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日期:2017-09-1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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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9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三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三批信访件共计39件。截至9月12日12时,已办结39件,现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批次已办结的39件案件中属实36件,不属实3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41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905.975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879    烟台市福山区产业区的化学工业研究所,之前因举报被环保局责令停产,目前仍在偷偷生产。福山区其他       举报人所指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24日因“三评级一评价”被评为差,被责令停产整改,2017年8月3日福山区安监局、供电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接到交办件后,福山区分别于9月3日、9月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偷偷生产行为。   
22902    烟台市栖霞市大庄头镇桃林夼村村东,王某某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栖霞市大气、水       1.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栖霞市王宝林生猪养殖场,位于桃村镇桃林夼村东头,建于2008年,紧邻村庄。                
     2.9月3日,栖霞市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栖霞市王宝林生猪养殖场共有两排猪舍,现有母猪3头,存栏生猪44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猪场污水排放到猪舍下面的沉淀池,经过沉淀后排至场外西侧的坑内,坑内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粪便每天清理,运送到自家果园用于施肥。现场检查时,猪场有刺鼻的猪粪臭味,猪舍西侧有污水外排的现象。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关停取缔       9月4日,栖霞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桃村镇政府联合执法对该养殖户下达了关停通知,责令其立即关停养殖场,并于2017年9月11日前处理完毕。目前,该养殖场正在抓紧处理存栏生猪,清理畜禽粪便。 
32907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石材企业很多,目前镇上只关停了几家,其余不合格的企业夜间仍在偷生产,政府没有做出相应的处理。栖霞市其他       1.经调查,桃村镇共有采石场4家,采石点40个,石材加工企业63家。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204国道两侧,生产建筑用石料、板材等。
     2.桃村镇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栖霞市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花岗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落实专项整治要求,2017年4月28日,栖霞市组织召开了石材开发利用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4月29日开展了关闭矿山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拆除供电设施等措施,依法关停了所有石材开采点;为进一步规范石材加工企业,5月6日,栖霞市对石材加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同时,对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3.前期下达停产通知后,桃村镇政府随即开展了不间断昼夜巡查,先后发现23家企业私自接电恢复生产,对此,桃村镇政府已会同供电部门将企业的动力电切断,使其无法生产。同时,成立市镇两级专项督导组对桃村镇石材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导,确保落实整改要求。
停产整治       栖霞市镇两级专项督导组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私自接电恢复生产。同时,严格按照石材整治方案要求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对完成整改的石材加工企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达标的企业可以开工生产,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42923    烟台市海阳市里店镇豆疃村,多家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排入水库。海阳市垃圾、水       二十里店镇窦疃村禁养区内共有7户养殖户,均为养殖专业户,其中4户养殖户建立了沉淀池,但是未达到“三防”标准。