驰名商标12件。(主办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快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到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6%。

1.立足于扩大消费,繁荣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完善提升商贸餐饮业,积极发展旅游会展业,加快培育文化传媒业,规范发展房地产业。到2010年,商贸餐饮业实现增加值385亿元,年均增长15%;旅游总收入达到240亿元,年均增长17%;文化传媒业,培育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房地产业,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激活住房二级市场。(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贸办、旅游局、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建设局、房管局、亚太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到 2010年,现代物流业实现增加值215亿元,年均增长20%;金融保险业实现增加值75亿元,年均增长18%;信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年均增长25%。(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财贸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信息产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积极发展新型服务业态,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社区服务业,重点搞好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家政家教、医疗保健、物业管理等便民利民服务。中介服务业,重点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仲裁、项目评估等咨询服务,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典当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稳定粮油生产优化发展种植业,做大做强畜牧业,巩固提高水产业。到2010年,打牢600万亩基本农田、200万亩基本粮田和200万吨基本粮食生产能力三条底线,果品产量达到500万吨,蔬菜产量400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1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210万吨。(主办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推进农业“三化”发展,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到2010年,全市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家,过50亿元的6家,过10亿元的20家;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达到500万亩;农产品出口量达到200万吨,创汇34亿美元。(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餐饮等农村服务业,鼓励和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十一五”期间,力争年培训3万人,年带动转移10万人。(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民营经济局、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加强农村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落实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动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搞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办、林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实施城市化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60%,初步形成中心城市功能完善、县域城市协调发展、农村城镇化水平较高的新型城市体系。

1.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完善和强化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功能,加强产业、企业、人才等资源整合,促进人口、资金、信息、技术等要素集聚,加快五区融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资金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郊型农业,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空间布局按照“拓展东西两翼、贯通南北山海、适度向南发展”的原则,优化提升北部滨海带状发展空间,进一步密切城市中心区东与牟平、西与蓬莱的联系,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打通和延伸市区南北向主干道,规划建设好山南城区,提高山南城区人口密度和产业聚集度;加强桃村组团与中心城市的联系,带动中心城市向南发展。到2010年,中心城市人口接近200万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200平方公里。(主办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膨胀县域中心城市。结合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打造北部沿海经济产业带和南部交通干线产业带。蓬莱、龙口、招远、莱州4市,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临港重工业、现代农业和城市服务业,培育形成全市乃至全省发展活力最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增长极。莱阳、海阳、栖霞3市,膨胀壮大果蔬和水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工程机械等特色产业,形成我市南部重要的经济隆起带。帮扶栖霞市、长岛县加快发展。力争2010年,县域中心城市总人口达到200万人,有更多的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和全省强县行列,已经进入的要力争位次前移。(主办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加强中心镇和重点镇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强化小城镇产业支撑。加强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增强小城镇的吸纳能力,创造条件向小城市发展。争取到2010年,每个县市都能培育2—3处具有较强集聚和辐射功能的中心镇和重点镇,全市中心镇和重点镇人口达到70万人。(主办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思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城镇化、农民居住社区化、农业生产企业化,加快农村新风貌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人均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差距,构筑新型城乡关系。到2010年,全面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全面建立农民培训就业体系。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00元,年均增长8%。(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供销社、财贸办、经贸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港口,优化港口资源配置,搞好芝罘湾港区城市化改造,开工建设烟台港西港区,加快龙口港深水港区建设,逐步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港口格局。铁路,开通烟大铁路轮渡,完成黄烟铁路龙烟段建设,建设青岛—荣成城际铁路烟台段,完善铁路网络,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公路,加快龙青高速、国道309烟台段、沿海公路大通道等7条高等级公路建设,使全市公路主干道形成“五纵五横一环”格局;完善市区路网框架,新建学院路,贯通红旗路,南延山海路南段、青年路、化工路和通世路,规划建设连接五区的轻轨环型公共交通网。航空,加快烟台机场扩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增辟国际国内航线。(主办单位:市交通局、港航局、口岸办、地铁办、公路局、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改善中心城区环境。抓好芝罘白石村、小黄山、幸福、胜利路以西、二马路以南等区片改造,加快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村改居”工程步伐。打造一批高档购物商城、高品位娱乐场等设施,满足市民购物、娱乐、休闲、健身等生活需求。(主办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财贸办、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搞好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着力推进通讯、供气、供热、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到2010年,全市互联网用户达到100万户,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均达到60%以上;市区居民天然气用户发展到24万户;市中心区供热普及率达到65%,供热面积达到3200万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主办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城管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网通公司、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加强城乡规划和管理搞好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突出城市生态品位、文化品位、艺术品位和建筑特色。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四级管理网络,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和定居。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全市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自由流动的劳动就业制度。加快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完善征收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主办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突出抓好制造业、基础设施、服务业、农业和国有企业的对外开放,全面推进对日本、韩国的招商,加强与港澳台的经贸联系,加大对欧美的引资力度,努力拓展与东盟、印度等地的合资合作。“十一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128亿美元,服务业利用外资占20%以上,农业占10%以上。膨胀壮大各级各类开放园区,各类园区利用外资占全市总额的70%以上,出口占60%以上。(主办单位:市外经贸局、投资促进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局、汽车办、黄金管理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贸办、旅游局、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局、港航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调整出口商品和市场结构,集中培育扶持出口大户,适度扩大进口。到201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30亿美元,其中进口100亿美元,出口130亿美元,年均增长15%,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占出口总额的60%、50%和20%。培育3个过5亿美元、5个过1亿美元、10个过5000万美元、20个过3000万美元的出口大户。(主办单位:市外经贸局、经贸委、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发展境外投资。重点扶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兴办资源类开发项目。大力开展国际工程承包。支持更多的专业公司和实体型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广泛开展国际劳务合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到海外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劳务合作、旅游和餐饮等项目。(主办单位: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开展国内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与国内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和上市公司的联系对接,巩固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交流机制,促进与环渤海经济圈有关城市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政策,鼓励我市大企业走出去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国内资金累计3000亿元。(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一)优化港口空间布局,合理界定功能分工。“十一五”期间,着力建设以烟台港为龙头、龙口港为骨干、其他中小型港口为补充的港口群体。到2010年,争取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亿吨,集装箱达到200万标箱。(主办单位:市港航局、烟台港集团、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强化港口产业支撑,加快临港工业发展。强化港口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优化临港产业布局,着力培育石化、造船、汽车、铝业、电子信息和食品加工等六大临港工业,形成港口、产业和生态相融合的临港产业格局。(主办单位:市经贸委、信息产业局、汽车办、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构筑港口物流平台,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业。构筑港口物流平台,加快推进烟台港西港区、芝罘湾港区和龙口港三个物流园建设。积极实施区港联动建设,加快保税物流业发展。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主办单位:市交通局、港航局、口岸办、信息产业局、发展改革委、检验检疫局、烟台海关、开发区管委、出口加工区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加强陆海经济联动,促进海洋经济开发。围绕建设“海上烟台”,积极发展海洋渔业、盐及盐化工、海洋运输等传统海洋产业,加快发展海洋旅游、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海洋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强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主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实施科教人才强市战略,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一)加快发展科技事业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到2010年,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60家,年专利申请量5000件,年实施专利2000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产值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集中力量对关键、共性和配套技术进行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科技成果。(主办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开发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结构和布局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资源强市转变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占社会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0%,高层次人才达到5万人,高级工以上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2%以上。(主办单位: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切实抓好基础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到2010年,适龄少年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达到99.5%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建成10所左右龙头民办学校。(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加强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和建设烟台大剧院、京剧院新院、博物馆新馆、艺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馆设施,各县市和具备条件的区全部建成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评估达标的“三馆一院一场”,70%的镇、村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活动场所。全面发展文物事业,做好重点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维修。(主办单位:市文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抓好重点医院改扩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积极引进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医疗卫生事业,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年内完成现有中心卫生院改造,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一点七以内,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确保无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强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体育训练条件,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承办好第二十一届省运会。到2010年,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主办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性目标,努力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重视做好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加快市、县、街道(乡镇)三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巩固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主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进程,抓好气象、防震、防灾减灾系统工程建设,健全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体制,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加强档案等资源管理和档案馆库建设。(主办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妇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地震局、民政局、档案局、烟台警备区、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经济体制转轨

