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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
     
    联系方式电话0535-6242893传真0535-6663433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邮箱fgwbgs@yt.shandong.cn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配合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对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以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全市利用省基本建设资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推进。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地区经济协作工作。承担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两大战略。承担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和市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提出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建议。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贯彻执行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市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制订全市酿酒葡萄与葡萄酒及相关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和有关行业管理办法,并协调组织实施。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葡萄酒市场监管,维护葡萄酒市场秩序。
            (十七)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八)管理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指导全市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市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储备粮棉管理责任,对市以及以下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
            (十九)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以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二)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市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二十三)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市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
           (二十四)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市际以及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电话0535-6242893
    科室职能(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科电话0535-6253918
    科室职能(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二)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三)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四)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调查工作。(五)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六)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八)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科室名称发展规划科电话0535-6694350
    科室职能(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二)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三)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四)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五)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六)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七)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八)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
    科室名称国民经济综合科电话0535-6278089
    科室职能(一)分析研究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以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四)负责组织拟订市级储备粮棉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五)承担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科室名称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电话0535-6691983
    科室职能

    (一)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以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三)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四)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五)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六)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科室名称固定资产投资科电话0535-6245111
    科室职能(一)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二)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三)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四)承担全市利用省基本建设资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五)汇总转发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六)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七)按照规定权限,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参与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八)负责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九)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十)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

    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科

    电话0535-6242890
    科室职能(一)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二)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四)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五)负责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六)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审核等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市重点对外合作项目目录。(八)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九)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资源环境科电话0535-6905233
    科室职能(一)综合分析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二)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有关工作。(四)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五)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六)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七)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八)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九)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十)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农村经济科电话0535-6242892
    科室职能(一)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衔接平衡全市农业(包括畜牧业、农机)、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生态以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三)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四)参与拟订小城镇发展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六)参与“海上粮仓”“海洋牧场”建设有关工作。(七)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基础设施发展科电话0535-6252541
    科室职能(一)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运行状况,研判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二)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三)提出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四)按照规定权限,承担交通等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 (五)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电话0535-6665013
    科室职能(一)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二)统筹全市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三)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四)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五)研究石化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统筹规划全市石化产业发展。(六)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以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七)衔接平衡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八)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出市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九)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十)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十一)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十二)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社会发展科电话0535-6020276
    科室职能(一)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二)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三)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四)统筹协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人才工作(人事科)。(五)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六)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九)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十)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经贸财金科电话0535-6288099
    科室职能(一)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二)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综合分析全市居民消费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四)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五)研究拟订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调控政策。(六)组织拟订全市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七)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八)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九)研究财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十)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承担全市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十二)牵头推进全市创业投资的发展以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创业投资企业以及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十三)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十四)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重点项目管理科电话0535-6246247
    科室职能(一)研究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名单,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管理调度、筛选储备;
    (二)组织全市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考核,负责国家、省重点项目申报争取;
    (三)监督检查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及概算控制;
    (四)牵头组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科电话0535-6665751
    科室职能(一)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二)承担城市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三)组织协调全市国内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四)负责与国内区域经济协作组织以及友好关系单位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五)牵头组织、指导、推进全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三峡库区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六)承担市级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统筹、协调县级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资金的筹集、拨付。(七)负责与西藏、新疆、三峡库区的交往交流交融相关工作。(八)牵头组织、指导、推进全市东西扶贫协作重庆巫山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九)承担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承担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十一)承担外地驻烟办事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电话0535-6288199
    科室职能(一)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二)协调落实军队通用物资和装备采购、战备物资供应渠道和社会化储备工作。(三)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有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
    科室名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535-6252922
    科室职能(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三)监督管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县级分中心运行。(四)负责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监管等。(五)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六)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和国家、省、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科室名称动能转换协调科电话0535-6291986
    科室职能(一)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二)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三)承担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科室名称动能转换推进科电话0535-6717879
    科室职能(一)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建议。(二)负责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负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动能转换考核科电话0535-6779237
    科室职能(一)负责调度督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
    (二)负责重点区域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三)督促落实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科室名称蓝色经济区建设指导科电话0535-6648831
    科室职能(一)组织实施全市蓝色经济区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两大战略,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二)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环渤海区域合作发展战略。(三)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区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综合平衡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六)负责调度分析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七)组织拟定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八)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协调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牵头推进全市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工作。(九)转报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组织实施烟台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 。(十)组织协调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承担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十一)协调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
    科室名称信用管理科电话0535-6896112
    科室职能(一)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三)统筹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承担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   (四)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推广。(五)牵头负责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六)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名称服务业规划协调科电话0535-6668775
    科室职能(一)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三)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五)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六)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八)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九)负责了解掌握全市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以及培训工作。
       
    科室名称服务业项目科电话0535-6252397
    科室职能(一)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二)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三)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四)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五)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科室名称经济运行调节科电话0535-6777873
    科室职能(一)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二)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三)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四)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价格科电话0535-6657356
    科室职能

    (一)拟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落实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和成本监审目录,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二)落实国家、省价格干预措施。(三)拟订全市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五)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六)落实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价格听证工作及全市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七)拟订全市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八)协调平衡省授权区市管理的相关商品以及服务价格。(九)组织拟订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定价机制及政策。(十)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十一)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十二)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十三)承担省授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十四)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十五)完善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

    科室名称民营经济科电话0535-6717879
    科室职能

    (一)负责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二)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科室名称财务审计科电话0535-6692041
    科室职能(一)负责审核本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委属事业单位提交的预决算申报材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财务预决算的公开工作;(二)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及追加方案,负责申请追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协助业务科室追加项目经费;(三)负责委机关收支账务处理及报表编制;(四)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登记、核销、账务处理,审批委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五)负责对委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负责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六)负责工资的编制和发放;(七)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和发放;(八)协助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粮食收购资金工作;(九)负责管理粮食专项资金及绩效评价工作;(十)负责市直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十一)负责项目合同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十二)负责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十三)完成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电话0535-6256573
    科室职能(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以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二)负责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提议的建议。(三)负责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和市级储备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四)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五)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六)负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七)承办中央和省下达的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八)承担粮食和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和粮食应急工作。(九)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十)牵头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十一)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科室名称仓储与产业科电话0535-6256348
    科室职能(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    (四)负责市级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五)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六)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
       
    科室名称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电话0535-6233983
    科室职能(一)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日常工作。(二)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四)对市级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市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五)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六)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七)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科室名称能源发展科电话0535-6695895
    科室职能(一)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二)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三)负责拟订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四)负责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市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六)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七)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能源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安全管理科电话0535-6788797
    科室职能(一)牵头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三)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四)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省属在龙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非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监督煤矿事故隐患整改,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科室名称人事科电话0535-6246950
    科室职能(一)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二)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1)(三)负责组织委机关职级晋升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2)(四)负责办理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调任、调动、招考工作;(五)配合组织部做好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管理;(六)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七)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工作;(八)组织县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九)组织委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十)负责委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兼职工作;(十一)负责选人用人监督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委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十三)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社会保险基数核定、社会保险转接工作;(十四)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上报、岗位聘任工作;(十五)牵头委人才工作;(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决策部署;(十七)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有关待遇;(十八)协助离退休支部抓好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十九)组织离退休开展学习参观、走访慰问、福利发放以及开展文娱等活动;
    (二十)负责及时结算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流程规范见附件1:31.3)(二十一)负责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二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科室名称机关党委电话0535-6702238
    科室职能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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