在前期海阳市突出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二十里店镇政府已于8月22日和这7户养殖户全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8月28日第一次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事项“二十里店镇窦疃村水库垃圾遍布、周围的养殖户将粪便污水直排到水库里,臭气熏天,严重污染水库水质”(827-192)案件的转办通知后,二十里店镇政府已对窦疃村养殖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发现由于前段时间降雨较多,存在个别化粪池粪污外溢问题,溢流粪污通过窦疃村西小河沟流入到窦疃村水库;另外1户养殖物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直接将猪粪尿排入自家鱼塘。二十里店镇政府于8月29日对水库水质进行了取样分析,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二十里店镇政府于8月30日清理完成3处生活垃圾堆放点;9月5日已清理完成所有溢流物,并将7家养殖户全部关停。
     2.严格加强监管,杜绝禁养区内新上养殖项目;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每天安排专职保洁员对河道两侧定时巡查,确保垃圾随产随清。
 
52927       烟台市莱山区凤凰新区,小区楼下餐馆,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佳德旺餐馆的隔油池散发异味,堵塞导致污水横流。要求取缔。莱山区油烟、大气、水       佳德旺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厨房引风机引至地下室专用烟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设有专用烟道、隔油池等装置,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后,经管道排入小区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堵塞下水道、油污溢出、臭气熏天的情况。8月28日,经监测,该店油烟排放浓度为0.43mg/m3,未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对周边6家餐饮行业进行了排查,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专用烟道、下水道、隔油池等设置合理。2017年7月11日莱山区环保局接到有关凤凰新区佳德旺隔油池污水外溢问题的投诉,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该店负责人表示,7月接到居民反映后立即对污水外溢情况进行了整改。责令改正       区环保局联合初家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严格要求各餐饮经营户,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清理隔油池,按时清理更换油烟净化装置,杜绝废水肆意排放、废水堵塞小区内污水管网、油烟超标排放的现象发生,为周围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62946    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码头的长鹭168号船,卸水泥时排放粉尘,污染环境。芝罘区大气       现场有一条货船进行装卸矿渣,装卸过程采取全封闭传送带式装卸,未排放粉尘,未造成污染环境,现场未发现长鹭168号船。
     交办件中反映芝罘岛码头的作业现场为烟台鹏翔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芝罘岛东路78号,2013年9月23日由烟台市港航管理局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烟)港经证(0082)号,2016年7月1日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准予从事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交办件中反映的“长鹭168号船”问题,8月31日13时左右,长鹭168号船确实在芝罘岛码头靠岸,该公司负责对货船装运的矿渣(水泥的一种原材料)使用全封闭传送带式装卸至储罐内,传送带两端的接口处在传输过程中撒落了少量矿渣,员工及时用清水进行了冲刷,未对现场造成污染。该船作业至9月1日3时,作业结束后已于9月2日8时30分离港。
责令改正       9月4日9时、11时,芝罘岛街道办事处4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码头进行了勘验,现场并无装卸的货船,也未发现粉尘排放。芝罘岛街道办事处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码头在使用封闭传送带装卸矿渣时,加强管理,落实防扬尘措施,对撒漏的少量矿渣即撒即清,消除粉尘污染隐患。 
72960       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邓家村华证公司院内,海韵机械有限公司,距离幼儿园太近,烟尘污染严重。反映多次未处理。现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莱州市大气       1.莱州市朱桥镇海韵机械有限公司铸造车间距离幼儿园北墙仅20米,未达到铸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大于100米的标准,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企业抛丸和砂处理工序有烟尘产生,虽安装布袋除尘设施,但仍有烟尘存在。
