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位 |
办公室 | 管理类 | 负责协调支队日常工作;负责法制、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宣传、接待、后勤、节能减排、车辆管理、指纹机及假条管理汇总、综合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支队的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支队财务管理,编制支队的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草拟全市海洋与渔政执法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支队执法装备配备、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支队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廉洁勤政教育、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支队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支队党团、工会组织建设;负责支队退休退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支队人事劳资管理、考核奖惩;负责支队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制式服装的管理与发放;负责对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执法风纪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
执法监督科
| 执法监督检查 | 负责全市国内渔船捕捞许可审核管理,负责全市海洋渔业捕捞辅助渔船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渔政执法管理计划、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实施渔政执法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实施休渔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组织、调度各县市区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渔船捕捞许可证、捕捞渔具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全市涉韩入渔渔船通报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执法管理方面投诉、举报信息核查处理工作。 |
渔政检查科
| 执法检查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海上、渔港、码头和水产品市场及内陆水域渔政执法检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组织落实禁渔区、禁渔期各项管理措施,依法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保护和管理渔业资源;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海上安全生产、抢险救助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全市渔政执法机构进行渔业执法案卷评查及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 |
海域监察科
| 执法检查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执法检查计划,调度全市近岸海域定期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海域使用、海岛保护等海洋违法案件,维护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管理秩序;负责全市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和保护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海底电缆管道违规案件;负责全市海监执法统计和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海洋维权执法等任务。 |
海洋环境监察科
| 执法检查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采挖海砂、海洋违法倾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等海洋违法案件;协助调查处理溢油污染等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故;组织开展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执法检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负责海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 |
渔港监督科
| 执法检查 | 负责全市海洋渔业船舶三级船长、三级轮机长、助理船副、助理管轮,内陆渔业船舶一级驾驶人员和轮机人员,以及芝罘区管辖范围内普通船员、驾长、机驾长的考试、考核、发证;负责芝罘区渔港水域内船舶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渔业船舶(商渔船碰撞事故除外)水上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芝罘区渔业船舶水上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芝罘区管辖范围内渔用航标灯维护管理,发布航行通告等工作。负责全市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 |
渔业船舶检验科
| 执法检查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工作业务范围的划分、协调、指导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除木质渔业船舶外的船长24m以下且主机功率75KW以上国内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未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县市区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设计修造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助理验船师、验船员的培训、考试(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统计上报。临时负责全市除木质渔业船舶外的船长24m以下且主机功率75KW以上国内渔业船舶、芝罘区木质渔船和除木质渔船外的船长24m以下且主机功率75KW以下国内渔船的登记工作;临时负责芝罘区渔业港口的签证工作。 |
水产品质量监督监察科
| 执法检查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对水生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和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违规用药、药残超标等违法违规案件,维护水生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秩序,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221Q/2024-11205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机构: |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岗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