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免费作业本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烟教函【2024】82号文件,庄园中学施行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工作机制。对确认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类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无需填写《资助申请表》、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即可享受相应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让特殊困难学生在“无感”中接受服务,实现学生资助“更便捷、更高效、更精准”的目标。
推行困难认定“大数据+量化”工作模式。按照省通知要求,除前述“免申即享”学生外,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在原《资助申请表》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应用《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实现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提高认定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规范性。把《指标体系》的定量评价与《资助申请表》“三级认定”的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进行量化指标评价,也根据学生现实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同时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按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认定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规范资金发放工作。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金的评审发放档次要与学生困难认定档次相对应。学生资助资金要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提倡通过学生个人社保卡)发放。
补助标准为: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750元。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9月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银行卡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