     2.2017年4月11日,收到对该企业的举报后,莱州市环保局立即赶赴企业现场进行核查,并责令企业尽快完成搬迁、完善相关环保手续。企业随即开始拆除生产设备、选址搬迁。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按照全市铸造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朱桥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2日对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并于8月15日对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9月3日,执法组现场核查时,企业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
     2.针对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2017年9月4日,莱州市环保局对企业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责令企业在完成搬迁并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82963       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冯家村附近,冀东水泥厂,运输矿渣的车辆未经覆盖,导致经过路段扬尘污染严重。举报多次未处理。福山区扬尘       该镇车流量较大,有部分未密闭的运输车辆过往,进出冀东水泥厂的运输车辆存在粘带情况,产生一定道路扬尘污染。经查,福山区此前未接到该问题投诉。责令改正       福山区责成公安和交通部门加大道路交通车辆查处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查处的未密闭来往运输车辆强制实行密闭化改造;责令冀东水泥厂对出入运输车辆进行冲刷,要求负责此路段的保洁公司加大清理频次,避免道路扬尘污染。 
9901-262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杨家疃村西杨某某开的喷沙厂,扬尘污染严重。牟平区扬尘       该喷砂厂主要从事金属配件表面除锈业务。现场检查喷砂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院内剩余部分原材料和产品未彻底清除。2017年7月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排查出该企业手续不全,按照“散乱污”企业处理意见要求,已对该企业进行了“两断三清”。   
10901-263       烟台市的海洋污染严重,很多污水排进海里,海面上垃圾很多,对海洋生态造成严重污染。当地政府不作为,对此现象不予理睬。烟台市海洋、垃圾、其他       1.关于“烟台市的海洋污染严重”问题。经监测,全市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良好,以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为主,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94.0%。
     2.烟台市区除牟平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杨家庄村前海区域,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海情况外,其他各区没有污水直排入海的情况,入海排水口分雨水排水口和污水截流排水口:雨水排水口是指实行雨污分流区域的雨水排放口,没有污水排海;污水截流排水口是指在雨污合流的区域河道入海口处设置截流墙(闸),平时将污水拦截,引入沿线污水主管网,当雨季雨量较大污水管网超负荷无法及时排放时,雨污混合水会从截流墙(或提闸)溢出入海。
     3.关于岸滩垃圾问题。随着市区近岸海洋功能区划调整、海水养殖的拆除及相关产业的调整,除海水浴场及个别景区外,市区岸滩及近岸海域已基本为公共海域,岸滩垃圾处于无组织管理状态,特别是大风天气过后,近岸漂浮和岸滩垃圾较多,对海洋环境和景观造成较大影响。
责令改正       1.立即整改养马岛区域生活污水排放问题。2017年9月底前,牟平区养马岛度假区管委对物资堆放和生活区排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铺设污水管道,新建污水沉淀池,彻底解决养马岛区域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2.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目前,开发区、高新区建成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其他各区正在组织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其中芝罘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2017年底完工,其余各区计划2018年年底完工。各区实现雨污分流后,将彻底解决雨期雨水混合污水入海的情况,减少雨期对海洋污染。
     3.强化海滩垃圾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岸滩管护队伍,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督导岸滩垃圾处置情况。实行用海单位垃圾清理责任制。各沿海公园、海水浴场、景区、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及沿海生产企业按照“门前三包”,各自负责清理用海范围内及相对应的岸滩垃圾。对近岸海域及沿岸进行监视、监测,督促用海单位及时清理各自用海范围内的垃圾,对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11901-264       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76号楼下违法建有一冷藏厂,臭气熏天,噪声扰民,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芝罘区大气、噪声、其他       1.所反映的“冷藏厂违法建设”问题,该处无冷藏厂,实为个人违法改建行为。此处应为地上车库,自2009年起被当事人王某某个人擅自改为冷库使用;
     2.    所反映的“臭气熏天”问题,经现场查看,无明显异味;
