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44R/2024-11743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3128号:关于“健全完善我市农村自来水规模化供水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13      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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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我市农村自来水规模化供水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依托现代水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三年攻坚,以农村供水规模化改造为重点,持续提升水源质量、提升水质达标率、提高运行管护水平,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动

为切实改变我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的局面,在摸底调查基础上,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编制《烟台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3~2025)》,2023年6月,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农村供水保障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由郑德雁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农村供水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打造“发展规模化、运营市场化、水源地表化、水厂标准化、管服一体化”农村供水保障体系。今年4月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会议,对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4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推进会议精神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传导压力,确保三年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二、聚力三年攻坚,提升供水基础

持续开展农村供水保障三年攻坚行动,努力提高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一是强化水源“地表化”,加强供水水源统筹规划建设,加大与现代水网建设的衔接力度,聚力推进水源“地表、双源、互通”,利用大中型水库、南水北调等骨干水源作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因地制宜开展小型水库水源工程建设,补齐农村供水水源短板,全市37座水厂地表水源均实现“双库或多库连通”,水源保证率达到95%以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快保护区的划定、立标工作,持续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水源地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水源水质实现明显提升。二是水厂建设“规模化”,截至目前,规模化供水运行水厂共54座,其中城区管网延伸供水工程水厂26座、镇街水厂28座,日供水能力137.6万m3。2023年建成1座水厂,开工3座水厂,建成后将新增日供水能力4.5万吨。三是供水范围“扩展化”,对具备实施规模化供水的村庄,开展城市供水“大延伸”和中等规模村镇供水工程“大拓展”行动。对偏远山区暂不具备规模化供水条件的,选取水质好、水量充沛的优质水源,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提质改造。对自来水管网老化严重的,实施升级改造,降低漏损率,真正做到节水提质。三年攻坚计划投资31亿元,新建水厂9座,续建水厂8座,铺设主管道1203km,新增规模化供水村庄3326个,提升改造不具备规模化供水条件的村庄963个,加快构建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质达标率。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运管水平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供水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组织重要节假日、用水高峰期供水检查及冬季工程防冻检查,保证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检测,水厂每日检测常规指标,生态环境部门每月监测水源地水质,水利部门每季度抽检农村供水水质,卫健部门每半年监测农村饮水水质,区市对所有村庄水质检测全覆盖。建立水质检测结果共享和问题互通机制,检测结果通报各区市,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强化供水服务,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声等监督服务渠道,用好市、县两级“116”农村供水监督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

四、健全水价机制,合理设置水价

2023年11月,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3〕328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供水保障有关精神,促进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质量提升。一是明确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按照供水工程类型对农村供水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千吨万人”以上工程的农村供水价格由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供水不足“千吨万人”的联村工程供水价格,可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制定;农村居民自筹自建的单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方根据供水成本,与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协商确定。二是健全农村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供水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农村供水工程原水费调整的,供水价格可同幅同向联动调整。三是积极推行差别化水价制度。推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2025 年底前,城乡一体化供水乡镇村均应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各档基本水价按不低于 1:1.5:2 的比例核定,具体由各区市制定。四是完善用水补助及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农村供水工程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免费水量、水价优惠、水费补贴等方式,为经济困难家庭用水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您所提建议,继续把强化农村供水保障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来抓,锚定目标,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农村供水保障攻坚战。

一是持续推进攻坚。按照省里要求的“2024年底村村通、2025年底户户通”目标和市政府印发的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攻坚。以水库、引调水等骨干地表水源对地下水井水源进行置换为重点,想方设法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坚定不移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强化单村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实行水厂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保证农村供水水量充足、水质良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2024年计划投资9.62亿元,新增规模化供水村庄1134个,单村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423个,未自来水村庄全部实现应通尽通。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按照“五位一体”抓督导,成立12个副县级干部包区市工作组每月督导暗访,市委督查室每月通报,市纪委专项监督,第三方每季度抽检水质,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农村供水指标为抓手,加大水质达标率和规模化率考核力度,以水质达标率为结果导向倒逼区市政府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确保行动方案能够真正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支持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

烟台市水利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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