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两次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二、考试和判卷
1.考试在统一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单元测试目标明确,符合学生实际,注重基础性,起到巩固、拓展、查漏补缺的作用。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4.初中部阶段性期中期末测试学校组织严密,统一进度。
三、分析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试卷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了解学生实际情况,考场试卷分发准确无误,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组织和监考
1.期中、期末考试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五、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价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价标准。
3.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等级。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六、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考试结果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考试等级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优势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招远市阜山镇庙后吕家学校初中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