     3. 所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冷库外有4组冷冻风机存在噪声影响。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于9月3日下午16时和22时30分,对该冷库设备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周边住宅楼环境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超标。
责令改正       1.9月3日,区规划分局就当事人变更房产使用性质问题,要求当事人立即搬离,恢复房产原有使用性质。
     2.芝罘区环保局就环境噪声污染问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业整改,将现有冷库内存放的货品搬离,关停冷库制冷设备。现有地址今后不得从事冷库储存、分销等经营活动。
     9月5日10时,该冷库已关停冷库制冷设备,冷库内存放货品于9月6日全部搬离。
 
12901-265       烟台市龙口市唐家泊村颖某某表面处理厂电镀污水随意乱排,导致水源受到污染。怀疑是将水直接打到地下。龙口市       1.颖某某表面处理厂应为龙口市颖辉表面处理厂。2016年10月取得烟台市环保局备案意见(烟环评函[2016]107号)。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因设备检修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排放。
     2.该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分类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16年5月24日、2017年3月8日和8月1日,对其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取样监测,均属达标排放。
     4.2017年8月26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厂区及周边村共6个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规定的限值。
     5.2017年7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违规建设了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责令其立即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4.2万元。8月25日检查时发现该厂违规生产线拆除不彻底问题,现场责令其立即拆除。截至8月27日17时,已全部拆除完毕。
     6.日常检查及本次检查时均未发现该厂存在将污水打入地下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公司违规建设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问题,龙口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罚款人民币4.2万元。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 
13901-267       龙口市龙港开发区邹刘村的一栋居民楼(住户有董某某、齐某某),此栋楼违法在地基下设有一条污水沟,龙口市邹刘村的屠宰场等污水都通过这条污水沟直接排入大海。龙口市水、海洋       1.该居民楼位于龙港街道步行街中段,建于1995年,地基下的水沟为四干渠,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全长约1.2公里,主要用于周边村庄防洪排污。
     2.反映的屠宰场应为位于四干渠上游的龙口市食品分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租赁龙港街道曲家村土地和厂房设立,配套建了3个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四干渠。2017年3月,该公司因其总公司破产和土地厂房租赁合同到期而停产关闭。
     3.2017年6月前,四干渠沿线生活污水存在直排海问题。
其他       针对四干渠沿线生活污水直排海问题,龙口市已于2016年11月启动了四干渠污水截流工程,将该渠沿线的生活污水截流至隆基路污水管中,收集到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017年6月,该工程竣工投用,目前已不存在直排海问题。 
14901-283    烟台市龙口市芦头镇槐栾村村东有一造纸厂,无任何手续,严重污染环境。龙口市其他       1.造纸厂实为一处冥纸加工厂,无造纸生产工序。该厂2016年10月建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备案手续。
     2.该厂年产冥纸20余吨,生产工艺为平板黄纸(外购)经压花、切割制成冥纸;其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该厂因工人受伤于2017年7月停产至今。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厂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和未验收投产的问题,2017年9月5日,龙口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厂停止生产,20日内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并处罚款0.5万元。 
15901-304       1.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施某恩及村两委干部在可耕地上建设养殖场、冷库等建筑,共计毁坏可耕地300-400亩。2.三山岛村村民施某斌在南海小港平台进行填海作业,非法填海1.2公顷,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3.三山岛村村民施某军在南船厂东侧,非法填海20亩建设养殖大棚,污水直排入海。莱州市生态、水、海洋、其他、土壤       1.村支部书记施某恩、村妇女主任施某美拥有养殖大棚从事水产养殖。施某恩养殖大棚为该村村民2003年租赁本村王河边滩涂建设,占地1.5亩,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按照土地性质可用于养殖业。施某美养殖大棚为其丈夫施某学于2004年租赁该村东南荒地建设,占地2亩,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可用于养殖业。
