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郭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调节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考试的说明:每学期学校组织阶段性检测、期末两次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实施。
二、考务工作
1.考务准备:考务会前由教导处组织,各年级部编排考场,考号,各班穿插,做到同年级学生单人、单桌、单行,每个考场南北5列。
2.考试前一天由教导处会同各级部主任召开考务会,布置考试有关事宜,分发座号单及有关用品。
3.每场考试前,审查试题,如发现问题或有需要向监考老师交待的问题,于开考前监考老师领取试卷时向监考老师交待清楚。
4.考试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组领取试卷,接受主考指导。迟到者,按上课迟到的有关规定处理。
5.开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滞后。试卷分发完毕后,指导学生填写班级、考场号、姓名、座号及涂卡和交待有关问题(学生不填上述内容,监考老 师要负一定责任)。开考铃响过后开始答卷。
6.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科目××,共×张×页×大题”,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有无少页、缺损或漏印。
7.考生桌面上只准摆放与考试有关的文具,不得带书本、纸条和其它通讯工具入场,违者属舞弊行为。考试中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偷看或让人偷看答卷。不准传递 纸条或手机短信,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上属行为属严重舞弊行为。
8.教导处教师及时到各考场巡回指导,解决与试题有关事宜。完成巡视指导任务后到考务办公室待命。
9.监考期间,各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一前一后,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能玩手机,批卷子,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0.考试结束铃声或哨声响过,立即停止答题。监考老师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将试卷收齐,清点份数,并按座号从小到大排列整齐,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验上传平台。
11.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要向主考通报,不得隐匿。
12.考试结束后,当考科目备课组长到考务办公室领取待评试卷。
13.对作弊学生,当科考完后即进行处理将结果及时通报
三、评卷工作
1.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市教研室各学科组统一组织阅卷。
2.阅卷结束后试卷方可领回,领回后进行讲评。
3.评卷完毕后,任课教师及时作出试卷分析,及时讲评试卷,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或调整教学方法。
四、成绩统计
根据市教研室发放成绩,教导处负责统计、分析。考试实行ABCD等级制,超过90%的为A(语文、政治超85%),75%-89%为B,60%-74%为C,59%以下为D。A级为优秀,C以上为及格,D级以下为不合格成绩为零或不及格的科目,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计入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成绩由教务处审阅后按教务处的统一布置填写。 注:上述各项适用于阶段性检测、期末大型考试。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