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不实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日期: 2025-04-2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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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投诉用人单位2024年7月之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实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缴纳证明、税务局提供的个税纳税证明及工资发放流水到参保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递交材料并进行投诉登记。2024年7月之后相关问题,应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 《关于建立山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联合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税发〔2023〕41号):“人社、医保部门接诉后或接收到税务、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信访等部门传递案件,审核并确认投诉人初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填写《社会保险费投诉争议受理登记表》,详细写明投诉人实际诉求,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受理、处理当事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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