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提高我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理能力,做好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海阳市卫生健康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急救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医疗应急救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和特、重大伤亡事故,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与救助体系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医疗专家组和医疗急救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因突发事件致伤、致病的危重、疑难病例的会诊、技术指导并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医疗急救队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对致伤、致病人员的出诊、现场救护、转诊、转运和院内抢救等医疗救护工作。各组人员、“120”救护车和司机要随时待命,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医院根据海阳市政府和卫生健康局的决定和指令,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评估
(一)突发事件
本预案中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在海阳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医院承担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任务,设置举报、咨询电话,接受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
医院实行严格的预检分诊制度,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接诊医师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医院承担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任务。 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总值班、门诊部、医务科报告,传染病要同时报告公共卫生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和门诊部组织专家组会诊并及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属于传染病疫情同时报告海阳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4.重大伤亡事故。
(三)突发事件的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性质等作出相应的评估,采取相应措施;查明原因,确定危害程度,并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
三、应急处理
(一)启动预案
根据海阳市政府和卫生健康局的决定和指令,积极响应,立即启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进入临战工作状态,指挥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安排医疗专家组、医疗急救队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并根据具体事件设置由有关科室或人员组成的若干救护工作小组。
(二)工作程序
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分级、分步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内急救、专科治疗几个阶段组织实施救护。
1.调配应急人员、物资。指挥小组根据需要,在全院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2.开展医疗救治。医院发现突发事件的情形发生或接海阳市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命令后,医院的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医疗专家组和医疗急救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展开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
需要现场急救和转运病人,医疗急救队按要求携带急救物品迅速到达现场,对突发事件致伤、致病人员进行院前急救和处置。在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中,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现场救护和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采取标准预防。
突发事件致伤、致病人员进入医院后,医院立即组织医疗专家组和医疗救治组进行医疗救治,依据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将病人分流到感染性疾病科、急救中心或相关科室进一步救治。
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同时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和治疗经验。属于传染病疫情的,应按照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感染防护要求进行处置。
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急救中心强化院前救护力量和救治水平,保证“120”急救通道的畅通,提高对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3.组织技术培训
平时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医护人员要明确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处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任务。对新发现的突发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应及时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
医务科对医疗专家组和医疗急救队进行重点培训,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医院感染管理科培训医护人员掌握职业暴露的防护,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防护用品,遵循三级防护原则,采取标准预防。
急救中心和感染性疾病科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各种救治设备、物品、药品并保持性能良好。
4.物资贮备与后勤保障
药品采购办、药剂科和医学装备部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急救药品和器械、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保证救治工作的需求。后勤保障科要做好参加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医护人员、隔离病区内医务人员的生活保障。医院感染管理科要组织、指导和监督医院环境消毒和医疗废物的处理。
5.各职能部门及相关科室按职能工作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三)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和专家小组的评估建议,适时实施终止预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