(一)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

1.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的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合理流动机制,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任务(主办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积极推进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到“十一五”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30家,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达到20家,每个经济强市都要新增1-2家上市公司,全市上市公司总数累计达到20家左右,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累计达到100亿元以上。(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深化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改革。对城市公交、供热、供水、污水处理、港口、机场、电力等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扩大市场准入范围,积极吸引外资或社会资本投资,加快市场化进程。到“十一五”末,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基本上完成改革目标。(主办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港航局、烟台国际机场、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服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五个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到“十一五”末,全市民营企业户数达到20万户,从业人员达到200万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6%以上,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5%以上。(主办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住房、旅游体制改革。(主办单位:市人事局、编办、文化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粮食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1.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完善和理顺市对县的财税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拓宽资本金补充渠道。(主办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价格体制改革。健全价格调控体系,改进价格管理方式,推进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价格改革,建立科学、民主的价格决策机制和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主办单位: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主办单位:市人事局、编办、法制办、行政审批办、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绿色消费体系。到2010年,万元GDP耗能降低到0.75吨标准煤、耗水降低到7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农业灌溉用水综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主办单位:市经贸委、水利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城市。全面实施烟台生态市建设规划改善水环境质量,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林业生态体系。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COD排放量降到1.64千克,SO2排放量降到2.69千克。全市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达标率实现100%,生态养殖面积所占比重达到8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全面完成90万亩荒山滩、疏林地绿化,15万亩沿海防护林加宽、堵口、改造任务。(主办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建设平安城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体系,抓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做好信访工作。到2010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总人口万分之二十五以内,八类主要案件控制在万分之三点五以内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主办单位:市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建设文明城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市民思想道德和法制建设,推进“诚信烟台”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素质。(主办单位:市委有关部门、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水资源支撑。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集中搞好水库建设、河道治理、农业节水、调引客水、中水回用、海水利用等各类工程建设,确保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经贸委、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电力支撑。进一步加强电网和电源建设,提高输变电和供电能力。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海流、潮汐、抽水蓄能等新能源,改善能源结构。(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项目支撑重点推进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7大类858个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5023亿元。(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交通局、公路局、港航局、地铁办、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信息产业局、黄金管理局、汽车办、财贸办、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资金支撑扩大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加快发展;稳定银企合作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着力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信用担保资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积极培植上市后备资源,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主办单位:市外经贸局、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信用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政策支撑调整完善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贸办、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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