     2.“南海小港平台进行填海作业,非法填海1.2公顷”,实际为莱州深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连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情况下的擅自填海行为,违法填海面积1.1993公顷,主要为东营、滨州船只提供码头装运服务。违法填海行为与信访反映的施某斌无关。
     3.南船厂东侧养殖大棚为三山岛村村民施某军所有,占地4.05亩。该地块自1993年施某某租赁以来就是陆地,并非海域或违法填海造地;2010年10月,根据2008年山东省政府划定的“908专项”(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海岸线范围界定,该养殖大棚没有占用海域。海肠养殖对海水质量要求较高,养殖过程中需加入有益菌枯芽孢、EM菌,对海水中的氨、氮、有机质等进行分解处理,不产生污水,且对海水具有净化作用。经现场核查,周边海域海水水质和气味均无异常。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针对刘某某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情况下的擅自填海行为,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已于2014年5月30日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行政罚款899.475万元。 
16902-233       烟台市龙口市芦头镇望马史家村书记林某某违法将大量的有毒矿渣、含重金属的锯泥以及石头废料倾倒在村北的砖瓦厂大坑里,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多次反映均未解决。龙口市重金属、固废、土壤、其他       1.2013年9月,龙口市环保局接到群众对该问题的反映,随即对坑内黑色污泥进行了取样化验,结果显示污泥样品中的重金属超标。经查,该污泥为金矿尾矿泥,倾倒者为于某、林某。其中林某与望马史家村党支部书记林某某系堂兄弟关系,林某某并未涉案。
     2.因该案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龙口市环保局于2013年10月24日将该案移交至龙口市公安局。2015年10月26日,龙口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龙刑初字〔2014〕第304号),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3.截至2015年2月12日,倾倒于该废弃窑坑内的金矿尾矿泥已全部清运回黄金选厂进行处理。
     4.龙口市环保局分别于2014年10月23日、2015年4月16日和2015年9月1日,对临近村庄自来水、机井水和该窑坑附近机井水,以及清运后窑坑底部泥土进行了取样化验,均未发现重金属超标。
     5.2017年9月3日现场检查时,废弃窑坑内未发现有毒矿渣、含重金属锯泥和废石料。
其他    督促芦头镇尽快完成窑坑覆土绿化。目前,该窑坑覆土已完成,正在进行绿化。 
17902-234       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前唐家村原书记与现任书记在村南山采伐树木,取土赚钱,导致现在山地遍地土坑,扬尘漫天。海阳市生态、扬尘       1.前唐家村南山确实有采伐取土痕迹,采挖面积26.5亩,全部为未利用地和宜林地。今年5月份,海阳市国土部门和开发区管委接到过关于该问题的群众举报,举报人反映“村原书记和现任书记在2010年前后有在村南山采伐取土卖钱行为”。海阳市开发区管委和国土部门先后对前唐家村委干部和部分村民进行了问询取证,调查显示,在2010年前后,多人间断性利用夜间对上述区域实施过盗采,但根据被问询人的证人证言,均未能指证具体盗采人员,也无证据证明是前唐家村原书记或现任书记所为。但是前唐家村原书记负有管护不到位的责任,2017年8月开发区管委已按程序对其启动了问责。
     2.该山体在非法开采期间可能存在土坑、扬尘等问题,但目前现场情况来看,大面积长满灌木和荒草,不存在“遍地土坑、扬尘漫天”的问题。
责令改正       经济开发区管委、前唐家村委将尽快对前唐家村南山裸漏山体进行覆绿,并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确保不发生违法开采行为。 
18902-62    烟台市莱州市优诺化工厂对面有一工地,扬尘污染严重。莱州市扬尘    该工地为嘉隆市政办公楼工程,工地内堆有沙石未覆盖,产生扬尘。责令改正       责令其对现场进行覆盖,并将各种器材规范摆放,对作业现场进行洒水防尘,有效抑制了扬尘问题。 
19902-63    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周官庄村村碑南路西有一养殖户,粪便直排,臭气熏天。莱州市大气、垃圾       该转办件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驿道镇周官村西约500米处,非禁养区,产生的粪便直接露天堆放在场区西墙外。经现场检查,现场堆放约3立方米养殖粪便,场区及周边区域异味较大。责令改正       1.莱州市驿道镇政府调集铲车、垃圾清运车等工程机械车辆,立即对粪堆进行清理,运到远离村庄的地里集中堆放,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4日上午,已清运结束并覆盖完毕。
     2.责令养殖厂购置消毒除臭药剂和除臭菌苗,每天两次对养殖区全覆盖除臭灭菌消毒。
     3.责令该养殖场建设粪污沉淀池和沼气池。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沉淀池、沼气池建成前,做到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并运送到指定农田,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5日下午,沉淀池、沼气池已建成完工。
 
