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4-32927 成文日期: 2014-02-2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14年 第4号(总第129号) 文件类型: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提质升级的意见
烟政发〔20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苹果产业是我市农业的优势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烟台苹果”是享誉海内外的城市名片。当前,国内外苹果产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市苹果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推进苹果产业提质升级,抢占市场制高点,再创发展新优势,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资源、人才、技术和产业基础优势,坚持“提升品质、巩固品牌、开拓市场、增加效益”的发展思路,强化政策扶持、科技创新、项目推动和示范带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产销一体化现代苹果产业体系,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在苹果生产管理、采后处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引领国内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把“烟台苹果”培育成世界品牌,把烟台建设成全国最大的现代果业栽培基地和贮藏加工出口基地;全市苹果种植面积达到320万亩,现代标准化果园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600万吨以上,优质果率达到90%,年出口量100万吨;鲜果保鲜贮藏能力达到400万吨以上;销售额过2亿元的苹果龙头企业达到35家

二、进一步提升果品品质

(三)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发挥市农科院、栖霞苹果研究院等科研单位优势,加强与美国康奈尔大学、德国国家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果树研究所等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广泛开展种质资源搜集评价、杂交育种、芽变选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推进苹果品种更新换代。在苹果品种布局上,以鲜食品种为主、鲜食加工兼用型品种为辅。鲜食品种重点推广以富士优系为主的晚熟品种,适当发展中早熟品种。晚熟品种主要推广烟富3、烟富6、烟富10、2001等富士优系,中早熟品种主要推广红将军、红露、嘎啦等;鲜食加工兼用型品种主要推广澳洲青苹、王林、陆奥等。到2020年,晚熟、中早熟品种种植结构调整为75:25。建立苹果新品种权保护、转让等制度,保护育种单位合法权益。

(四)建立优质苗木繁育基地。依托科技部国家苹果工程中心苗木繁育基地、农业部苹果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健全苹果病毒检测与脱毒技术体系,加快标准化脱毒育苗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检测与脱毒能力。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探索组建以科研育种单位和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育繁推一体化种苗集团,促进苹果种苗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打造苹果种业“硅谷”。在市农科院和莱州小草沟园艺场每年建设优质脱毒苗木繁育基地1000亩以上,年繁育优质脱毒苗木400万株以上,满足全市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需要。在蓬莱、栖霞、招远等苹果主产县开展无病毒良种苗木工厂化、规模化生产,建立脱毒苗木繁育基地3000亩以上,年繁育优质脱毒苗木1200万株以上。依托北方果树苗木交易会,将我市建设成全国最大的苹果脱毒苗木基地和交易市场,推动苹果种苗产业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五)改革栽培模式。加快改革我市传统栽培模式,在有水浇条件、土层深厚的地块重点推广矮砧集约栽培模式,无水浇条件的丘陵薄地重点推广乔化栽培模式,积极集成推广整形修剪、水肥一体化、病虫无害化防治等配套栽培技术。针对全市不同区域、树形、树龄的郁闭果园,采用隔行去行(或隔株去株)的方法和冬夏季结合配套修剪技术,合理调控果园群体和树体结构,提高通风透光程度。加强果园灌排工程建设,装备喷灌和滴灌设施,实施水肥一体化,提高水肥利用率。按照土壤pH值(酸碱值)6.0—6.5、有机质含量1.5%以上的标准,加快土壤改良,全面推行果园生草、EM(复合微生物菌)堆肥以及土壤营养检测与叶片营养诊断相结合的高效施肥等技术,改善施肥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大力推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鼓励组建专业化、规模化防控组织,扩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确保主要病虫害不爆发。到2020年,全市苹果园化肥利用率提高30%,农药施用量减少20%。

(六)建设标准化示范园。抓好农业部“菜篮子”园艺作物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资金苹果项目、市级现代标准化苹果园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进一步提升规模档次。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为主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按照现代栽培模式,每年扶持建设20个面积百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园,带动全市建设10万亩以上;选择生态条件好、树龄5—10年的标准化果园,打造20个面积百亩以上的高档精品示范园。鼓励畜牧生产企业自建或采取与果农、家庭农场、合作组织、果品企业联合建设方式,建立“畜果”生态循环果园。到2020年,每个果业乡镇(街道)至少建设2处面积百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果园,建成“畜果”生态循环果园100万亩。

(七)提高质量监管水平。积极参与苹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探索建立“烟台苹果”企业联盟标准,完善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ISO、GLOBALGAP、HACCP等国际认证。到2020年,全市苹果认证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农药、化肥、果袋等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严禁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使用。在苹果主产县开展产地准出、质量追溯试点。依托国家级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农业部北方果品及苗木检验检测中心,加强苹果全程质量控制研究、风险评估和预警。

三、着力健全营销体系

(八)壮大经营主体。

1.做强果品龙头企业。整合项目、资金等各种资源,鼓励苹果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和人才引进,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活动向苹果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倾斜。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组建股份合作公司,打造苹果企业的“航空母舰”。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让农民充分参与、全面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到2020年,市级以上苹果龙头企业达到120家,省级以上苹果龙头企业达到25家。

