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60F/2024-12135 成文日期: 2024-07-11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803089号:“关于供电公司对养老院及公益事业项目供电到规划红线”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7-11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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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供电公司对养老院及公益事业项目供电到规划红线”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烟台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养老机构254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882处,各类养老床位8.45万张,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始终保持100%。

一、落实养老机构电暖水气优惠

2023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电暖水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烟民〔2023〕15号),对养老机构价格优惠政策文件依据、优惠范围、办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摸排未落实价格优惠政策的机构名单,及时推送至水、电、暖、气管理单位,尽快保障养老机构落实水电暖气优惠政策。

二、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调整资金补助方向,由扶持养老机构建设到养老机构运营转变,加大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力度,运营补助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结合等级评定结果,给予差异化补助。

三、针对您提到“用电减免配套费”的建议回复

我们将充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养老机构电暖水气优惠。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各区市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进一步优化市级养老服务扶持项目政策,引导资金政策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倾斜。

二是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打造“中国北方最佳养老城市”为目标,重点围绕八项能力提升,全面构建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协调落实养老服务用地、用房保障、落实用水用电优惠政策、税费减免、建设运营补助、人员补贴等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旗舰龙头企业,支持国企领办养老产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方向发展。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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