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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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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职能
根据《中共龙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龙编〔2023〕20号),主要承担全市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消毒与病媒生物、放射及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及监测;传染病、皮肤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食源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的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受龙口市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卫生领域综合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责。 历史沿革
1957年10月,黄县卫生防疫站成立;1986年12月,黄县撤县设龙口市。黄县卫生防疫站改名为龙口市卫生防疫站;2009年3月,龙口市卫生防疫站和龙口市卫生检疫站合并,组建龙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龙口市卫生检测中心和龙口市健康教育所牌子;2023年11月,整合龙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龙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龙口市卫生监督所、龙口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龙口市卫生检测中心牌子。 诊疗项目
无诊疗项目 科室部门概况
设22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牌子)。承担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议及重大活动组织、接待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职称评聘、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及网络信息安全,各类信息化硬件和应用系统、软件的建设和常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财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预、决算和检查经费执行情况;承担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工资管理等工作。 (四)设备与物资管理科。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器械药品的储备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健康教育科。协助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协助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协助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等。 (六)公共卫生应急科。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分析,疫情预测,风险评估工作;牵头承担不明原因疾病调查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拟定、落实等工作。 (七)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科。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开展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八)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开展职业性疾病的监测与评价等工作;承担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承担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技术处(九)传染病防制科。协助完成传染病预防控制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工作,承担辖区内相关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工作。 (十)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承担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消毒处置技术指导工作;开展辖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等。 (十一)食品卫生与学校卫生科。开展食品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评价等;组织开展营养监测、评价;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承担学校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学生常见疾.病的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十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挂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制科牌子)。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指导、健康促进等工作;落实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十三)免疫预防科(挂生物制品管理科牌子)。开展免疫规划实施和预防接种服务的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拟定辖区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组织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调查和疫情控制;承担生物制品的出入库管理及冷链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四)微生物检验科。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的病原微生物检测与分析工作;承担对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微生物检验检测等工作。 (十五)理化检验科。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公共卫生领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物理、化学因子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等。 (十六)质量管理科。承担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认证、认可及相关资质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有关制度;负责编制,审核、签发检测报告工作。 (十七)艾滋病防制科(挂皮肤病性病防制科牌子)。协助组织实施艾滋病、丙型肝炎防治规划;开展艾滋病、丙型肝炎监测、危险因素调查和分析;开展艾滋病的随访管理.咨询服务、行为干预等工作;协助完成全市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麻风病、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十八)结核病防制科。协助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技术规范;承担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等工作;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十九)监督执法一科。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等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执法二科。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资格,查处违法采供血行为;负责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服务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二十一)监督执法三科。负责全市职业健康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二十二)法制稽查科。制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落实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和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合议和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参与市卫健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具体事务;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设备人员概况
中心编制131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2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