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社会,不断提高供水服务效能,市渤海水务有限公司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供水水质 各水厂严格水质三级管理,确保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接到关于水质问题投诉后,水质检测中心即时进行现场检查、取样,并在48小时内将检验结果及处理意见回复用户。
二、供水调度 科学合理调度,确保市区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97%以上。需停水12小时以内的,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超过12小时的,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发布停水通知。接到用户对不明原因停水咨询的,4小时内予以答复。
三、供水水压 接到关于水压不足投诉后,4小时内答复。对不明原因水压不足,需现场勘查的,营业部门即时到达现场进行勘测,并在24小时内拿出整改意见。不具备改善条件时,要对用户作好解释工作。
四、接水业务 接洽用户接水申请,接待人员挂牌服务,礼貌热情。收到用户报装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约定现场勘察时间,具备接水条件的,现场勘察1个工作日内做出确定接水方案,并做出设计。施工完成且项目内部具备通水条件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单项工程验收、立户建档及通水。
五、工程施工 接到工程施工任务后,立即组织做好工程前期工作,办理有关手续,具备施工条件的小用户在1天内完成,交付使用。单位工程在3天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保质保量,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抢修维修 市渤海水务有限公司承诺,发现或接到报漏后,维修人员限时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36小时恢复供水。
七、收费公开 客户服务中心对各类水价进行公示;施工部门规范工程取费和有偿维修取费标准,并进行公示,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八、服务态度 各窗口部门实行微笑服务,服务人员上岗佩带标志,行为举止应符合公司窗口礼仪要求。及时受理用户关于水压、水质、收费、维修和服务等方面业务的咨询。
九、查表收费 抄表要到位、及时、准确,抄表、收费人员佩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抄表收费期间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收费和水表更换等事项的咨询,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业务受理
1、热线受理。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畅通,倡导“首接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客户。
热线服务电话:0535-2211965 (24小时调度指挥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0535-2171808
第一营业所:0535-2277985
第二营业所:0535-2212658
2、工程受理。对全市重点工程及项目,实施简化办事程序、优先受理,做到特事特办。咨询联系电话:0535-2171811(工程技术部)
十一、监督投诉 公司设立承诺制度落实监督办公室。若投诉人对所答复处理意见或服务不满意时,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用户一般投诉10分钟处理完毕,需核查处理的24小时内回复,特殊情况72小时内回复,公司将对投诉事项作进一步调查落实,若情况属实,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535-20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