2.培育果品专业合作社。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按照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五化”标准,每年扶持培育10家有商标、有“三品”认证的大型果品专业合作社。鼓励果品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提升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开展果品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果品专业合作(联)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拓展服务功能,为苹果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苹果种植大户申报家庭农场,申领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促进苹果规模化种植。鼓励家庭农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作价入股果品专业合作社或成立公司。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合作农场,将合作的土地进行整理规划,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苹果生产。引导家庭农场与果品专业合作社、果品企业联合,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九)完善市场建设。

1.壮大产地市场。加强烟台市三站果品批发市场、栖霞蛇窝泊果品批发市场、龙口市果蔬批发市场、牟平区观水果蔬批发市场、招远坤发农产品批发市场、莱阳市东方果蔬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易支付手段,配套仓储物流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推进山东栖霞果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尽快启动建设,以第三方拍卖交易为核心,创建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为一体,辐射全国的大型果品现货拍卖交易市场,打造全国苹果集散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定价中心。整合苹果生产、经营、销售资源,与国内外大超市、大市场、大经销商开展深度联合,组建“烟台苹果产销联盟”,每年举办1次产销商对接活动,建设覆盖全国、信息畅通、全方位多层次的市场网络体系。

2.开拓销地市场。引导企业开发不套袋苹果、高糖度苹果、富营养苹果等特质化产品,实施差异化销售策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依托北京物美、京客隆、世纪联华,武汉中百、步步高、家乐福,南京悦家超市等大中型超市,以及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果品批发市场,积极开展农超对接、专卖经营和连锁配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宁、武汉、南京等城市设立“烟台苹果”专卖店、专柜和配送中心。商务、检验检疫、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动,建立可持续的国际市场开拓激励机制,扶持引导出口企业、基地按照不同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要求,对果品进行有针对性的商品化处理,在巩固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欧美、澳大利亚等国际高端市场。

3.发展电子商务。规范提升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功能,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以现货交易为主的苹果电子商务平台。实施骨干带动战略,鼓励安德利、朗源股份、鑫园工贸、康乐达、联蕾食品、泉源食品等品牌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定位清晰的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程电子商务。引导中小微果品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以及批发市场经营业户,在淘宝网“特色中国—烟台馆”、中国苹果交易网、中国苹果供应商电子商务网、烟台苹果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推动一批品牌企业开设“烟台苹果”销售旗舰店。引导苹果主产县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专区,集中展示、推广本辖区果品企业和产品。鼓励泉源食品、德丰食品、和圣农业、玉益果蔬、联蕾食品、河西育林等果品龙头企业,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果园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与追溯、存储流通等领域加速融合,发展数字化果业。鼓励苹果物联网企业与电子商务运营商加强对接,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

四、延伸拓展产业链条

(十)发展精深加工。扶持朗源股份、安德利、绿杰饮料、泉源食品等苹果深加工企业,开发生产果胶、果酒、果醋、果粉、膳食纤维、香精、籽油等系列深加工产品。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中心,围绕苹果肉、皮、籽、花等不同部位开展营养、保健、药用深层次挖掘利用,不断开发附加值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衍生产品,进一步拉伸产业链条。推广应用1-MCP(甲基环丙烯)、二氧化氯、臭氧水清洗和差压预冷等保鲜技术,支持企业引进苹果无损伤检测设备和应用技术,提高苹果采后精细处理水平。

(十一)健全配套产业。围绕苹果产、供、销环节,不断加大投入,推动农资销售、果品储藏、冷链物流、住宿餐饮、果品中介等一系列配套产业快速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星级生态休闲观光果园,高层次建设烟台农博园、栖霞凤凰山、招远仙人山农博园、蓬莱和圣和马家沟等重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促进休闲观光果业转型升级。完善城乡一体化苹果配送体系,提升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培育壮大龙头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广应用现代物流技术。积极借鉴鑫晖生物质热电、联蕾食品食用菌养殖等模式,开发利用枝条等副产品生产板材、合成有机肥。鼓励开发应用苹果专用肥、优质果袋、特色包装和新型机械设备。到2020年,全市建成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20万亩,推广果园实用机械8—10种。

五、叫响做大百年品牌

(十二)打造品牌群体。从包装标识、宣传用语等环节入手,鼓励引导企业在产品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驰名商标和统一的宣传用语,逐步整合品牌资源,最大化发挥品牌影响力。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体系,每2年开展一次“烟台苹果十大品牌”、“烟台苹果十佳经销商”、“烟台苹果十大精品采摘园”评选活动,并建立监测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打造“烟台苹果”母品牌下的知名子品牌群体。

