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完全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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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作业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并优化学校作业管理,探索减负增效新举措,科学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作业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作业管理的重要意义

作业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发展能力、提升素养的重要方式,具有检测学生学习成效,训练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优化学习策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功能。每位教师要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的有机结合,提高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通过精心组织并有效实施作业,增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从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细化要求,确保作业管理的有效落实

1.作业的布置与实施。

立足学生学习活动整体考虑,系统、科学、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能力。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作业布置数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配置要有梯度,以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状况、实际发展水平为依据,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学校鼓励全体教师自主编写作业,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和重在合作体验的项目性作业;鼓励音乐、美术、体育及科学等学科布置适量的实践性作业。加强作业形式的灵活性和生动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基本上完成书面作业,同时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群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2.作业的批改和讲评。

(1)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批改采用等级制,及时、逐词、逐句、逐题批改作业,批改要用统一的批改符号,使用激励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2)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应该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复批工作。同时认真分析学生错误的原因,反馈改进教学过程。

(3)加强作业讲评的针对性。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作业讲评不能就题论题,要举一反三,加强拓展和延伸,要突出作业中难点的处理,疑点的解惑,关键点的拓展。引导学生根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3.作业的控制与审核。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学校学科组长对作业质量进行把关,审查难易程度和配置梯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教务处定期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布置和完成的质量及批改情况,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要存档备查。

加强作业总量监控。班主任对班级作业总量进行把关,审查与统筹协调本班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三)加强监管,优化作业管理的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校本特色的作业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教师和学生作业的行为,建立作业审查每日备案制度、常规检查制度、批改讲评制度等,从作业的数量、针对性、批改反馈等方面进行制度化规范。形成以班主任为总协调人的班级各学科作业协商机制,确保学生每天的作业能做到学科平衡、总量控制、合理分配,并注重学生对作业的反馈。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作业质量、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考核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学效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作业工作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督促整改;对在作业设计、作业布置、作业批改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甚至继续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教师,将在校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实际情况予以师德考核降级处理。

二、学生睡眠管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制度: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3.严格落实校内作息。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要严格落实学校安排的作息时间,上下课要及时。中午要午休时各班级要确保给予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学生午休时间。

4.提升课堂时效,依规布置作业。

各任课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作业管理规定,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五年级不超过1小时,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5.规范授课,保障作息。

任课教师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以免影响学生作息。

6.关心学生,及时干预。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7.家长在家应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8.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9.家长在孩子居家期间应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10.家长应为孩子做好榜样,作息规律。

三、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学生使用手机痴迷手机,一旦将手机带入校园,会给学生的成长学习、财物的保管、学校的学生管理、安全工作以及课堂教学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针对以上不良影响和弊端,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2.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规违纪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教务处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后,转交班主任,由家长带回。

3.学生如若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4.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5.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离校时返还。

6.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口头警告,联系家长共同对孩子做好管理。

7.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监督和指导,家长要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学校严禁教师通过手机布置作业,同时严禁学生使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学生体制管理

1.组织学生每天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班每周参加二次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达标测验。

3.建立学校体育运动队,坚持业余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骨干。

4.每年举行一次球类运动和田径运动会,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五、学生读物管理

1.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 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3.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4.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5.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虛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6.教务处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7.教务处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教务处组织专门负责审核把关。

8.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严格按照烟台市教育局进校书刊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9.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10.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11.教务处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12.教务处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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