20902-64    烟台市蓬莱市民和食品第七种鸡厂外排异味扰民。蓬莱市大气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种鸡场位于蓬莱市紫荆山街道拦驾疃村南,占地23433平方米,现存栏父母代肉种鸡5万只。该场建有全封闭砖混储粪池,粪便日产日清;圈舍装有横向风机,将舍内空气从风机集中排出。异味主要来自粪便装卸时的气味、风机排出的种鸡自身体味。责令改正    1.市畜牧局已要求民和公司在清粪后及时将场地冲洗干净并喷施生物酶除臭。
     2.民和公司已订购在风机处安装的喷淋设备,对鸡舍内排出的气体进行喷淋除味。
     3.民和牧业已承诺2018年3月底前关闭第七种鸡场,此后不再用于养殖生产。
 
21902-65    烟台市莱州市朱由镇朱家村村碑两侧有几家散煤经营户,散煤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莱州市扬尘       该转办件涉及莱州市煜峰煤炭有限公司、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宝燃煤炭经营处2家散煤经营户。煜峰煤炭有限公司有2处煤场,其中1处占地1.29亩,现存散煤500吨,其中约200吨未覆盖;1处占地2亩,现存散煤100吨,全部覆盖。宝燃煤炭经营处有1处煤场,占地1.2亩,现存散煤300吨,其中150吨未覆盖。因2家散煤经营户部分散煤未覆盖,存在扬尘问题。责令改正       责令莱州市煜峰煤炭有限公司、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宝燃煤炭经营处对现存散煤进取全部覆盖。截至9月4日上午,所有煤堆均完成覆盖;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22902-68    烟台市蓬莱市村里镇上薛家村西侧有一家养猪场,偶有废水流至道路,产生异味。蓬莱市大气、水       上薛家村西侧有一个养猪户在自家苹果园中建有一栋猪舍,现存栏生猪15头。该养猪户在果园内建设了一处堆粪场,底部硬化,粪便用塑料布覆盖,经堆积发酵后直接还田;配套建设了一处20立方米砖混结构污水池,用篷布覆盖,养殖废水用于灌溉,平时不会出现污水外溢,下大雨时存在雨水流入污水池内导致养殖废水溢流的情况,溢流至道路的水有异味。责令改正       养猪户已在污水池上搭建了防雨棚,场地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的标准;对流至道路的溢水处采取了冲刷措施,消除异味。 
23902-70    烟台市栖霞市苏家店镇南小韩家村村南有一砖厂,无手续,原料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栖霞市大气       1.栖霞市苏家店镇南小韩家村村南砖厂为赵家庵村赵伍强砖厂,主要从事空心砖加工,年产量约10万块。                                                        
     2.9月4日,对该砖厂停产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厂已经停产,但在生产区有搅拌机1台,制砖机1台。厂区内散乱堆放着水泥、沙等原料以及成品的水泥空心砖,均没有进行覆盖,存在粉尘污染。该厂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9月4日,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该砖厂进行了断水、断电,并完成了生产设备和产品的清理,9月6日已完成剩余物料的清理工作。目前,该企业已“两断三清”。 
24902-71    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鸿润生态园对面有一铸造厂,使用燃煤冲天炉,污染空气。福山区大气       反映的铸造厂为烟台市源涛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床附件铸造等,铸造用冲天炉燃料为焦炭,并配备多管除尘设施。该公司因经营问题于2017年7月份自行停产至今。责令改正       2017年9月3日,福山区责令限期整改,立即拆除冲天炉,配套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环保部门验收方可生产。目前,冲天炉已拆除完毕。 
25902-72    烟台市招远市天弓机械厂噪声污染严重。招远市噪声       “天弓机械厂”实为“招远市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项目为年产800套回转支承,产生的噪音来自机加工车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回转支承项目正在生产,立车、滚齿机、插齿机、钻床等设备均在使用。环保监测人员对企业厂界东、南、西、北侧4个噪声点位进行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北侧点位噪声值达到66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招远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文书,罚款三万元。
     2.该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基础减震,设备隔音,窗户密闭”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3.该企业已于9月3日下午5点停产整改,9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26902-73    烟台市龙口市黄水河大桥西060县道北有一散煤经营户,散煤露天堆放,下雨天污水横流。龙口市    1.该散煤经营户位于龙口市兰高镇吴家村黄水河西,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煤场内共堆放散煤约30吨,均用篷布苫盖;曾堆放过散煤的空地表面发黑、有少量煤粉,强降雨时会发生煤粉随雨水外流的情况。
责令改正    1.9月3日,龙口市兰高镇政府责令该经营户立即清理空地上的煤粉。
     2.9月6日,该煤场空地煤粉已彻底清理,剩余散煤计划本周内全部处理完毕。当事人明确表示,剩余散煤处理完后,将不再从事散煤批发零售活动。
 
