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1/2024-13795 成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文化建设

第143498号:关于创建影视拍摄基地征集原创音乐作品的建议答复

日期:2024-04-16      来源: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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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长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创建影视拍摄基地征集原创音乐作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在推进城市营销宣传方面,影视音乐由于以其受众面广、吸引力强、观众印象深刻等特点,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电视剧《去有风的地方》《狂飙》让更多的人认识了云南和广东江门,歌曲《成都》让人听后即产生了到成都旅游的强烈愿望。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影视文化园区建设,打造了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烟台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园区,推出了《大秧歌》《党员登记表》《地雷战》等数十部优秀本土原创影视作品,为引流营销、提高烟台城市美誉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烟台万亿之城的定位相比,我市在充分运用影视和音乐的形式促进城市营销方面,还存在奖补扶持政策缺位、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影视服务不成体系、地方特色挖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应当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发力:

一、政策激励,更好的为影视音乐创作生产赋能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拟定了《烟台市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在我市立项备案,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以及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影视文化企业规定了具体奖励办法,对烟台题材的热播、获奖影视作品,也给予相应奖励。下一步将力争早日出台。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适时建立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激励,鼓励精品创作,重视影视剧衍生品市场培育,持续引链延链,全面激发影视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招引先行,吸引更多影视音乐创制项目落户烟台

通过开展影视节庆会展等活动,与国内顶级影视行业协会、机构及影视音乐专业院校建立密切合作,以节促产,促进资源转化及项目落地。同时,整合我市现有的文化影视园区资源,打造集影视音乐拍摄制作、娱乐休闲、旅游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烟台影视音乐创制基地,吸引更多公司和影视从业人员来烟,带动烟台影视音乐产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组织“烟台采风行”等大型创作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来烟,领略品味烟台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历史人文,创作出具有影响力的优秀作品,更好的推介宣传烟台。

三、整合资源,完善影视音乐服务一条龙体系

成立央视微短剧创作基地,搭建一站式影视拍摄服务平台,延伸上下游产业链,聚合拍摄服务政策信息、协拍申请、拍摄计划报备、剧组餐宿服务、交通配套、金融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中心综合服务保障作用,为影视拍摄机构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降低拍摄成本,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协调烟台市融媒体中心建立数字影像资料库,收集烟台有拍摄难度、需求较多的视听素材,为有需求的影视机构提供服务。

四、深度挖掘,为影视文旅注入更多“烟台元素”

在影视剧或歌曲创作中,深度挖掘方言里的烟台、影视剧里的烟台等“烟台元素”。音乐歌曲创作方面,鼓励本地音乐人和艺术家创作烟台方言歌曲,或创作内容涵盖烟台的城市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以及当地的生活体验和情感表达的音乐作品;加大烟台方言歌曲的传播,利用社交媒体、音乐平台等多样化渠道,创作内容符合当下流行话题和“挑战”的短视频作品,同时推广烟台方言歌曲,让更多人在大数据的推送下通过流量喜欢音乐作品,从而了解和喜爱烟台;设立创作专项基金或比赛,用于奖励和支持符合烟台历史文化特色的音乐剧和舞台剧创作,或剧本创作、演出场地租赁、演员选拔等费用支持;举办线上线下音乐文化活动和演出,组织音乐节、音乐会、街头艺术表演等音乐文化活动,邀请知名音乐人和乐团来城市演出。设计创意的城市主题音乐推广活动,如音乐征集比赛、街头音乐展示、音乐路演等,让音乐与城市文化深度互动。将烟台元素的音乐作品推向更广泛的观众;同时,加强与传统媒体、旅游机构的合作,利用城市的景点、地标和特色建筑作为音乐宣传的背景和素材,制作音乐视频或MV,增强曝光度和影响力,在音乐作品中展示城市的美丽风景和独特魅力,激发观众的好奇心和向往感。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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