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标准和范围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初中每生每年1250 元。
2、资助范围。寄宿制学校的家庭困难学生一般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一封信、QQ 群、微信群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组织动员贫困家庭学生与家长提报助学金申请。(留存活动资料和照片。)
2、个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9月份由学生或家长带《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上面部分由学生或家长填写,下面部分由学校填写)、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以及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烈士证、残疾人等证件)及 2 份复印件,没有贫困证明的,不用到村委开贫困证明,到所在学校进行申报登记。学校负责验证后将原件归还,保留两份复印件存档。符合外来务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外来务工就学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纳入资助范围。
3、走访调查摸底。由班主任或走访小组对本班提出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确定本班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留有详细走访调查记录。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小组”。摸底过程严格按照《莱州市困难家庭认定方案》的认定原则执行。
4、学校研究。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学校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平衡排序,剔除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最终确定本校拟受助学生。各学校报资助学生人数。平衡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排序工作,不要和学生说一定给资助,当前只做测查。
5、张榜公示。调查摸底及学校平衡工作结束后,资助人数也报资助中心了,在学校宣传栏进行为期 5 天的公示。
6、汇总上报。将《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明细表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汇总表、明细表(初中寄宿生汇总表的腾讯文档)汇总表和明细表数值一致,姓名、银行卡号(文本格式)、资助金额尤其重要,否则就会发放失败。
7、银行资助金发放。(及时通知家长)
8、报销表(双签名表)填写、存档。(原件学校存档、复印件送资助中心存档)
9、整理档案。档案分两本:一是学校资助档案,二是学生资助档案。学校资助档案包括学校的工作方案、会议记录、走访材料照片、特色活动等材料。学生上报纸质材料包含:纸质汇总表、《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有贫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报销表,全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不可用夹子,封皮上注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材料、单位、 时间,第二页目录要详细,后面每页右下角要注明页码;家长和学生签名的报销表单独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10、录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人数与受助学生人数一致,金额是资助金额的一半,寄宿生录入寄宿生栏目,非寄宿生录入非寄宿生栏目,不能混淆,没有学籍的通过补录功能录入,补录时也要非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分别录入。
三、办卡手续
银行卡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有些各种原因办不了银行卡的,用家长卡号,一定留好证据。今年我们仍不参与办卡,拟资助学生最终确定后,再让家长带好相关证件自己到当地的农信社免费办理。学校上报时只需要提供银行卡号即可。义务教育段受助学生均未成年,开卡需家长提供以下资料,开家长会时可对家长详细说明: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户口簿索引页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中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XXX 监护人”;
(4)如为集体户,无户口簿索引页的,提供带有学生现用名的出生证及其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XXX 监护人”。如出生证与户口簿上名不符,户口簿上必须有曾用名,如没有曾用名,必须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更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