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路旺学校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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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师参与学生选题、活动计划的制订,不得包办代替,要以学生为主。
    2.在学生活动前,教师必须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创设必要的条件,必须针对每次活动特点,提出活动安全的要求,确保学生安全。
    3.学生每周按制订计划实施,如重新制订或修改,必须征询指导教师意见。
    4.学生实践活动如需外出,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两周上报教导处,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方可。
    5.学生在综合实践过程中要教师在现场有效指导,确保学生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教导处说明情况。
    6.在活动后,教师必须及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材料和数据,整理好作业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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