27902-74    烟台市龙口市石良镇213省道与栖霞交界处王屋水库东有一露天采沙厂,污染了水库。龙口市       露天采沙场位于王屋水库东岸,龙口市与栖霞市界牌南100米处,属栖霞市地界。该采沙场内有2处露天沙堆、5间简易活动板房,现场无人员和作业机械。现场有两处沙堆,并有洗砂痕迹。该采沙场无任何手续。
关停取缔   
     9月5日上午,龙口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和机械对该采沙场板房进行拆除,对露天堆放的2处沙堆进行清理,并对场地进行平整。截至9月5日下午,板房拆除、沙堆清理和场地平整工作已全部完成。
 
28902-75    烟台市龙口市北皂煤矿院内,炉渣露天堆放,严重影响空气。龙口市大气       1.北皂煤矿1983年12月建成投产。2017年,该矿被山东省政府列入《山东省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关闭退出煤矿名单》,6月份其井下作业已经全面停止,目前正在进行职工分流安置,预计将于9月底正式闭矿。
     2.该煤场存放有次煤约3000吨、煤矸石约2000吨,已按要求覆盖了防尘网,并每天定时进行洒水抑尘。9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煤场在装卸作业结束后未及时苫盖防尘网,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责令改正       1.责令北皂煤矿严格落实防扬尘措施,在装卸作业结束后及时苫盖防尘网,并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
     2.督促龙矿集团加大营销力度,确保9月底前和10月底前将次煤和煤矸石处理完毕。
 
29902-76    烟台市龙口市周家庵村头潍坊路石子、沙露天堆放,污染空气。龙口市大气       石子和沙距周家庵村东南方向约800米,为龙口市富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临时性搅拌站所堆放。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搅拌站堆放有石子和沙约10000吨,场地内有洒水痕迹,但石子和沙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现象。责令改正、约谈    1.9月3日,高新区工委主要负责人现场约谈了当事人,责令其立即整改。
     2.9月4日上午检查时,该搅拌站现存石子和沙已全部覆盖,场地按要求每日至少洒水3次,保持地面湿润,扬尘污染已消除。
 
30902-77       烟台市龙口市梁家煤矿北有一大院,院内堆放大量炉渣,无任何防护措施,粉尘污染严重,下雨后污水横流。龙口市固废、大气、水       1.反映的大院位于龙口市梁家煤矿副井北侧,为龙口市梁家煤矿所有。2011年4月,梁家煤矿将该大院租赁给吕某使用至今。目前,吕某在此存放沙约1100吨。
     2.该大院还存放铁矿石粉约480吨,铁矿石粉为邹某于2011年存放,2014年邹某去世后无人管理堆放至今,反映的大量炉渣实际为铁矿石粉;9月1日,龙口经济开发区管委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大院存放的铁矿石粉和沙未苫盖,防扬尘和防流失措施不到位。
责令改正       1.9月1日,责令租赁方梁家煤矿负责立即苫盖,每天对场地及周边道路定时洒水,大风天气禁止经营作业。
     2.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大院内的铁矿石粉堆和沙堆均已按要求进行了苫盖,梁家煤矿已安排人员每天对场地及周边道路定时洒水。
 
31902-78       烟台市龙口市东江镇顺达水泥厂周边有几家制砖厂,原料露天堆放,扬尘严重,挖山洗沙,破坏生态。龙口市扬尘、生态       1.龙口市东江街道顺达水泥厂周边有制砖厂3家,分别是龙口市兰高北山永辉空心砖厂、北山村王某砖厂、归姜村姜某砖厂,主要生产建筑用砖,原料为砂石和水泥,砂石原料均从外地采购,不存在挖山洗沙情况。
     2.9月3日现场检查时,永辉空心砖厂现场约有砂石原料2000立方米、砖150万块,已于2017年8月停产,做过洒水处理,厂区地面湿润,但砂石未覆盖;王某砖厂现场约有砂石原料100立方米、砖60万块,已于2017年8月停产,做过洒水处理,厂区地面湿润,但砂石覆盖不彻底;姜某砖厂现场有砂石原料2立方米、砖20万块,已于2017年6月停产,做过洒水处理,厂区地面湿润,但砂石未覆盖。
责令改正、约谈       1.9月3日,龙口高新区工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现场约谈了3家砖厂的业主,责令其立即整改。
     2.9月5日,3家砖厂生产设备均已自行拆除完毕;每天对场地洒水3次以上,保持地面湿润;砂石全部进行了覆盖,扬尘污染已消除。
 
32902-80    烟台市龙口市兰高镇文姜村路边有一制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龙口市大气       1.该制砖厂位于龙口市兰高镇文姜村石黄公路旁,主要从事利用水泥和砂石生产空心砖和实心砖业务,有制砖设备1台。
     2.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因无订单已处于停产状态,厂内堆放空心砖和实心砖约2.6万块,砂石和水泥等生产原料已苫盖,但有裸露,易形成扬尘。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厂立即对现场堆放砂石、水泥等生产原料严格落实防扬尘措施,并要求其在1个月内完成现有产品外销清运。
     2.9月5日,该厂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完毕,砂石和水泥已全部按要求覆盖防尘网;现场堆放的成品砖正在抓紧联系用户外销。
 
33902-81    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吕家村村北有一洗沙厂,污水横流,粉尘污染严重。莱州市水、大气       反映的洗砂厂实为一处石头堆积场。自2015年4月起,吕家村村民委员会陆续在该地块堆放石头,计划用于修建村南田间道路,现场无洗砂设备,不产生污水和粉尘。   
