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交通安全具体负责人。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常研判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学习活动。
2.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
(1)每学期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并形成安全教育档案资料。
(3)学校要教育提醒学生: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未成年学生均不得驾驶摩托车上下学,平衡车、滑板车、摩托车等不能进入校园。
(4)每学期开学时,学校要及时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骑自行车的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做撒把、追逐等危险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学生要自觉排队等车,等车停稳以后有序上车、下车,上车、下车时不能做跳跃动作,要避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要坐稳扶好,身体的任何部位均不能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走动疯闹,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7)加强学生上下学疏导秩序的管理。一是要坚持校门口交通护导制度,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和保安员要按时到岗,维护进出校门的秩序,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过马路,带班领导每天检查校门口值勤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在上下学、新学期开学、中高考等特殊时段派员维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三是要成立家长志愿者队伍,共同协助做好学生的交通护导工作。四是要落实学生路队制度,规范学校路队管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五是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实行家长交接制度,与家长协调好接送地点,发现无家长或监护人接的学生,立即联系家长或监护人,不准其单独离开学校。
(8)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等形式,引导家长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超员车、电动三轮车、农用机动车、无营运资质和其他具有安全隐患车辆。公布举报电话,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9)落实家校联系制度,班主任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定期沟通。发现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时,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相关情况;学生未按时返家时,家长要及时联系班主任,查明学生行踪,避免意外伤害。
(10)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校外活动如需租赁交通工具,学校应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营运车辆,选择有多年驾驶经验和熟悉活动路线的驾驶员。
3.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凡进入校园的行人、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含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警示、交通标线等),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乘)人员均须自觉服从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2)加强对教职员工车辆的管理。学校设立教职员工车辆存放处,统一管理。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详细摸底调研,建立管理台账,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进行有效识别,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学校要明确规定教职员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允许进出的时间。上下学时间和课间活动时间,教职员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教职员工驾驶非机动车进出学校,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定。在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行人优先原则,不得抢道行驶。
(3)加强对学生车辆的管理。学校划定专门区域,用于停放学生车辆。校园内严禁骑车,所有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至指定停车点,有序停放。放学时,也要推行出校门。
(4)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原则上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须严格履行审批、查验、登记手续。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门卫或保安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应根据交通环境实际情况,配合职能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在学校门前两侧 50-200 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2)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护导,实行值日教师提前上岗制度,适时调整学校开门时间,防止学生在校门口聚集情况发生。
(3)学校要协调属地公安部门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安排警力在现场值守巡逻和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做到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5.做好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制定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学校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119、120等电话,然后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
(3)事情调查处理结束后,学校要根据调查处理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职员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内教职员工车辆管理,防止发生校内交通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员工车辆,包括本学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员工私家车辆。
2.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台账管理。每学年初由保卫科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详细摸底调研,建立管理台账,并将车牌号录入车牌识别系统,车辆进出校门时门禁系统将自动识别。
3.加强日常管理。
(1)学校根据学生上下学时间,确定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的时间,该时间段以外的其他时间均不能通行。学生上下学期间、课间活动期间,任何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
(2)学校划定教职员工车辆在校内行驶的路线,任何车辆都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3)学校在通往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道路上设置警示标识和减速装置,教职员工车辆必须按照限速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行人优先原则,不得抢道行驶。
(4)教职员工的车辆要停放在校内规定的停车区域,按照划定的车位线有序停放。
(5)教职员工车辆管理纳入年度安全责任书签订内容。不按规定时间进出校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超速行驶、饮酒驾驶、不礼让行人等行为均属于违规行驶,违规行驶超过三次者将取消出入校园资格。
4.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一旦发生校内交通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有师生受伤,要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并及时拨打120。事故调查处置结束后,学校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外来车辆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外来车辆管理范围。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单位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
(2)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的车辆。
(3)为学校食堂或商店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
(4)因校内施工、维修、改造等原因需入校的车辆。
(5)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
(6)其他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管理部门。安全科是外来车辆直接管理部门,门卫值班人员是外来车辆直接管理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外来车辆出入关,未经审批的车辆一律不得放入校园。如因个人把关不严等原因放行未经过审批的外来车辆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门卫值班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车辆。
3.外来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1)原则上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如因工作需要,外来车辆确需进入校园,须严格履行审批、查验、登记手续。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
(3)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门卫值班人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为学校食堂、商店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和校内施工车辆等,要固定人员、固定车辆,提前做好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台账,凭相关手续进出校园,并按规定的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行驶。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单位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陪同做好登记手续。
(6)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因工作需要部分外来车辆需要入校时,由办公室提前将来访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和车牌号码告知安全科,由安全科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在履行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
(7)学生上下学期间、课间活动期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按规定放行。
(9)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
4.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一旦外来车辆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有师生受伤,要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并及时拨打120。事故调查处置结束后,学校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报交警部门处理。