(十三)强化推介宣传。制定“烟台苹果”统一宣传计划,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持续开展推介宣传,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通“烟台苹果”官方微博,扩大公众影响力。利用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山东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东盟水果推介会、烟台国际果蔬博览会等平台,大力开展推介活动。策划制作“烟台苹果”宣传光盘、卡通挂件等各种宣传品,在市内主要星级宾馆和各类对外交流场合免费赠送,开发苹果文化系列纪念品,发挥“烟台苹果”城市名片功能。组织“烟台苹果十大品牌”企业在产品主销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活动,在我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港航码头、火车站、AAAA级以上景区等集中开展广告宣传。争取将“烟台苹果”列入国家邮票发行范围。

(十四)弘扬苹果文化。在苹果主产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苹果主题公园、雕塑广场、博物馆,展示我市苹果产业悠久的发展历史、丰富的种质资源和鲜明的品牌特色。大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果业,扶持建设一批星级采摘观光果园。开展“烟台苹果”摄影大赛等活动,创作以“烟台苹果”为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利用歌曲、诗歌、书法、绘画等多种形式,加强苹果文化交流与合作。

六、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台市苹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全市苹果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进苹果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把推进苹果产业发展纳入全市考核体系,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我市苹果产业提质升级。

(十六)加大扶持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开展苗木繁育、示范园建设、质量监管、品牌推介宣传、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培训等工作。有关市区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苹果产业发展。积极跟踪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努力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建立完善政府、银行、担保机构联手运作、风险共担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积极性。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基金,成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为果品龙头企业贷款融资进行信用担保,争取省级以上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苹果生产加工经营重点项目。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扩大苹果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建立巨灾风险金制度,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各类涉农金融机构要依法开展大型生产加工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对果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取得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扶持资金,根据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果品龙头企业上市,对进入上市辅导期和列入上市后备资源的龙头企业,在发行债券、并购重组、股权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工程。对经营采摘、观光果园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按规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贯彻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食苹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十七)增强科技支撑。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建苹果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团,整合全市人才资源组建苹果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及时跟踪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和先进科技、管理技术,提升产业科技含量。依托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活动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实施百万果农培训计划。到2020年,每个苹果专业村培养3—5个科技示范户,全市果农普遍掌握生产关键技术,苹果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整体提高。

 

附件:1.烟台市苹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烟台市苹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少宁(副市长)

副组长:董  锐(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国强(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李  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解利伟(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王兆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丛  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调研员)

        王宜清(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晓晖(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玉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宁宝乾(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金章(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民晓(市农业局副局长)

范利才(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建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高文龙(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洪涛(市林业局副局长)

庄克强(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王润虎(市工商局副局长)

牟志人(市供销社副主任)

孙明川(市畜牧局总兽医师)

杨先遇(市农机局副局长)

王玉平(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范  涛(市金融办副主任)

孙先同(烟台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孙静波(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刘中太(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刘民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开展种质资源搜集评价,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落实完善苹果新品种权保护、新品种权转让等制度。

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持续推进

2

扶持建立优质苗木繁育基地,加快郁闭果园改造,建设标准化示范园,打造高档精品示范园,建设“畜—沼—果”生态果园。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3

到2020年,每个果业乡镇(街道)至少建设2处面积百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果园。

有关市区政府

2020年

4

加强果园灌排工程建设,加快土壤改良,实施绿色控害技术,加强对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疫与防控。

市农业局、市水利局、烟台检验检疫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5

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国际认证,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严禁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使用。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6

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组建股份合作公司;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活动向苹果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倾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7

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市金融办、市农业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8

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扶持培育有商标、有“三品”认证的大型果品专业合作社。

市农业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9

加强果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山东栖霞果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尽快启动建设,发展电子商务。

市商务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0

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苹果种植大户申报家庭农场,申领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鼓励家庭农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作价入股果品专业合作社或成立公司。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持续推进

11

组建“烟台苹果产销联盟”。

市农业局

2014年

12

积极开展农超对接、专卖经营和连锁配送,设立“烟台苹果”专卖店、专柜和配送中心,巩固东南亚等传统市场,开拓欧美、澳大利亚等国际高端市场。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烟台检验检疫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3

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果园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与追溯、存储流通等领域加速融合。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4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苹果无损伤检测设备和应用技术,提高苹果采后精细处理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5

建设星级生态休闲观光果园,高层次建设重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促进休闲观光果业转型升级。

市委农工办、市旅游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6

提升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培育壮大龙头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广应用现代物流技术。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持续推进

17

鼓励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制定评价标准体系,打造品牌群体;加大推介宣传力度,创新推介宣传模式

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8

规划建设苹果主题公园、雕塑广场、博物馆。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19

加强苹果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创作以“烟台苹果”为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20

成立烟台市苹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市编办、市农业局

2014年

21

把推进苹果产业发展纳入全市考核体系,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22

建立完善政府、银行、担保机构联手运作、风险共担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积极性。

市金融办

持续推进

23

扩大苹果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建立巨灾风险金制度。

市农业局、市金融办、有关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24

对果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取得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扶持资金,根据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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