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招远市阜山镇庙后吕家学校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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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领导小组:

组  长:孙承国

副组长:孙永

组  员:各级部主任  班主任

第二条 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科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 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1.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 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 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划伤。

4.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招远市的安全标准。

5. 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6.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发生意外。

7. 实验操作不当。

8. 极个别教师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9. 上下学期间部分学生拥挤造成踩踏事件。

10. 上课期间学生产生口角造成打架事件。

第四条 预防办法

1.运用“1530”、主题班会、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该项工作学校安全办公室为主要负责人。

2.加强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该项工作学校教导处为主要负责人。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该项工作学校总务处为主要负责人。

4.学校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和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和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该项工作年级组为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招远市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相关责任人,同时班主任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按照有关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招远市阜山镇庙后吕家学校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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