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宣传(9月上旬)
开学前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宣传资助政策,并向家长和学生发放资助政策明白纸。
利用开学第一课召开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要告知学生贫困学生档案是动态管理,每学年初需要重新申请,个人不提出申请的默认为放弃贫困认定资格。
二、成立组织机构(9月中旬)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年级成立认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负责对本年级各班级的贫困生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班级提交的拟定贫困生名单进行进一步的评议、认定;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5人,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任课教师和班级干部组成),负责根据学生自愿提交的申请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拟定班级贫困生名单。
三、个人申请(9月下旬)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表(一式一份)。
四、班级评议(9月下旬)
班级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调查和评议,对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要查验相关证件(并在报表时将相关复印件报办公室),填写民主评议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级部认定审核。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
五、年级审核认定(9月下旬)
年级认定小组对学生申请和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拟认定本级部贫困生名单,并填写认定小组意见。认定小组组长签字。
六、学校审核认定(9月下旬)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和级部认定情况进行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七、结果公示(9月下旬)
9月下旬,学校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八、建档备案(10月上旬)
学校根据公示反馈情况,确定贫困学生名单,并上报市局学生资助中心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