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中医医院住院须知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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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手续办理材料:

住院病人电子健康码/医卡通(急症病人可通过门诊号、姓名、身份证号办理)

患者身份证(儿童没有身份证的请携带户口本),未携带的患者可先办理住院手续,后期上传医保信息。

二、住院手续办理流程:

 

三、住院须知事项:

(一)出院时需准备住院病人预交款临时收据(押金单),患者身份证(儿童没有身份证的请携带户口本),银行卡(如患者没有银行卡可以带家属的银行卡和身份证),省外患者需携带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二)急诊抢救病人携带住院当日门诊发票,工作人员会根据病情判断是否可以纳入急诊抢救合并入住院报销。

(三)工伤、生育出院时注意工作人员提供的准备报销资料清单,备齐资料后前来报销。

(四)床旁结算注意事项

1.本地和省内异地普通疾病的患者,对于结算时需要补缴住院费用的或预交款是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的,护士站直接办理出院结算。对于结算后需要退预交款且不是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的,仍到结算中心办理出院结算。

2.省外异地、生育、工伤、意外伤害,刷社保卡结算的患者,住院当天有急救抢救门诊费用的患者,均按原方式到结算中心办理出院结算。

四、患者住院应遵守规章制度

(一)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外留宿。其行为一律按挂床处理,住院期间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支付。

(二)患者住院时,应在住院48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到护士站或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不得冒名顶替。主管医师要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核对身份无误后,方可住院。主管医师要履行告知义务,共同签订本协议放住院病历中保管。住院期间,患者证件应随身携带,以备稽查。

(三)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住院48小时内应如实填写《烟台市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以备稽查。

(四)出院时,患者或家属应持患者身份证、医保卡或代领人身份证到结算中心办理出院结算报销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不良信誉的,未及时结算的可能会给以后住院医保结算带来不便。

(五)患者应按规定出院带药,带药范围、药量、剂型、种类不能超出本次住院治疗疾病的范围,带药量最多为7日量。超出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六)在住院期间以查体为目的的检查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五、出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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