34902-82    烟台市蓬莱市北沟镇有4处海泥晾晒点有异味,其中:曲家沟村北1家,上魏家村北3家。蓬莱市大气       曲家沟村北邢某、王某某和上魏家村北张某某、魏某4家利用水泥地面晒海泥,现场正在晾晒,散发异味。责令改正       2017年9月5日晾晒者已对场地进行清理完毕,并签订承诺书,不再进行海泥等可能产生异味的物品晾晒;北沟镇政府安排城管人员加强巡查,发现产生异味的晾晒行为立即取缔。 
35902-85       烟台市栖霞市南林家庄村抽纱厂边有一生产加工泡沫颗粒的作坊,非法经营,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向市环保部门举报没有效果。栖霞市大气、其他       1.反映的生产加工泡沫颗粒的作坊位于栖霞市翠屏街道南林家庄村抽纱厂院内,收购废旧泡沫包装材料,粉碎后热熔制成塑料颗粒,加热过程有塑料融化的气味。                                      
     2.7月18日,栖霞市环保局现场查处,该作坊为小散乱污企业,已移交当地翠屏街道办事处取缔并予以断电。7月下旬原加工点的设备、原料、产品已清理完毕,厂房已经腾空。
关停取缔       9月3日,经现场核实,烟台市栖霞市南林家庄村抽纱厂边的泡沫颗粒加工作坊已“两断三清”。 
36902-88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钟家村大河东岸有家养鸭场,西岸有养鸡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污染水库水源。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都未解决。招远市大气、水、其他       1.“钟家村大河”实为“大河水库”,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案件中涉及养鸭场和养鸡场均由一人承包。
     2.养鸭场位于该村东南约500米处,为全封闭式厂房,鸭舍内建有35立方米的水泥材质污水储存池,粪便存放在污水储存池内,不存在污水横流问题。现场未发现鸭粪、污水外排现象,但存在异味;养鸡场位于该村西约1000米处,鸡舍内有漏粪板,粪便集中至舍外无顶棚的简易储粪场,鸡粪掺入花生皮搅拌后堆积发酵成有机肥,供该养殖户自有的85亩农田、果园施肥使用。现场检查时储粪场内的鸡粪已完全发酵,未发现乱排、乱倒和污水横流情况,但存在异味。
     2.养鸭场位于大河水库东侧,鸭场旁边有一个该养殖户承包的小水塘,与大河水库不连通,对大河水库水质不能造成影响。经对小水塘内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养鸡场位于大河水库下游,对水库水质不能产生影响。
     3.经招远市环保局查阅近几年的接访记录,未接到关于该问题的相关反映。
责令改正    1.9月4日,养殖户已对两处养殖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2.责令养殖户于9月10日前,在养鸡场建设完成了合格的储粪场,在养鸭场加建一处合格的污水储存池。
 
37902-91    烟台市福山区院口村对面镇泉山白灰粉厂粉尘污染严重,多次举报无果。福山区大气、其他       镇泉山白灰厂,主要产品为白灰粉,厂区内原料由密目网覆盖,厂区道路未硬化,未建设密闭的原料及成品仓库,存在粉尘污染。因经营问题该企业7月份已自行停产,现未生产。经查,2015年以来,未接到该问题的举报。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建设密闭原料及成品仓库,硬化厂区内道路,并定期洒水降尘。 
38902-93    烟台市龙口市公路局兰高管理站西北处有一采砂场,破坏山体资源。龙口市生态       1.信访人所反映的山体实为耩坡,其上有1处多年历史遗留的酥石坑,为2013年9月和2014年7月东江街道李某在此非法开采酥石所形成。龙口市国土局已分别于2013年9月和2014年7月,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开采行为,并处罚款。李某已上缴罚款,并停止非法开采行为。
     2.2014年12月,龙口高新区东迟家村迟某对土地进行了平整,用于堆放从外地所购钾长石,销往淄博等地的陶瓷生产企业。9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临时性板房无用地手续,堆放钾长石无防护措施。
     3.近几年,龙口市国土局安排专人对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未再发现采挖酥石现象。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区域内无采挖酥石迹象。
责令改正、约谈       1.9月3日,龙口市国土局和龙口高新区管委责令迟某于9月5日前拆除临时板房,并将现有钾长石处理完毕。截至9月5日,其临时性板房已拆除,所堆放钾长石全部处理完毕。
     2.9月4日,龙口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和高新区管委负责人对迟某进行了约谈。
 
39902-94       烟台市莱州市柞村镇东姜家村书记姜某某往农田内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土地。曾向莱州市环保局举报,但是莱州市环保局答非所问,弄虚造假。莱州市垃圾、土壤、其他       1.莱州市柞村镇东姜家村东南荒坡农田曾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为该村部分村民拆除房屋后倾倒,现任村支部书记姜某恒和前任村支部书记姜某昌未拆除过房屋,二人均未向此处倾倒过建筑垃圾。
     2.2016年1月,莱州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柞村镇东姜家村垃圾占地问题。接到信访举报后,莱州市环保局与柞村镇政府当即责令村委进行清理整治并覆土复耕。
责令改正       该区域土地已于2016年2月清理完毕,覆土复耕。经执法组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土地已恢复耕种并分包到户,无建筑垃圾。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9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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