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对全体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请各位家长认真对照标准进行比对,如有符合条件的家长,请领取填写《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提出救助申请,学校评议小组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上报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规定的资助范围及标准如下:
1、资助对象为所有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和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家长代为提出救助申请,实行班级或级部初评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班主任为组员,负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审核及各种资助项目的评审、发放工作。班主任负责入户走访,逐户落实困难学生家庭的认定。
5、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完善各种档案。
6、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和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一)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五)重点困境儿童;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十)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其余情况可根据家庭经济因素、由学校结合第十条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一般困难或者困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受助资格。(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9-12月组织开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随时更新。
龙口市镜心学校
2023年8月24日