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烟台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落实落细,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平时考核的必学必考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及时动态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张清单”和工作任务一览表,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部署、调度、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完善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100%经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二、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坚决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以“食安山东”为统领,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做好《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实施,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强化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主体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面深化“安全提升”“鲁药振兴”“铁军锻造”三大工程,抓好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大平台建设,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查办一批有代表性、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危化品、电动自行车、儿童和老年用品等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强化特种设备“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加强常规监督检查,开展化工行业、城镇燃气、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广阳光充装、电梯一键救援。
(五)深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4年行动计划,探索开展取消纸质营业执照、企业迁移登记与税务迁移登记同步办理、企业注销社保预检等9项改革举措,持续优化涉企服务,全面助推“无证明之省”建设。全面落实《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进涉企信息全量归集应用,深化实施“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持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域和覆盖面,依托“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最大限度减少入企重复检查,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信用修复路径,助力企业重塑信用、健康发展。
(六)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化完善制度规则,压实政策制定主体责任,聚焦财政奖补、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制定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方案,深化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在自贸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跨部门综合监管。围绕上级部署、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深化提升行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扩面提质增效,进一步规范提升各级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消费投诉公示机制。深化提升“泰山品质”认证,大力开展有机产品、智能家电等高端品质认证,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统筹线上与线下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经济监管力度,创新监管路径,丰富监管手段,加大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八)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堂举办专题讲座,及时完善工作流程、更新执法文书。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持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加强与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通报复议被纠错、败诉案例,组织学习复议诉讼典型案例,提高复议诉讼应对水平。
(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贯彻落实省司法厅“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和烟台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强制清单”,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达到法、理、情相融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法规工作力量,严把案件审核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对各区市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不罚轻罚清单、不予强制清单等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调工作制度,加强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十一)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意见,发挥市场监管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四、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十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市场监管大讲堂,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年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十三)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编制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2024年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的普法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十四)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通过视频培训、案例研讨、专业考试、练兵比武等多种形式,以新《行政复议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文书的说理性等为主要内容,继续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复议被纠错或败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