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中心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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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中心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接送每一辆校车需2名跟车教师。

2、跟车教师要按时到达指定车辆,遇到大雾、雨雪天气要提前十分钟到达。

3、跟车教师要熟记各个村庄的学生数量,最好做到对每个学生情况的全面掌握。

4、学生及幼儿上下车时,跟车教师一个在车门口负责看护学生上下车,另一个教师在车内安排学生就座。安排座位时,要求学生要面朝前,不能将腿放在过道。

5、在车辆运行过程中,跟车教师要一个在前一个在后,随时检查学生的坐姿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学生违反乘车规定或将手和头伸出车窗外。

6、下车后,如果要横穿公路,一名教师负责在车上看护学生,另一名教师要把学生送过公路。

7、每天接送完学生后,跟车教师要检查是否有学生留在车内。

8、每辆车安排组长初次点名,每名组长必须排队在第一位,检查每一个学生是否上车,小组长最后一个上车,然后再向跟车教师汇报,跟车教师最后清点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9、学校的中层干部每周跟车不少于两次,对校车在运行途中或站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记录并签字,并在每周的会议上讨论解决,需要相关部门帮助的,学校要拿出方案与区教育体育局安全办沟通,争取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10、每班班主任放学时,按照车次将学生分队站好统一带到校车停车点,与跟车老师进行交接,应乘车学生数量与实际到位学生数量不同时,要讲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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