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雷电、地震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平安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自然灾害紧急状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平安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张绍江
副组长:杨应学 盛利 杜广仁
成员:全体老师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刻到达规定岗位,实行相应的应对措施。
2.指挥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依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依据大事性质,准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依据需要对现场实行把握措施。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自然灾害,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小组准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推断灾害状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发生自然灾害,必需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实行必要的停课。
4.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同学安全,应准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
5.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平安部署,对不能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实施自救措施,并将事实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快速将同学组织疏散到安全地方躲避。若遇人员受伤,实施组织抢救。如有伤势较重的伤员,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紧急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3.实行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抢救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刻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4.总务处检查学校食堂、训练场馆、教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及损坏状况,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实行相应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后,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四、灾情上报及后续处理
(一)事件上报
自然灾害情况发生后,学校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报送相关信息(教体局办公室电话:6214146)。重大紧急事件,可先15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简要情况,1小时内补报书面材料。涉密信息严格按保密规定报送。
第一责任人:张绍江
分管责任人:杜广仁
直接负责人:陈 军
(二)后续处理措施
1.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滋生集中,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2.政府或教育、灾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近期不再有破坏性灾害发生,则宣告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针对学生的心情紧急、神情焦虑等心理问题,学校心理询问室立刻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舒缓学生灾后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