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招远市丽湖学校“护学岗”工作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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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校中小学生上放学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020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 “护学岗”机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护学岗的设立目的与位置

护学岗的设立旨在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生命安全及上学秩序,为孩子们提供安全、有序的上下学环境。护学岗通常设置在校门口及周边50米内,特别是交通繁忙或治安复杂地段,以便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二、护学岗的组成人员与职责

(一)人员组成

民警:邢涛

学校值班领导及教师:6人

保安:6人

家长志愿者:2-6

(二)职责分工

公安交警:负责维护治安秩序,防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内犯罪;协助交警在上下学时段疏导交通,保证学生安全。

保安: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执行学校“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校”的规定;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

值班领导及教职员工:协助学校门卫维护学生上学以及放学时学校出入口的秩序;帮助乘坐自驾车上学的学生下车,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

家长志愿者:在护学岗中起到辅助和补充作用,如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等。

三、护学岗的工作时间与要求

护学岗应当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确保在学生上下学期间提供全程的安全保障。同时,护学岗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和应对突发情况。

四、护学岗的协同作战与信息交流

护学岗的各方力量需共同维护安全秩序,形成强大的震慑氛围。在护学岗工作中,各方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教育局和公安局等政府部门也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协调处理好学校和派出所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护学岗的监督与考核

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高峰勤务执勤警力是学生儿童上放学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护学岗各项工作,并在协同配合的同时互相监督。对于不履职尽责的情况,需向校园安全联席会议报告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

学校护学岗工作机制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综合性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协作配合,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上下学环境。

招远市丽湖学校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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