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乘车,应由班主任在当天下午发车前向随车照管人员汇报,校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校车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随车照管人员点名制度
每辆车安排组长初次点名,再通过随车照管人员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通知驾驶员方可开车。
三、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协助随车照管老师做好记录,每周汇总情况反馈给班主任,作为学生评比考核的依据。
四、随车照管人员培训制度
随车照管人员要通过学校严格挑选,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超强的责任感,通过培训交接手续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力争做到上岗后,立即投入到工作中。
五、中层领导跟车制度
学校的中层干部每周跟车不少于两次,对校车在运行途中或站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登记,并在每周的会议上讨论解决。需要相关部门帮助的,学校要拿出方案与市局安全办及时沟通,争取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六、班主任护送制度
放学时,每班班主任要将本班乘车的学生及时护送到各自乘坐的校车旁边,与值日老师进行交接。出现应乘车学生数量与实际到位学生数量不同时,要讲明原因。
七、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始终是校车工作的重点,学校要通过每周的班会向学生讲解安全重要性,再通过黑板报等形式向乘车学生宣传安全乘车的注意事项。
八、校车管理人员商讨制度
月底,学校校车运行领导小组应与公交公司车队长及驾驶员就月内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商讨,相互提出建议,争取让校车工作更为完善。
九、校车运行监督反馈制度
学校安全监管员要每天坚持对每量校车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记录,建立专门台帐,作为对班主任、值日教师、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工作考核依据。学校要向乘车学生家长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家长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
十、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学生安全乘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各年级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
龙口市镜心学校
校车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车的正常运行,保障学校的权益和乘车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按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安全检查。
二、申请车辆保养与维修,必须要在市局指定的厂家进行,凡私自联系的维修厂家,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三、车辆需要维修,先由司机队长检查确认,再入厂维修,更换的零配件要带回。大型配件更换要由司机及司机队长进行市场调查,谈价后上报方可维修。
四、如果车辆需要维修,司机要先报告办公室,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回来后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五、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状况,不能让带故障车辆上路。
六、爱护车辆,经常清洗、打扫、以保持车辆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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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官员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奖惩考核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一年中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解聘;
2、严禁旷工,一年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 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
6、 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予以直
接解聘;
7、 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
8、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
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者,处以罚款。
9、 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
接听手机,更禁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罚款。
10、 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解聘处
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因此事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安规定给予全部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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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照管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的过程管理,根据《龙口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值日老师校车安全工作职责:
一、早上上学时段,值日教师按要求准时到校,做好与随车照管人员、与班主任之间的学生交接手续。
二、下午放学时段,值日教师要及时到制定候车场所,组织学生分区域按趟次排队站好、候车,组织学生按“实名制”定趟次排队上车。
三、值日教师要及时清点候车学生人数,负责候车时学生纪律、安全。
四、值日教师与随车照管人员按实际清点人数做好交接签单手续,发现校车有超载等违法现象时应拒绝签单,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监管员。
五、值日教师有事不能到岗,可个人协调委托其他教师代值班,并书面报告学校安全监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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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接送交接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的过程管理,根据《龙口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校车工作交接制度:
一、校车驾驶员每天要与学校值班人员进行车辆交接。接送学生前,由学校值班人员将车钥匙给驾驶员。接送学生后,驾驶员要将校车在指定位置按顺序停放好,并将车钥匙上交学校,确保校车停放安全。
二、随车照管人员早上必须在发车前10分钟到岗,晚上要在校车送学生结束后才可以离开校车。校车到达站点后,随车照管人员要核对乘车人数,并在《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签字。对乘车学生没有在站点候车的情况,随车照管人员要及时电话联系家长,告知家长校车已到达站点,不能继续等候,请家长自行接送孩子。如学生请假,要在校车到校后立即告知其班主任。
三、下午放学时,班主任要将本班乘车的学生及时护送到指定位置,与学校值日老师一起组织学生按“实名制”、分区域、按趟次排队站好,对未到的学生与随车照管人员讲明未到原因。
四、值日教师要及时清点候车学生人数,负责候车学生的纪律和安全。
五、值日教师与随车照管人员按实际清点人数做好交接签单手续,发现校车有超载等违法现象时应拒绝签单,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监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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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乘车、候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放学,乘坐第一班次校车的学生迅速到指定地点排队,由组长负责点名,由随车照管人员引领有序上车。需要候车的学生先到指定地点候车,值日教师和学生组长负责维持候车学生纪律,待校车到位后再列队有序上车。
二、学生上学,按规定时间在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与班主任和随车照管人员取得联系。
三、学生乘坐校车时依次上车,对号入座,系好安全带,不可随便乱坐位置。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随车照管人员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四、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不得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学生在乘车时要讲究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
五、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随车照管人员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站点下车。
六、组长协助随车照管人员负责本车学生的纪律管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随车照管人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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