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自行车管理,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师生骑自行车者在校门外3米处下车,推行进入校门,入校后,不得骑行或者踏行。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的,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并按违纪处理。
2.师生自行车必须按学校规定停放,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分别停放到指定场地,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自行车做到“龙头一边歪,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禁止停放自行车。对停放在禁放区域内的自行车,学校将进行清理。
3.各班推选车管人员2名,每天上午上课前和下午上课前负责本班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和安全。
4.为做好防盗工作,所有车辆必须上锁,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5.未经车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他人车辆。
6.若有故意损坏他人车辆、放气等行为的,根据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
7.对班级自行车的停放管理,由学生会每天组织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将纳入文明班级评比内容。
8.学生一律禁止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进入校园。
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门口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学生上下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实行错时上下学,减少人员聚集。上下学时间、接送孩子的时间和位置安排等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家长。
2.强化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入校时间规定,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3.有学生提前到校,人数较少时可先集中至保安值班室,人数较多时应开启校门让学生进入校园。
4.在上下学时段,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门。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门必须与学生上下学时段错开,不得与学生抢道。
5.学校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护导制度,明确值班安排,在上下学时段组织学校领导、值班教师、专职保安员、志愿者在岗值守,维护秩序。专职保安员必须着装规范,佩戴安保器械。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专职保安员和其他值班人员要迅速反应,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并及时报警。
6.学校要协调属地公安部门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安排警力在现场值守巡逻和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做到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7.建立学生家长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帮助学校、交警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
8.放学时要实行路队制度,班主任根据学生居住区域,科学组织排队带至校门口,组织学生有序离校,如果班主任有事请假,需要报告学校并安排其他老师负责组织学生放学。
9.小学低年级要实行家长交接制度,明确告知家长接送时间、接送地点和注意事项。家长委托其他人代为接低年级学生放学的,学校应核实委托人身份,核实无误后方能放行。因家长原因,低年级学生未能及时被接走的,应先集中至保安值班室或学校指定区域等候,由班主任和家长进行联系,不能放任学生私自离开。
10.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放学结束后,要逐个班级进行清查,对无故逗留在校园内的学生督促其及时离校,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交通安全护导制度
为做好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护导工作,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校长是交通安全护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副校长具体负责,成立交通安全护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护导工作事故应急预案,经常研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2.强化安全管理与教育。
(1)为防止校门口人员拥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错时上下学制度。
(2)学校每天早晨、中午和下午学生上下学时间,由带班领导、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值班维持秩序。带班领导每日及时、严格检查校门口执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3)学校护导人员应履行好如下职责:劝说家长不堵塞学生进出通道,并在学生等候处等待孩子;不拥挤在学校大门口,防止学生发生拥挤事故;协助门卫安保人员,指导学生有序进出校门,并阻止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园;及时处理校门周边发生的危害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情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4)安全护导人员每天必须在学生到校、放学时提前到校门口做好值班护导工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执勤,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妥善做好值班安排。严禁空岗脱岗,发现无故不到岗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做好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1)制定交通事故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学校定期组织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119、120等电话然后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
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放学路队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各班主任在开学第一天要根据学生家长在校门外接孩子的位置把班级学生分成东、西两个路队,每队安排好两名路队长,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路队管理工作。
2.每日放学时,班主任必须及时在本班教室外快速有效地组织学生站好路队,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强调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3.放学时组织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楼梯和通道行走,行进期间做到“快、静、齐”,不喧哗、不拥挤,楼梯间有其他班级学生行进时要主动停止避让。
4.每个路队由两名路队长负责路队秩序,一名在前打旗带好队伍,另一名在队伍中间负责管理或喊口令。班主任在两队中间做好班级路队的管控。
5.出校门后东、西两队在路队长的带领下到达家长接送位置,班主任在校门口查看学生家长接学生情况,对没有家长接送的学生带回学校门卫值班室等待。
6.班主任和路队长应管理好路队质量,不准学生在路上打闹、不许离开路队、不许拍球,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凡路队行进期间喧哗打闹、私自离开路队的,路队长应及时阻止,阻止无效的应及时记录,返校后将违纪学生名单交班主任,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7.班主任应经常总结班级学生放学路队情况,根据学生表现及时作出表扬或批评。
8.学校每天安排值班领导和老师负责全校班级放学路队的导护检查,指挥各班级路队有序离校,并及时填好路队导护值班记录,记录情况纳入值班人员和班主任工作考核。
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掘、整合、运用家长资源参与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为学生创设安全的上下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筹建,并成立交通安全导护工作领导小组,以“敬业、自愿、自律、自治”为原则,组织家长参与学校交通安全导护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2.家长交通志愿者协助学校交通导护教师、校园保安,开展交通安全导护工作。
3.每天学生上下学期间,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按时到岗,到校门口指定位置参与交通导护工作。
4.导护期间,家长交通志愿者要劝导学生家长在指定位置接送孩子,疏导交通,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5.导护期间,家长交通志愿者要劝导家长及学生不要聚集,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6.导护期间,家长交通志愿者发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并积极协助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7.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应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学校的交通安全导护工作,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8.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导护期间要举止文明,做到热情有爱心,为学生及家长树立榜样。
9.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要多听取家长关于学生上下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交通安全导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10.交通安全导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家长交通安全志愿者会议,听取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交通安全导护质量。
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学校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研究避险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科学预见评估,最大限度避免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学校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演练方案要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学校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和防范水平。督促师生、家长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的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常识和防范技能。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校车运营公司、校车驾驶员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当道路状况能保证校车安全运行时,要切实加强与校车承运企业的联系,督促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驾驶要求,确保行车安全。当道路状况确实不适合校车运行时,要果断采取停运措施,并及时告知家长,落实停运相关工作。
6.学校应当督促校车运营公司和校车驾驶员,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有效。
7.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8.恶劣天气下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9.恶劣天气下发生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紧急信息上报工作,因瞒报、谎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10.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招远市泉山学校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