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报销流程 | 1.患者或家属持患者住院证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时持有效就医介质进行医 保的一站式登记;未带就医介质者请于入院 48 小时内到入院办理窗口办理补登 记;因特殊原因住院期间未进行医保登记者,于出院后持就医介质在结算窗口办 理补登记。 2.意外伤害患者住院,请向首诊医师如实告知患者受伤经过,首诊医师详细 记录其产生意外伤害的时间、地点、原因、交通工具、受伤经过、部位及相对的 处理等,双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病历。 3.工伤患者办理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核验工伤职工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 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标准及工伤保险医疗政 策有关规定握供医疗服务,患者出院后持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 通知书等其他材料到工伤结算窗口办理工伤报销。 4.出院结算需持患者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住院报告单;意外伤害患者需 提供意外情况说明表、入院记录、门诊/急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报告单;生育 患者需根据其参保类别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在结算中心进行医 保一站式结算。 5.大病保险补助、大额补助、民政医疗救助、烟台市市民健康保等均在医院 一站式结算,患者无需再到民政局或保险公司办理。 备注 省内就医介质:身份证/社保卡 跨省就医介质: 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 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流程 |
医保支付、报销地点 | 门诊报销:门诊楼一楼6号7号8号门诊医保一站式结算窗口 住院报销:外科病房楼一楼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结算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