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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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1所学校,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Ⅰ类: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Ⅱ类:非芝罘区户籍但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截止到招生报名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

(2)截止到招生报名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

(3)截止到招生报名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劳动保险6个月以上(含个人灵活就业)。

Ⅲ类:烟台市其他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说明:优先接收Ⅰ类;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再接收Ⅱ类。招完Ⅰ类和Ⅱ类后仍有余额的,再接收Ⅲ类。若Ⅰ类学生报名人数已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不再审核Ⅱ类和Ⅲ类学生报名资格;若Ⅰ类和Ⅱ类学生报名人数已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不再审核Ⅲ类学生报名资格。招生录取情况将通过招生平台告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可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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