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教室门窗、课桌凳等学校设施。
2.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教室钥匙,指定值日生每日离校时及时关锁好门窗。
3.发现门窗损坏,班主任应负责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4.不准在教室内存放任何贵重物品(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等)和危险品。
5.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不准在课桌上用刀具刻划。
7.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不准在教室内私自使用电器。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2.设专用安全柜存放化学危险品,柜外须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的有关规定。
3.按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安装实验室供电线路,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
4.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各项工作。
5.采取有效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6.不准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背规定造成后果者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并定期进行检查,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具,工作人员须熟知使用方法。
2.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机房操作微机。
3.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教师指挥,按程序操作,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4.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5.配备并经常检查报警设施,下班、节假日期间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
6.师生离开微机室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办公室人员使用,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禁止在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3.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4.不准吸烟,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开、关锁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实验后剩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保证及时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要求规范操作,学生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背规定并由此造成事故损失的,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保证借出收回账册齐全,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审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器失灵应及时报修。节假日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财产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
2.安排专人管理,实行按计划使用,未经学校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硬、软件购入审批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做到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的不健康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严禁将火种带入室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等内容传播给他人。
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2.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
3.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于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4.未经市教体局主管部门同意,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借用到校外。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市教体局或公安机关查处。
5.严禁带火种进入室内,做到人离关窗锁门。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教师组织体育活动,要提前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同时放置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准备及防护工作。
3.教师不得安排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方法。
4.在体育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要追究教师相应责任。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器材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方法。
4.任课教师和学生须规范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5.若出现意外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