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制度(2024)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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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教师: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企业管理”的理念纳入实训课堂的管理之中,每次上实训课前学生要整队集合,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几分钟的课前教育,负责给本组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及实训内容和要求。

2、上实训课前,指导教师要督促检查学生的着装及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不允许出现学生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短裤和背心等现象。

3、在学生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和《安全及操作规程》。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喧哗及随意走动,要求学生有问题必须举手询问。并加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4、若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指导教师有权拒绝学生实训。

5、若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相关管理人员要负连带责任。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二、学生方面:

1、实训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入实训室要象“企业员工”一样要求自己,熟记实训室《规章制度》和《安全及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2、实训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安排,听从指挥。

3、实训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整队集合并着装整齐,不允许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先在操场或实训室外整队集合,由班(组)长向指导教师报告人数,接受老师的实训课前教育,然后再进入到各实训室。

4、在实训过程中要少说多做,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喧哗及随意走动,有问题必须举手询问老师。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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