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事项
1、为维护您及其他病人及医务人员的权利,病人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健康情况、既往史、过敏史等详细情况,请不要要求医务人员提供不正当的资料、收据或病假证明。
3、患者入院后,为保证治疗与护理顺利进行和您的安全,请不要离科离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批准后方可离院。
4、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以免丢失。
5、住院期间请爱护公共财物,损害公共财物者应照价赔偿。
6、住院期间请您注意消防安全,查看病房内消防通道示意图,禁止吸烟,消防通道禁止摆放物品。
7、住院期间请您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比如禁止使用电热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8、住院病人和探视、陪护者请不要擅自进入换药室、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请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记录;探视者如遇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或者抢救时,请勿留在病房内。
9、积极配合医生提出并经本人同意的各项诊疗计划和措施。如有疑问或需求请与主管医师沟通,也可与上级医师沟通。住院期间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也不能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以免影响和延误治疗。
10、不得向医务人员送钱、送物,以各种名义宴请医务人员,举报电话:0535-221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