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 申请人提供病人姓名—工作人员经电脑查询—确认病人信息—检查所需证件—提取病历—为病人复印客观病历—收取复印工本费—复印后加盖医院业务公章—交申请人,方可生效。 住院期间复印病历资料—由所在病区的住院医师携带需复印的客观病历—到病案室进行复印—由患者交纳所需工本费—复印后加盖医院公章—交申请人,方可生效。 |
地点 | 门诊三楼病案室 |
导引路线 | 门诊楼大厅左拐—楼梯—三楼左拐—病案室 |
收费说明 | 按照物价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病历资料服务收费标准要求收取,每张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