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组织学生体育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组织学生体育活动,都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周密安排、明确分工、严格管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工作。
二、学生体育外出活动应是上级教育部门安排的,学校一般不安排学生体育外出活动,若确实需要安排学生体育外出活动,应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同意方可安排,并制订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各班级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三、外出活动时,要建立各类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指定跟班教师,负责乘车、活动时的安全。
四、组织学生体育活动时,应首先进行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活动中应注意安全的事项、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注意事项等及发生情况时的处置办法以及教师安全职责。
五、凡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六、凡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带队、跟班老师应始终坚持在岗,做到周密、细致、耐心,不得私自离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