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谭格庄中心初级中学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

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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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传染病病例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核定事件,并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具体流程如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主要负责人——谭格庄中心卫生院——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二、 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化措施

L、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对传染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2、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强化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3、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三、学校强化措施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传染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加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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