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无因贫失学。
二、工作程序
各班级要严格遵循《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按照建章立制、政策宣传、个人申请、三级评议(身份核实)、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落实情况备案的工作程序,按学年组织实施。
1.政策宣传。每学期开学前后,按照市学生资助中心传达的最新文件,布置上级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
3.三级评议(身份核实)。学校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评议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将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评议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以向扶贫部门核实结果为依据,对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以向民政部门核实结果为依据,对烈士子女以向退役军人部门核实结果为依据,不需评议。对残疾学生,在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以向残联部门核实结果为依据。
4.助学金(生活补助、爱心救助金)发放。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就读学段和资助政策进行减免和发放资金。
5.落实情况备案。学校按要求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资助项目
1.义务教育阶段,发放生活补助,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我校无寄宿生)
2.对因身心障碍等原因不方便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未成年残疾人,实施送教上门。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发放3000元补助。
3.爱心救助,小学生每人每年3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550元。四、监督检查
1.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健全校内资助工作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监管。
2.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助档案(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完善,以迎接市里的专项检查。
龙口市北皂学校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