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流程:
急诊就诊流程:
就诊须知事项: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维护患者在就医中合法权益,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在您就诊过程中需要您遵守以下规定,享受以下权利并做好以下义务:
一、实名制就医
1、患者(不包括急诊、儿童尚未办理身份证除外)就诊时,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实名挂号。
2、病人挂号成功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3、挂号收款在提供挂号收款服务时,必须要核查登记代表患者身份识别唯一性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
4、在预约、挂(取)号、分诊等环节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5、医保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6、严禁使用他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医保卡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医保卡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7、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非法倒号。
二、患者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
3、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医患之间、患者之间都应相互尊重。不应轻视医务人员及其他病人,要尊重他们的人格,更不能打骂、侮辱医务人员。
5、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病人要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亲来访人员等;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收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10、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业务。
三、患者权利
1、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智力情况,均有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利的保护。
3、知情同意权。医师有义务如实介绍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验,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4。隐私权,即私生活私密权,如公民个人的身体的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底状况、个人日记、传染病、性病、家庭性遗传病。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或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但是病人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师的独立处置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获得社会资助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讼)。
10、其他权利包括
(1)知情权
(2)病案资料复印权
(3)共同封存与启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