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莱阳市谭格庄中心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05-27     

字号:

一、适用范围

在莱阳市谭格庄中心初级中学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办理依据  

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烟教资助发[2019]2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分解意见的紧急通知》。

三、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四、资助工作程序  

1、提前告知

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校认定

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材料,逐级审核,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

认定小组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5、资金发放

每年5月底前,学校应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11月底前,学校应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6、建档备案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2.提供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准备)。

3.提供学生本人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卡号。

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具有自愿申请资助和放弃申请资助的权利,履行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义务。

七、虚假填报惩戒措施

学校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咨询电话

0535-789003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