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万第中心初级中学纪律检查标准及要求

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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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时间地点检查要求及标准:

1.眼保健操。时间为上午第二节课后,所有老师不准拖堂,准时下课。因拖堂造成学生未做眼保健操,按照违反教学常规,每次扣除教师0.1分。学生个人未做眼保健操,每人次扣1分,集体未做的扣5分。

2.课前一支歌。时间为下午第一节课课前十分钟,唱2首,剩余一首歌曲,班主任自行规定。学生个人未唱,每人次扣1分,集体未唱扣5分。

3.日会。时间上午7:50—8:00。未进行日会的扣5分,检查标准以班主任是否在教室及检查《班会日会记录》为准。

4.课间操及大型活动带队上操。班级秩序乱、说话,扣班级5分。

二、临时时间地点检查要求及标准(全天不定时检查):

1.保持楼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违者扣1分/人;跑跳疯闹扣2分/人;破坏公物,按照价格赔偿外,扣5分。

2.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准跨楼梯,禁止做危险的动作。违者扣1分/人。

3.厕所周边禁止学生聚堆、追逐、疯闹。扣2分

4.上课钟声响起,未按时进入教室的学生,每人扣1分。

5.课间学生打架斗殴,每人扣5分,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每人扣5分,携带手机、打火机、香烟等,每人扣5分。

6.不遵守纪律部人员检查并恶意挑衅,每人扣3分。

三、检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1.固定时间地点:由学生会人员检查。

2.临时检查人员:杨林涛 于东刚。凡被两位领导发现违纪学生,以双倍分数扣除。

四、公示与汇总

1.扣分内容每天上午8:00前在一楼大厅进行公示,课间操前有异议未找的,不再进行更改。

2.每周五进行一周汇总,下周星期一上午课间操进行公示,有异议11点前,未找的不再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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